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中宁叫停一招标项目 [打印本页]

作者: 紫丁香    时间: 2012-4-24 09:28
标题: 中宁叫停一招标项目
  来源:宁夏网-新消息报

   66EBB2ED526B72D7A487496E1C8C169B.jpg
  左边是未中标企业带有密封字样的招标文件袋,右边是中标企业文件袋,虽然是正规文件袋,其接口处没有明显盖章痕迹。

  4月19日,当中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结束后,参加竞标的一企业就一标段中标企业的专业资质、封标等问题提出质疑。21日至22日,中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针对质疑,专门召集项目主管部门、相关监督部门和专家评审组成员对所质疑事项逐一进行核实

  招标结果引来众多质疑

  3月30日,中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称,受该县环保局委托,将公开招标采购2011年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设备,欢迎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投标,招标内容包括新型复合材料制作垃圾箱、人力三轮车、潜污泵;垃圾收集三轮车、小型装载机;垃圾转运车;垃圾中转站设备及安装两套(双坑、双箱式垃圾收集设备)等4个标段。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在密封投标文件时,须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因特殊原因无法加盖的,以投标代表签字代替;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指定部门核发的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资质证明;投标评定标准分为60分,然后根据技术响应情况、类似业绩、售后服务等项目加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4月19日,当中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结束后,参加竞标的一企业就一标段中标企业的专业资质、封标等问题提出质疑。同时,一位参与第一标段竞标的企业负责人介绍,该标段中,除中标企业和另一家当地企业外,大多数企业有《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设备生产(销售)许可证》,可从事污水处理及其他环保设备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以新型复合材料垃圾箱为例,应由有环保资质的企业去做,而中标企业在经营范围、专业资质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按规定,连竞标资格都没有,更别说中标。”该负责人说。

  企业预中标资格被取消

  记者在中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调阅第一标段中标企业营业执照等竞标文件发现,该企业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中药材、建筑材料等,不包括环保设备和产品,也没有《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设备生产(销售)许可证》以及售后服务、相关业绩等文件。

  “招标文件上明确,投标人在密封投标文件时,须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因特殊原因无法加盖的,以投标代表签字代替。”而记者看到,3家中标企业投标文件都没有张贴密封纸条,一家甚至未在密封口盖公章。

  4月20日,记者采访了中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中宁县环保局等单位。

  就招标文件密封程度不一致问题,中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解释,该程序由公正机关审核,按照惯例,一般会在接口密封处盖章,至于未张贴密封字样的纸条,是因为有些企业使用标准文件袋,接口良好,因此只需在接口处盖章。该负责人表示,中标企业报价最低,为144.122万元,符合按照最低价竞标招标的基本原则。就招标企业资质问题,他表示,按照惯例,类似于垃圾桶等简单环保产品,不会在资质等方面做出特别要求。

  4月21日至22日,中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针对质疑,专门召集项目主管部门、相关监督部门和专家评审组成员对质疑事项逐一进行核实。经过仔细核查发现,一标段中标企业标书中,其中一项资料与预审资质文件不一致。经专家评审组成员出具“会诊”意见,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预中标资格。该项目重新公告将于近期招标。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4-24 10:28
检验密封本来是为了保护投标人,保证其投标文件中需保密内容没有被其他人泄漏,其实人家自己没有意见,他人也应该不去纠结才对。结果现在搞的成了旁人要求废标的佐证。很有些违背原先的初衷。
作者: jingleea    时间: 2012-4-24 12:42
同意毅青老师的观点,总觉得很多做法都跟初衷相去甚远!
作者: chenchaowoaini    时间: 2012-4-24 17:26
[s:297]  [s:315]  [s:273]  [s:279]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4-24 19:32
也可能打开密封,窃出标书修改,再放回,天晓得?!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4-24 20:06
重新招标时,把144.122作为控制价吧……@_@
作者: zhaozhao7618    时间: 2012-4-24 22:24
[s:125]  [s:125]  [s:125]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2-4-24 22:25
不错,很好啊
作者: lvalei    时间: 2012-4-25 09:13
前不久  我们邀请招标  也出现类似密封不符规定现象,既然投标人检查时都没异议,那就继续
作者: paul951    时间: 2012-4-25 10:28
个人所参与的开标,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检查都是由投标单位派代表相互检查的!如无异议继续进行!
招标法中也没有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作出规定,同意毅青老师的说法!
如招标文件没有其他要求,不能将此种情况作为废标条款。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25 11:25
正如毅青说的那样,密封是为了投标人本人资料进行保密滴,其本人没有异议,其他人提异议没什么意义。
对于密封的质疑应是开标现场。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2-4-25 12:49
是政府采购项目吗?未按招标文件密封可以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不过说回来,密封本来是保护投标人的,比如可以规定封口处盖章或由投标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表签字。
作者: chen1110    时间: 2012-4-25 13: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4-25 21:45
其实刚开始引进招标投标进入我国进行采购时,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是一个时间,往往规定开标前一天下班前递交投标文件后,由代理机构密封保管。
那时,俺记得还特意做了一个木制的柜子做为投标箱,单开门的那种,第二天将投标箱推进开标室,公证人或投标人检查投标箱密封完好后开标。
因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不是一个时间,所以才有了这个检查密封情况,主要是防止一夜时间中有人做手脚,尤其标底当时还很关键。现在已经规定了递交时间截止就是开标时间,一般也就是开标前一个小时的时间,又在大家包括所有投标人眼皮底下,基本不存在密封又被拆开的可能,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将密封情况再规定为废标理由。封了,不与别人的掺和了就可以,有名有姓的错不了就行。
作者: wf2695066126    时间: 2012-6-5 09: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chinabiddi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