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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旗让工程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 [打印本页]

作者: 风吹云散    时间: 2011-10-21 10:22
标题: 鄂旗让工程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
  2011年,鄂托克旗在“综合监管、集中交易”的创新招投标模式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实行“双重把关、四方会审、六方互约”招投标模式,强化招投标活动的标前、标中、标后监督,有效遏制了招投标领域腐败现象的产生,促进了全旗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构建严格的制度管理体系。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委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并用以指导全旗招投标工作,实现招投标工作的法制化。另一方面,健全各类项目交易管理制度和细则。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又出台了《鄂托克旗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鄂托克旗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活动的处理规定(试行)》、《鄂托克旗违反招投标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不仅保证了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也使内部工作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纪可遵。

  二是严格实行“双重把关、四方会审、六方互约”的招投标模式。“双重把关”即对投标企业首先是在投标报名时,由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其次是评标前由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办、检察院、社会监督员对投标人资信、财务、资质等进行进一步资格后审。通过双重把关,有效避免资质挂靠,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四方会审”即对招标文件的审核上,由原来招标单位编制审核招标文件变为招标单位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招投标中心等四个部门进行互相补充、互相制约的招标文件审核,通过“四方会审”招标文件内容更加完整,业主编制招标文件的“所有权”进一步淡化,从而杜绝招标条件对某一个投标人的倾向性。“六方互约”即构建了检察院、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招投标中心、招标人、社会监督员互相补充、互相制约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网,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管人员、建设单位、投标单位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有效整合了资源、规范了招投标流程,保证了招投标工作全程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强化招投标活动的标前、标中、标后监督。强化标前监督:严把“四关”,即严把招标资格审批关、代理机构资格关、投标人资格关、专家抽取关。通过标前严把“四关”,有效防止了拖欠工程款和“先建后批”等问题,规范了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提高了招标代理业务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标中监督:构建了项目建设单位、监管办、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中心、财政审价、人大、政协、检察院、中介机构、评标专家、社会监督员组成的权责明确、互相制衡的“十一位一体”的多方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并在开标现场投入使用了监控录像器、语音录音器等高科技产品,保证开标、评标、定标阶段的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强化标后监督,由项目主管、监管办、检察院等部门对中标企业的工程合同签订、备案情况、规避招标、违法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后续跟踪督察,随时了解企业的施工进度、技术力量、工程质量与建设单位配合程度等细节。同时,加强案件查处,重点对假借资质投标、中标后更换项目负责人、转包和违法分包、随意变更合同、变更工程量以及施工监理不严格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进行及时查处。

  通过一系列措施,今年1—8月份,旗招投标中心和监管办共办理公开招标项目59项,涵盖了农牧、林、水、道路、房屋建筑、市政建设等多个领域,交易额达84697.7万元,节约投资金额3542.4万元,节约率达4%,应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率达到100%。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作者: 额定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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