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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突发奇想:把评标报告都上网公开如何? [打印本页]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4-16 21:51
标题: 突发奇想:把评标报告都上网公开如何?
把候选人公示制度索性再进一步。把评标报告也全部公示了,如何?
参照司法中的公审,不行吗?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2-4-17 08:10
我看行。
1、为什么废标原因,不告知投标人,搞得遮遮掩掩,一直没太明白。
2、评委打分,如果公开,只怕投诉不断,毕竟每个评委的尺度有差异。
  盖子好揭,不好盖啊![s:69]
作者: yun    时间: 2012-4-17 08:27
不好吧。有一点就不行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报告中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情况,也有评标签名啊。就像考试,你可以公布答案,但你不可能把解题思路也公布吧。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4-17 08:36
好点子。似乎还不彻底。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全过程、评标报告,等等,都公开。
全裸。
让世人看看,中国的招标到底是啥样!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4-17 08:43
若没有记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网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其公示的内容基本上涵盖了评标报告的内容。是否是,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方面的专家指正。

     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的是公告方式,其公告的内容基本上涵盖了评标报告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广东省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暂行办法》规定,评标公告属于招标投标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生成的有关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需保密外,均须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
广州这边,现在把评标公告公示了。隐去评标委员会的名单。
       评标公告内的某些内容因为公开,原属于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现在就不存在非法的说法了,实际公示时候,该如何把握呢?如何更好理解“法律法规规定需保密”呢?
        个人理解,请批评指正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4-17 09:05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若没有记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网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其公示的内容基本上涵盖了评标报告的内容。是否是,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方面的专家指正。

     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的是公告方式,其公告的内容基 .. (2012-04-17 08:43)
国际招标公示时,投标人可以看到自己不中标的原因。
作者: qinl    时间: 2012-4-17 09:07
[s:109] 看来,真正务实的实情发生在:GUANGZHOU !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4-17 09:09
标题: 回 qinl 的帖子
qinl:[s:109] 看来,真正务实的实情发生在:GUANGZHOU ! (2012-04-17 09:07)
哈哈,楼上的,广州也有离谱的,资格预审结果也公示
作者: qinl    时间: 2012-4-17 09:15
[s:125] “三公”公开为首要,能公开就要公开,要守秘密的是万不得已的事情!
[s:123] 千万不要认为这是“突发奇想”。也许,这已经是人们好久好久之前才有的想法了!
作者: 金兔宝    时间: 2012-4-17 09:17
如果都能透明当然好。
可中国目前有这样的环境吗[s:64]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2-4-17 09:30
都是好点子,从现在的制度难以实现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2-4-17 09:30
说的再彻底点,实现了就无人敢做专家了哈哈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17 09:55
请问高考打分公示过吗?那涉及面最广的。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17 09:57
有专家打分,就不可避免有人为因素,主观的和客观的,都避免不了。

谁希望公示==投标人+公众,谁不希望公示===招标人+专家+政府监督部门,谁制定政策--主要是专家+政府。结论有了吧....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4-17 10:42
评标报告中应该公开的内容:初审不合格及废标名单及理由,有评标价的也应该公开,包括小数点、大小写错误调整,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统一认定的不均衡报价扣分理由,统一认定的其他扣分理由,总得分、排序。
个人的打分要是公开,估计就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当这个评委了,除非是确实没有私心、一身正气滴,不怕找茬滴,经得住审查滴,还得有空。
作者: gudongyisheng    时间: 2012-4-17 10:47
我个人理解与其这样一步到位,不如逐步实现。
象赋予行政监督部门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文件的权力一样,赋予投标人查阅评标过程、评标结果、定标过程的权力,这样有限度的公开,有利于参与主体监督权力的释放,有利于建立市场各方主体之间的制约机制。
作者: david    时间: 2012-4-17 11:06
希望是个趋势。
现在某些地区已经是这样在做了。
公布的内容包括:
1、招标项目名称;
2、中标人名称及中标金额;
3、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17 11:11
公示个人打分十分不妥,即使专家没有任何私心,但分值总有个高低,被打低者总会有怨气,如果打击报复评委怎么办?

1、招标项目名称;2、中标人名称及中标金额;3、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现在有很多行业已做了,比如交通行业。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2-4-17 11:36
至少应先把废标的单位及原因公示出来。当然作为行政部门会出台相关办法增加自己的工作难度吗?所以我觉得相关行政部门首先就有不作为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17 11:48
我觉得,如果能够做到如今国际招标的那样,让投标人登陆后,看到自己不中标的原因;那就不错了……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17 12:05
我知道的一些聪明的投标人定期会请”评标常委“给他们讲课,在投标的哪些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提高投标水平。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2-4-17 14:53
奥,想法真的不错。
仔细想想,却又不行。
   知道政府采购的评标办法,机电得没参加过估计和政采类似。我倒是认为发改委的哪几种办法似乎好些,相对模糊的评标办法其实可以选出真正适合招标人的货物(一种体会吧,最好的东西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也就是真正得分高的不一定中标{实际上不会让它得分最高)。
过于精确地打分看似合理,有时选到的不一定最合适。
当然发改委的评标报告是不宜公开的,保密是有道理的。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4-17 20:59
标题: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好点子。似乎还不彻底。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全过程、评标报告,等等,都公开。
全裸。
让世人看看,中国的招标到底是啥样!
(2012-04-17 08:36)
我同意,除了投标文件的一些技术或专利投标人声明需要保密的或者其他需要保密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内容,其他应该尽可能地全部公开。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17 21:57
在两年前,央视“新闻1+1”栏目,发表了对“格力空调事件”的报道和评论:
《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中央电视台 (2009.11.03)

其中,特邀评论员,北大教授 王锡锌说了这样一段话:


【主持人:
   
你刚才提到是一个是阳光采购,一个是日全食,那么怎么把这个日全食改成阳光采购

王锡锌:
   
其实在这个法律上,我觉得最主要的是执行过程中,比如说采购和监管要分离。我们现在讲采购要集中采购是由中心来进行,监管的部门——财政部门不能自己来办,如果自己办自己,一个是没办法,它不愿意让别人监督,再一个监督了,它可能会形成虚设。所以这个体制上,叫做财管分离,这是一个。
   
第二个,充分的信息公开,其实政府采购法上明确说了,采购的流程报告是要记录得非常清楚。我这里不列举了,其实它列举了十多项,就是各种各样的细节,在采购报告中都要记载,更重要的是这个报告其实是要公开的。我们也注意到,在有一些采购个案中,包括这个广州这个个案,格力空调也说了,你许多信息没有公开,所以阳光的落实,真正的是在程序上,落到具体,不能仅仅说我有这个规定了,具体有没有做到,这可能是一个问题。】

后来,人们争议的,集中在“日全蚀问题上,忽略了要求”公开评标报告“等问题。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4-18 08:14
招标师考试的答案都没有公布过。三公经费公开也是遮遮掩掩。
能公开则公开,如果公开引起麻烦很多,谁也不愿意公开。
国情不允许。

作者: 李小贼    时间: 2012-4-18 09:03
只能说是期待吧
作者: paul951    时间: 2012-4-18 09:42
楼主的想法很好,先支持一下!
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在此基础上,个人感觉应该对于整个过程进行公开(除了相关保密内容),当然也应该包括评标的过程以及最终的评标报告,从而才能使招投标更透明。评标报告是定标的依据,公开评标报告可以让所有投标人了解中标和不中标的原因,虽然可能会涉及相关很多的投诉和麻烦,但是只有这样,招投标市场才能在麻烦、更麻烦、甚至是公开曝光中,不断完善,不断发展。
虽然国情决定了很多事情,但是只要相关部门能真正的行使相关职责,那么招投标行业将会逐渐的正规和完善。
回到楼主的问题上,评标报告的公开,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真正的做到公开,所涉及的相关需完善的事情还很多:
1.评标过程的合法、合规;
2.评标办法的合理制定;(相关部门是否针对不同的评标办法,制定统一的评标标准)
3.评标专家的评标标准;(针对同一的评标标准,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是评标标准化)
4.监督部门职责的行使。(相关监管部门在评标过程中起到公正的监督和监管作用)
等等。
这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还需要所有招投标行业志士不懈的努力啊!
作者: 招标经办人    时间: 2012-4-23 16:55
那绝对乱套了,按我们单位目前公开招标的情况,废标率基本在60%以上,而且因为行业原因,前来投标的全是国字号的单位。。。。。可以想象一旦公开,政府监督部门睥门槛都要给踏栏掉
作者: david    时间: 2012-4-24 13:44
标题: 回 ld5087 的帖子
ld5087:我知道的一些聪明的投标人定期会请”评标常委“给他们讲课,在投标的哪些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提高投标水平。 (2012-04-17 12:05)
的确是个好办法,我也想认识这些“评标常委”。
作者: liganghx    时间: 2012-4-24 17:06
评标报告上网公开后,没人敢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所有招投标工作,进入停止状态。[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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