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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开招标报名不足三家,二次公告是否需要再购买标书 [打印本页]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2-5-4 15:25
标题: 公开招标报名不足三家,二次公告是否需要再购买标书
公开招标报名不足三家,二次公告是否需要再购买标书
作者: laohan03    时间: 2012-5-4 15:36
个人拙见如下:没有必要发布二次公告,只要发一个延期公告继续卖标书就可以了
已经购买标书的没有必要再次购买,因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还是保密的。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2-5-4 16:16
但是若延期,招标人想改为直接或竞争性谈判,不是不行了。若延期开标时间截标时间也是实质性的,不得还得澄清?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5-4 16:29
招标文件是新的一本了,按理可以收费。
当然,考虑到他们是第二次购买了,你可以免收第二次的费用。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2-5-5 08:10
我们也是这样执行的。就是法规对这个方面是盲区也呵呵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5-5 08:10
二次公告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考虑为何第一次公告时报名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是不是门槛太高了,应慎重发第二次公告,在第二次招标文件中是否把条件降低一些,如此,则需重新编制招标文件,文件也需重新发售,但对于第一次已买招标文件的,应替换其购买的文件,而不是再卖。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5-5 15:39
标题: 回 starnust 的帖子
starnust:我们也是这样执行的。就是法规对这个方面是盲区也呵呵 (2012-05-05 08:10)
呵呵 呵呵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2-5-5 16:17
其实条例里是有明文规定的: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按照楼主提供的背景来看,公开招标报名不足三家,即一次招标已经失败,应该理解为一次招标因招标失败而终止。根据条例第31条的规定,招标人有义务书面通知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且有义务退还招标文件的费用。
  二次招标时,如果该潜在投标人仍愿意前来参加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当然应当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在实践中,为了方便,一次招标失败时,可以事先询问一下该潜在投标人是否愿意参加二次招标,如果愿意,也无须退费了,到时候重新换一本招标文件给人家就得了,免去退费、重新交钱购买等手续的麻烦。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6-4-12 21:24
标题: 回 zzj0102 的帖子
zzj0102:其实条例里是有明文规定的: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 .. (2012-05-05 16:17) 
这不是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范围很小,就是未到结束的时候却结束的意思。

不足三家算是废标。但不是终止,也不应该退标书费。

二次招标如果标书不变,不用收费。如果内容改了,就要收费。这要看不足三家的原因是什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4-13 08:13
标题: 回 only1u 的帖子
only1u:这不是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范围很小,就是未到结束的时候却结束的意思。

不足三家算是废标。但不是终止,也不应该退标书费。

....... (2016-04-12 21:24) 
就算是其他内容不需要更改,原来招标文件的那些时间要求肯定要调整,按照您的说法,就意味着第二次招标必须收费,,,而“不足三家算是废标。但不是终止,也不应该退标书费。”,
也即是说,不管不足三家的原因是什么,都要收两次以上的标书费,要不要这个样子啊?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4-18 08:39
标题: 回 laohan03 的帖子
laohan03:个人拙见如下:没有必要发布二次公告,只要发一个延期公告继续卖标书就可以了
已经购买标书的没有必要再次购买,因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还是保密的。 (2012-05-04 15:36)
实施条例里的“重新招标”,你觉得是什么意思呢?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4-18 09:09
公开招标报名不是法定程序,既然是不足三家,最多就只有两家,能够卖多少钱,是不是钻到钱眼了去了啊
作者: llx0578    时间: 2016-4-19 13:42
这种情况应该先退钱后重新招标。
作者: 边缘音符    时间: 2016-4-28 09:09
我们这是买标书不足三家,发二次公告的,标书免费换取。
如果是开标了,来投标的不足三家导致废标或者经评审合格不足三家的,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标书重新发售,收费
作者: weilenvren    时间: 2016-4-28 12:35
个人看法,如果公开招标后报名家数不足三家,先看下是不是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果没有,就进行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不进行变更情况下,应该是原投标人的招标文件领取新的就可以。如果是招标文件有变更,就需要收费,不管有没有报名过。变更指的是实质性变更,如招标内容及资格条款。
作者: ooxoo    时间: 2016-4-29 11:20
供应商不足一般就三种情况:1、截止时间内购买标书供应商不足三家  2、购买标书超过或者达到三家,但是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家 3、评标过程中废标导致不足三家。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此给出了答案: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进行处理,处理时遵循两条原则: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无论标书有无实质性修改,重新开始的。标书一样要重新做,起码你的售卖日期要变更,开标时间你要变更,评标时间你也要变更。
作者: gudongyisheng    时间: 2016-4-29 11:42
公开招标报名不三家,导致投标人不足三家,最终的结果是招标失败,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重新招标。前一次的招标涉及的招标文件费用和图纸押金的处理,招标文件费用一般都规定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在购买人退还图纸后退还押金。
二次招标甚至后续的多次招标,招标文件费用还是需要收取,图纸押金同样也需要收取。
对于招标文件费用退还,只有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发布终止招标公告招标人才必须退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中解释终止招标的主要情况有,一是招标项目所必需的条件(招标条件)发生了变化;二是因不可抗力取消招标项目。也就是说终止招标后对于项目而言不存在了,没有二次或后续招标才有终止公告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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