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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口将严查“五无”企业赢得590万元采购大单事件【转贴;系列分析文章】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10:37
标题: 海口将严查“五无”企业赢得590万元采购大单事件【转贴;系列分析文章】
海口将严查五无企业赢得590万元采购大单事件  

     新华网 20111011 16:57:03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10月11日电(记者傅勇涛)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9日播发《海口:五无企业缘何赢得590万政府采购大单?》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海口市财政局10日成立由局长庞革新任组长,采购监督处、纪检监察处、法规监督处、采购中心和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五无企业缘何赢得590万政府采购大单事件进行全面核查。

  庞革新说,面对媒体质疑的声音,财政局要正确对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做好总结和反思。当务之急是对是否存在潜规则和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查清真相,等检查结果出来后,再依据检查结果向海口市政府提出处理方案。

  海口市财政局表示,将总结此次事件的经验教训,在本系统内开展行风政风的自查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端正财政管理风气,提高机关服务效能,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


    保存时间:2011/10/11
    原标题:海口将严查五无企业赢得590万元采购大单事件_财经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10/11/c_122143899.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10:40
海口五无企业缘何赢得590万政府采购大单?  

    新华网 20111009 17:46:39 来源: 新华网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920日摄)。新华社记者 侯建森



    海口市社保局统计显示,海口星海公司在今年6月之前从未为任何职工缴纳过任何社保,仅在6月为1名员工缴纳过1个月的社保费(920日摄)。新华社记者 侯建森

新华网海口10月9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傅勇涛)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又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咄咄怪事引发人们对当地采购工作的强烈质疑。新华视点记者在追踪中发现,要想了解政府采购背后的阳光操作,竟有相当的难度……

    590万大单:中标企业竟是五无公司

    今年4月28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个月后,一家名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以590万元的高价竞标成功。这家公司缘何能胜出

    “新华视点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上看到,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非常明确,称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须具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条件。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这家连续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中标的海口星海公司,几乎找不到任何具备以上条件的证据,是一家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

    海南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负责软件企业资质认证的工作人员徐坤彪向记者证实,海口星海公司从未获得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和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海口市社保局统计显示,这家企业在今年6月之前未为职工缴纳过社保。仅在6月为躲避检查给1位名叫何加的员工缴纳过1个月的社保费。这个局社会保险关系科科长但术兵说:这种做法不是一种正常现象。

    海口市税务局的信息也显示,海口星海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7日,截至今年5月底,虽然该公司相继获得多项政府采购大单,但从未缴纳过一笔营业税。

    记者又来到工商部门登记的公司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B座605室采访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该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楼宇经理韩丹说,605室是住宅房,没有企业办公,业主近期也未缴纳过水电费等物业管理费用。记者试图用该公司在工商注册的联系电话联系公司工作人员时,却被告知号码是空号

    “找不到地址和联系方式,只能说明他们仅仅是利用公司名来办事,这种公司往往都是空壳子海口市工商局档案资料查询窗口的工作人员说,这家公司今年7月25日刚进行营业执照年检,没有任何变更地址和联系方式的记录。

    保存时间:2011/10/11
    原标题:海口五无企业缘何赢得590万政府采购大单?_时政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0/09/c_122133950.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10:41
   海口五无企业缘何赢得590万政府采购大单?  P2


    20115月,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项目的中标公告(920日摄)。新华社记者 侯建森

    多次中标:背后有无潜规则作怪?

    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访发现,海口星海公司不仅是这次招标的中标者,而且该公司在2010年10月15日和12月3日已经连续两次中标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的电子病例系统项目和办公设备项目,总计725万元。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作为政府采购主要方式的公开招标应该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唱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各环节本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记者发现,政府采购的中标公告仅百余字,仅告知由海口星海公司中标,价格为590万元,对其他内容只字未提,社会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就成了一个空架子

    曾参与了此次竞标的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这些潜规则,大家心知肚明。海口星海公司为何能顺利通过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值得深究。

    海口市人民医院一位负责人说,医院的项目大多涉及百姓民生,对质量的要求高,一家没有任何资质的小公司制作政府590万的大项目,会为医疗项目埋下安全隐患,而安全隐患的背后,有可能就是政府违规采购的潜规则在作怪。
    保存时间:2011/10/11
    原标题:海口五无企业缘何赢得590万政府采购大单?_时政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0/09/c_122133950_2.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10:41
  海口五无企业缘何赢得590万政府采购大单?  P3



    面对质疑:采购中心主任称要将记者监控起来

    没有任何资质的星海公司何以顺利通过资质审查、专家评审等多项政府采购关口?面对种种质疑,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表现却出人意料。他先是以中标企业的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关于查看相关采购项目资料的要求,解释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

    记者就中标企业的资质提出疑问,蔡东海竟然表示不知道,时间久,想不起来了。针对该企业明显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的质疑,他又说:法规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不能解决政府采购行为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面对记者提出的多次疑问,蔡东海竟说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长期关注政府采购问题的海南大学教授王毅武说,实施政府采购本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基本在财政部门和采购部门之间进行,社会力量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孝民认为,政府采购不规范主因是有法不依,这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阳光采购阳光,甚至滋生腐败。

    专家表示,非公开的专家评审机制和不完善的企业申诉程序,使得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极易走过场。王毅武建议,应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细化核查,让更多的监督者参与进来,揭示事件真相,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真正做到阳光采购

    链接 新华时评:政府采购岂能为企业非法牟利当幌子

    保存时间:2011/10/11
    原标题:海口五无企业缘何赢得590万政府采购大单?_时政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0/09/c_122133950_3.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10:42
新华时评:政府采购岂能为企业非法牟利当幌子  
     20111009 17:46:3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10月9日电(记者傅勇涛)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4个月竟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当这家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再次以590万元的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项目后,引起了舆论高度关注,至今热度不减。

    设置政府采购的本来目的是为了引进竞争、节省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其采购程序、企业资格审查等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而据记者调查,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明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竞标企业的资质要求,但公司不仅顺利入围竞标企业名单,而且还以最高价格中标。不难看到,个别地方的政府采购已经成了一些人非法牟利的幌子。

    荒唐事实的背后暴露的是有关部门的姑息纵容。作为政府采购的组织者、执行者,各地政府采购中心肩负着把好企业关、花好财政钱重要职责。然而面对记者的调查追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竟避而不谈,反而声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对具体竞标细节不知道,想不起来。如此敷衍塞责,更是让人怀疑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关系。

    政府采购涉及公共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容不得半点疏漏。如果政府采购部门的负责人不以纳税人为重,在采购过程中非法变通、暗箱操作,采购结果岂能保证公平、公正?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采购频频暴露出的效率低、价格高等乱象,已经凸显了问题的严重性。不让政府采购成为企业非法牟利的幌子,而是真正为纳税人省钱,必须从监管上找办法。公共政策的公开透明,被认为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更多的阳光照进来,让包括社会公众、媒体在内的更多监督者参与进来,才可能驱走采购领域的黑暗


    保存时间:2011/10/11
    原标题:新华时评:政府采购岂能为企业非法牟利当幌子_时政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0/09/c_122133955.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10:44
空壳企业获政府采购大单 遭调查叫嚣监控记者  

新华网20111010 08:48:28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又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咄咄怪事引发人们对当地采购工作的强烈质疑。

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

今年428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个月后,一家名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以590万元的高价竞标成功。这家公司缘何能胜出

新华视点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上看到,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非常明确,称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须具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条件。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这家连续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中标的海口星海公司,几乎找不到任何具备以上条件的证据,是一家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

海南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负责软件企业资质认证的工作人员徐坤彪向记者证实,海口星海公司从未获得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和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海口市社保局统计显示,这家企业在今年6月之前未为职工缴纳过社保。仅在6月为躲避检查给1位名叫何加的员工缴纳过1个月的社保费。

保存时间:2011/10/11
原标题:空壳企业获政府采购大单 遭调查叫嚣监控记者 _财经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10/10/c_122135026.htm?prolongation=1


空壳企业获政府采购大单 遭调查叫嚣监控记者  

20111010 08:48:28  

海口市税务局的信息也显示,海口星海公司成立于2010827日,截至今年5月底,从未缴纳过一笔营业税。

记者又来到工商部门登记的公司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B605室采访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该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楼宇经理韩丹说,605室是住宅房,没有企业办公,业主近期也未缴纳过水电费等物业管理费用。记者试图用该公司在工商注册的联系电话联系公司工作人员时,却被告知号码是空号

政府采购中标公告仅百余字

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访发现,海口星海公司不仅是这次招标的中标者,而且该公司在20101015日和123日已经连续两次中标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的电子病例系统项目和办公设备项目,总计725万元。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作为政府采购主要方式的公开招标应该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唱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各环节本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记者发现,政府采购的中标公告仅百余字,仅告知由海口星海公司中标,价格为590万元,对其他内容只字未提,社会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就成了一个空架子

采购中心主任称要将记者监控起来

没有任何资质的星海公司何以顺利通过资质审查、专家评审等多项政府采购关口?面对种种质疑,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表现却出人意料。他先是以中标企业的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关于查看相关采购项目资料的要求,解释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

记者就中标企业的资质提出疑问,蔡东海竟然表示不知道,时间久,想不起来了。针对该企业明显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的质疑,他又说:法规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不能解决政府采购行为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面对记者提出的多次疑问,蔡东海竟说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保存时间:2011/10/11
原标题:空壳企业获政府采购大单 遭调查叫嚣监控记者 _财经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10/10/c_122135026_2.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10:45
空壳公司中标是阳光采购之耻  

20111011 09:07:48  

来源: 广州日报    


海南省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在注册成立后4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面对质疑,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解释称,屡次中标为商业机密,并且面对新华社记者提出的多次疑问时表示,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这位官员好大的口气,不但将阳光采购曲解为商业机密,而且面对质疑,居然威胁要将记者关起来监控。作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如此威胁记者,无非是因为本来是暗箱操作的一件事,现在却被曝光了,同时也连带将政府采购的潜规则再次暴露出来。

《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过程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也正是因如此,政府采购才被称之为阳光采购。然而遗憾的是,在很多时候,不但阳光没有照射进政府采购,反而因其巨大的利益给了官商勾结和暗箱操作的机会。

海口这家五无公司,是一家很明显的空壳公司,既不符合政府采购的竞标身份,其有违常理的中标更是对政府采购整个程序的无情嘲讽。按照规定,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评标、发布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各环节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这起政府采购,中标公告只有区区百余字,仅告知由海口星海公司中标,价格为590万元,对其他内容只字未提,阳光采购的各个环节均被架空,应有的社会监督也根本没有从中体现。

阳光采购变身商业机密,空壳公司借机牟利,一起典型的采购腐败,光明正大地打着政府采购的幌子,公然在官商之间上演。空壳公司之所以能打通资质审查、专家评审等多项关口,恐怕还在于其顶着的是特权之壳,在权力保护下,所谓的阳光采购异化为左手招标、右手捞钱的权钱交易,至于浪费纳税人的钱、行政成本的上升,则完全不在其考虑之内。

更可怕的是,借政府采购为某些人牟利,似乎成了一件很冠冕堂皇的事,当事者甚至觉得公众过于大惊小怪,于是便有了安徽淮北采购7iPad2称为方便领导出差办公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等荒唐解释,在他们眼中,只要在形式上公开了,政府采购就阳光了。这种采购意识,暴露的也正是财政预算不公开、难公开之弊。

调查表明,1978年到2006年,我国财政支出中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增长了143倍,占比从1978年的4.71%上升到2006年的18.73%,行政成本远高于很多国家。而财政部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6亿元扩大到2009年的7000多亿元。采购范围的扩大,固然体现了政府采购的日益规范化,但采购金额的激增,也折射了行政成本的攀升。

因而,要想压缩行政成本,控制三公支出很有必要,但政府采购倘若依然大手大脚,甚至为权钱交易提供便利,压缩行政成本也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要想杜绝政府采购的灰色交易,就必须让公众监督的阳光照射进来,每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如此才能对纳税人负责。

保存时间:2011/10/11
原标题:空壳公司中标是阳光采购之耻_财经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10/11/c_122140436.htm?prolongation=1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10:45
空壳公司频频中标 背后有多少空壳部门  

新华网 20111011 09:41:32 来源: 扬子晚报

海口市一家五无空壳公司,在注册成立后4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又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1010日《京华时报》)。

令人震惊的是,面对记者的采访,该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竟然表示,屡次中标为商业机密,并扬言,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原本就是为了解决政府部门在采购物品过程中商业机密过多的问题,使其阳光、透明起来,现在反而被政府采购部门更加机密起来了,如此的政府采购,还有多少公信力可言呢?

一个空壳公司,能够在政府采购中屡屡中标,当然不会没有机密了,而公众最想知道的,也正是这些被称作机密的东西。

值得追问的是,这家空壳公司到底是通过怎样的机密手段,通过道道关口,将这些采购项目拿到手的。因为,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作为政府采购主要方式的公开招标应该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唱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更重要的是,每次的政府采购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全程跟踪。那么,这家空壳公司是如何通过这一道道关口的呢?所有的监督和审查程序,是否都成了摆设呢?面对这家空壳公司,海口的政府部门有多少也俨然是空壳,既没有程序,也没有审查,更没有监管?

有人把政府采购中的问题比作为潜规则,但是,从近年来发生的这类问题和案件看,决不是潜规则那么简单。因为。如果仅仅是潜规则,只要下决心改变,就不会再存在下去。关键是,政府采购已经沦为一种形式,一种权力,一种应付公众的手段了。名为政府采购,实质变成了个别部门手中的一张牌。这张牌到底怎样出,并不需要按规则,而只要看关系,看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与相关企业的关系。

所以,要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在制度和机制方面进行改革。至少,政府采购不能只是某个或某一两个部门的权力,而应当成为公众的权力。唯有如此,空壳公司才不可能一路畅通,而诸如高级平板电脑等物品也就不会成为政府采购的项目内容。(谭浩俊)

保存时间:2011/10/11
原标题:“空壳公司频频中标 背后有多少空壳部门_时政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0/11/c_122140579.htm?prolongation=1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10:46
采购在这里,阳光在哪里  

新华网 20111011 09:43:28 来源: 太原晚报

海口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屡次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接受采访时称屡次中标为商业机密。(京华时报1010日)

就像小怪兽总是被奥特曼打败一样,政府采购上的故事或段子,基本是无需太多智商就能想见的逻辑:一是李代桃僵,将采购权当作私人物品投怀送抱,拿返点吃回扣;二是暗度陈仓,将个人需求搭上政府采购的顺风车,吃喝玩乐财政埋单。但碍于《政府采购法》剑悬颈上,各个做起来不是欲说还休就是小心翼翼,像海口这么嚣张的做法还是很少见的。若说这就是所谓潜规则,显然无异于对潜规则的羞辱——因为潜规则起码还要摆出一副百毒不侵的精致妆容,像如此千年老妖的登场姿态,早就将一干民众视为只会道路以目的喜羊羊了。

如果没有全民的公共监督,政府采购这个蛋糕很容易滋生灰色利益链条:一者,在自由竞标中,买卖双方的地位事实不等,买家既是支付者,又是卖家的直接管理者,因此即便企业在竞标中吃了大亏,惧怕得罪政府也很少会选择打官司维权,也就无法引起监管部门的警觉;二者,美国生物学教授哈定在1968年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著名的《公地的悲剧》,所有者缺位下的公共产品,很容易成为没有守护人的唐僧肉。政府采购就是一块肥腻的公地,公共财政名义上归全体人民所有,但由于全体人民行使所有权的成本过高,如果此时监管不给力,权力者就会以个人私利的形式介入其间,从而主导资源分配。

眼下的问题是,监管程序有了、监督法令也有了,甚至公共意识也在勃兴,但采购还是在箱子里进行。政府采购在这里,阳光却在那里——打通二者之间的区隔,立法或官德似乎都不甚靠谱,关键是公权有无刮骨疗伤的勇气,将早该置于阳光下的采购环节真正兑现在阳光里——最起码,要将躲在阳光背后的政府采购猫腻痛打个落花流水。(邓海建)

( 编辑:陈元 姚润萍 )  


保存时间:2011/10/11
原标题:采购在这里,阳光在哪里_时政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0/11/c_122140653.htm?prolongation=1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10:48
本人以为:这一个典型的事件,背后一定还有许多故事……

本人将继续关注;也希望大家共同关注,并就有关问题展开讨论……
作者: 1985113    时间: 2011-10-12 10:53
“海口这家“五无”公司,是一家很明显的“空壳”公司,既不符合政府采购的竞标身份,其有违常理的中标更是对政府采购整个程序的无情嘲讽。按照规定,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评标、发布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各环节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但这起政府采购,中标公告只有区区百余字,仅告知由海口星海公司中标,价格为590万元,对其他内容只字未提,阳光采购的各个环节均被架空,应有的社会监督也根本没有从中体现。


菜鸟想问一下这个问题,中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不就是写个中标人及中标价格即可,还用写其他内容吗? 评审的过程和内容属保密,这个还需要公开吗?只是问问。
作者: aaxx    时间: 2011-10-12 12:03
目前政采法规定的中标公示内容确实不多。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三)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作者: aaxx    时间: 2011-10-12 12:22
从程序上我认为也没什么问题,联合体就算是一个自然人加一个公司就能组成。真正有问题的是这个的一个联合体报价如此之高,在评标的时候为什么能击败其他对手。评标过程是不是有问题。其服务承诺是否有虚假响应。大众都只是纠结空壳公司的问题,没有注意到本质啊......[s:84]
作者: 寧靜致遠    时间: 2011-10-12 14:09
水平有限,静观其变。呵呵[s:56]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21:24
最新消息:海口官方否认问题,强调采购招标程序完全合法,而本人查到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却不太吻合……

请看:

  海口官方回应五无企业中标政府采购称程序合法

人民网 2011年10月12日0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海口一家“五无”企业连连中标政府采购近日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海口市财政局局长庞革新11日表示,该局已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核查,初步来看,由于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海口市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公司)中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

  据媒体报道,星海公司为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企业,该公司注册成立后连续中标政府采购,并在今年5月再次击败多家对手,以590万元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项目。

  针对报道中的“五无企业”中标,庞革新解释说,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投标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组成“投标联合体”。星海公司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阵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并以星海公司名义取得中标资格。

  庞革新说,《办法》中要求“联合体中标”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所以星海公司虽从未获软件企业资质,但由于合作者九阵公司拥有资质证书,故符合相关规定。

  “据我了解,这种企业间联合投标很普遍,本地企业负责业务市场,外省企业负责技术支持。”庞革新说。

  “政府采购中标依据不能只看价格高低,主要看采用的评审办法,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才是中标者。”庞革新解释高价中标时说,在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中,有4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星海公司的中标价为第二低价,且其最后的综合得分最高,故而中此标。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表示,星海公司中标过程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产生的,“五无企业”的说法或存有误会,或与参加政府采购资质无关。

  蔡东海解释“五无企业”的无缴纳社保记录时称,经调查,星海利达公司法人代表已经退休,因此没有缴纳社保资金记录。九阵公司员工在当地有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星海公司是不是只有一个人,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而回答星海公司为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时,蔡东海解释,营业税审查由税务部门监管,“投标企业的资质审查评定完全由专家组做出。”

  星海公司为何无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蔡东海说,经调查,该公司已搬迁至新的地址,但还未向工商部门做变更地址和联系方式登记。

  针对该企业4个月内连中数标,蔡东海说,到目前为止,星海公司只有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这一单为政府采购中中标,其余均为社会机构代理。

  据了解,目前海南省纪委、海口市检察院已调阅星海利达公司中标文件,全面展开对此事件的调查。(王子谦)

保存时间:2011/10/12
原标题:海口官方回应五无企业中标政府采购 称程序合法--社会--人民网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5868611.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21:25
海口市人民医院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1/4/29 15:34:00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核心提示: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HKGP2011-5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HKGP2011-5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

  2、服务器,业务终端,打印机,UPS电源,服务器机柜,数据交换询一体机,数据库安全保护软件,Windows2008Server,SQLserver2008数据库。读卡器,存储设备,触摸查机

  二、项目预算:6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

  2.2为保障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投标产品由厂家或投标人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附上厂家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2.3具有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

  2.4具备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3(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投标人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4月28日至2011年5月11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号:4600100383605300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联系人:何佳亮

  E-mail:aimy800123@126.com电话:0898-68723992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孙洋子伍海丹

  电话:0898-68723985传真:0898-68723984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文章作者: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吕莉

   保存时间:2011/10/12
    原标题:海口市人民医院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项目信息_方案中心_国脉电子政务网
   http://www.echinagov.com/gov/csfa/2011/4/29/131799.s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2 21:26
海口市人民医院关于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的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1年05月31日 16: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HKGP2011-5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我中心于2011年4月28日,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采购信息, 2011年5月31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伍佰玖拾万元整(¥5,9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负责人:何佳亮   

  联系电话:0898-68723992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保存时间:2011/10/12
    原标题:海口市人民医院关于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的公告
   http://www.ccgp.gov.cn/cggg/dfbx/zbgg/201105/t20110531_1630720.shtml
作者: aaxx    时间: 2011-10-13 10:1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还能这么搞,那就无语了
作者: 明明    时间: 2011-10-13 10:51
转一些后续报道和评论
海口官方回应五无企业中标政府采购 称程序合法
(果然官方回应程序合法了啊。)
映红烛:五无公司中标程序合法令人忍俊不禁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3 10:57
对海口“五无”企业中标政府采购事件的初步质疑和思考

“海口‘五无’企业中标政府采购事件”是当前的一个热点话题。媒体几乎一致的指责政府采购中的阴暗面有着“潜规则”,是给政府采购丢脸;而海口财政局官方人士则表示:程序完全合法;人们对此事件是一个误解……

事情扑朔迷离。到底谁说得对?有待进一步的披露事实,和深入的进行分析。

本人初步查询,发现若干疑点;并分析思考如下:

据人民网报道:

   海口一家“五无”企业连连中标政府采购近日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海口市财政局局长庞革新11日表示,该局已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核查,初步来看,由于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海口市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公司)中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

    针对报道中的“五无企业”中标,庞革新解释说,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投标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组成“投标联合体”。星海公司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阵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并以星海公司名义取得中标资格。

  庞革新说,《办法》中要求“联合体中标”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所以星海公司虽从未获软件企业资质,但由于合作者九阵公司拥有资质证书,故符合相关规定。

“据我了解,这种企业间联合投标很普遍,本地企业负责业务市场,外省企业负责技术支持。”庞革新说。】(引文完)

而本人查询到的该项目招标公告中规定:

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HKGP2011-58)摘录:

招标内容是: 【2、服务器,业务终端,打印机,UPS电源,服务器机柜,数据交换询一体机,数据库安全保护软件,Windows2008Server,SQLserver2008数据库。读卡器,存储设备,触摸查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

  2.2为保障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投标产品由厂家或投标人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附上厂家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2.3具有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

  2.4具备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引文完)

先不说其他要求,但就“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这一条,什么时候变了呢?

值得质疑的是:如果改变了要求,理由何在?如果,没有改变此项要求,没有资质的星海公司为什么敢于投标,还能够中标?评标专家是如何审查的?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3 11:00
再进一步,从采购招标的内容来看,这是一个“系统集成”。有外购的硬件,也有适用该项目具体需求的软件。片面的强调所有都要“资质”是不适合的:别人能有开发windows 2008Server 的资质吗?而且,也许是本人孤陋寡闻,我还真的不知道微软有没有开发windows 的什么资质呢?!

另外,在开标唱标的时候,唱不唱出是联合体投标?有没有联合体协议,有是如何规定双方责任的?

退一步,假如承认这个联合体,那么,负责软件部分的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如何体现出其责任来?

本人设法查询到四川九阵公司的网站,看来,它是一个在医疗方面,颇有成就的软件公司。在其“主要成就”栏目下,在今年的5月底左右的项目中,没有看到海口项目。请看截图:




到底是怎么回事?? ?
截图需要另外打开窗口,才能看到全部,包括时间)
作者: shirlley    时间: 2011-10-13 13:36
持续关注事件调整过程及结果。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3 21:32
各个媒体关注和评论很多,再转发2个:

天涯社区 > 天涯论坛 > 海南发展我要发帖

『海南发展』
从"海口财政局展开彻底调查空壳公司"看什么叫睁眼说瞎话

    作者:张飞绣花2011  发表日期:2011-10-11 20:24:00 回复  
   
空壳公司中政府采购大单?海口财政局展开彻底调查

http://news.hainan.net/ 时间:2011-10-11 14:07:00 来源:海南特区报

海口一五无企业拿下590万元政府采购大单·追踪

海口市财政局展开彻底调查

初步调查显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公司中标符合政府采购程序和法律相关规定

核心提示

海南特区报昨日16版转发了新华社报道: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4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又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元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咄咄怪事引发人们对当地采购工作的强烈质疑。

昨日下午,海南特区报记者前往海口市财政局和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分别采访海口市财政局局长庞革新和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了解该事件的相关详细情况。

新闻回顾1

据新华社报道: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企业资格审查等都有严格的规范。而据调查,海口市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明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对竞标企业的资质要求,却不仅顺利入围竞标企业名单,而且还以最高价格中标。今年428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个月后,一家名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以590万元的高价竞标成功。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上看到,公告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非常明确,投标人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须具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条件。而新华视点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这家连续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中标的公司,几乎找不到任何具备以上条件的证据,是一家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没有任何资质的星海公司何以顺利通过资质审查、专家评审等多项政府采购关口?记者就中标企业的资质提出疑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竟然表示不知道,时间久,想不起来了。针对该企业明显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的质疑,他又说:法规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不能解决政府采购行为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

海口市财政局长庞革新:欢迎纪委部门介入调查

如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昨日下午,海南特区报记者来到海口市财政局采访。该局局长庞革新告诉记者,他看了《海口一五无企业拿下590万元政府采购大单》报道后,昨日上午立即召集了市政府采购中心、局人事纪检等部门的负责人了解情况,要求对此事展开彻底的调查。从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应该说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中标是符合政府采购程序和法律相关规定的。

庞革新表示,他也欢迎纪委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看究竟是否存在问题,如果谁有责任或有问题,将严肃处理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庞革新称,对于新闻媒体的监督报道,他们也是非常欢迎的,非常感谢媒体对此事的关注。

新闻回顾2

据新华社报道:海南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负责软件企业资质认证的工作人员徐坤彪向记者证实,海口星海公司从未获得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和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海口市社保局统计显示,这家企业在今年6月之前未为职工缴纳过社保。仅在6月为躲避检查给1位名叫何加的员工缴纳过1个月的社保费。这个局社会保险关系科科长但术兵说:这种做法不是一种正常现象。海口市税务局的信息也显示,海口星海公司成立于2010827日,截至今年5月底,虽然该公司相继获得多项政府采购大单,但从未缴纳过一笔营业税。

记者又来到工商部门登记的星海利达公司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B605,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该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楼宇经理韩丹说,605室是住宅房,没有企业办公,业主近期也未缴纳过水电费等物业管理费用。记者试图用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联系电话联系公司工作人员,却被告知号码是空号找不到地址和联系方式,只能说明他们仅仅是利用公司名来办事,这种公司往往都是空壳子海口市工商局档案资料查询窗口的工作人员说,这家公司今年725日刚进行营业执照年检,没有任何变更地址和联系方式的记录。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回应五大质疑:

星海公司在政府采购中

只有一单中标

昨日上午,海南特区报记者来到了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B605了解情况。记者在现场看到,富豪大厦B605室大门紧锁,记者在外连续敲了几分钟门,也不见有人来开门。据大厦物业工作人员称,605室的业主近期未缴纳过水电费等物业管理费用,这里的房间到底用做什么用途他也不清楚。

昨日下午,海南特区报记者见到了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针对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引发的系列疑问,蔡东海一一进行了解释说明。

回应1

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公司为何没有软件企业资质证书?

属联合体投标,与四川一公司是联合体

蔡东海解释说,实际上,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是属于联合体投标,他们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是联合体,因此中标的也是联合体。按照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只要其中一家公司有相关的资质、满足所有的条件就可以了。因此,即使海口星海利达公司从未获得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和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只要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有就可以了。

回应2

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公司为何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

法人代表已退休,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

蔡东海解释说,经过调查,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一位赵女士,她现在已经退休了,由于处于退休状态,因此没有缴纳社保资金记录。而实际上,招投标的工作主要都是由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派人来海口完成的,他们公司的员工在当地是有缴纳社保资金记录的。而至于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是不是只有赵女士一个人,这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回应3

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公司为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

有没有按时纳税,由税务部门进行调查

蔡东海解释说,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有没有按时缴纳营业税,这是由税务部门进行调查和监管的。而且,有没有按时纳税,和政府采购是两回事。

回应4

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公司为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

公司已搬,但还没有及时登记变更地址

蔡东海解释说,记者之所以去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B605室找不到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是因为他们公司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但还没有及时到工商部门登记变更地址,并不是没有办公地点。由于办公地点发生了变化,联系方式肯定也改变了。

回应5

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公司为何连中政府采购大单?

星海公司在政府采购中只有一单中标

蔡东海解释说,经过调查,实际上,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中中标的,有且只有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这一单。其他的那些,都是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招标的,是企业自有资金,不是政府采购资金。而且,590万元也不是高价,可能有的出价更高,最终由谁中标,是通过专家评审讨论决定的,能不能竞标成功,要看谁更适合。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3 21:33
  作者:张飞绣花2011 回复日期:2011-10-11 20:26:24    

 海口市人民医院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HKGP2011-5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内容

1、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

2、服务器,业务终端,打印机,UPS电源, 服务器机柜,数据交换询一体机,数据库安全保护软件,Windows 2008 Server,SQL server 2008数据库。读卡器,存储设备,触摸查机

二、项目预算:6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

2.2为保障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投标产品由厂家或投标人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附上厂家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2.3具有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

2.4具备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5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3(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投标人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1428日至2011511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0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联系人:何佳亮

E-mailaimy800123@126.com 话:0898-68723992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孙洋子 伍海丹

话: 0898-68723985 真: 0898-68723984

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3 21:34
作者:张飞绣花2011 回复日期:2011-10-11 20:27:09  回复  

  中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HKGP2011-5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我中心于20114月28日,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采购信息, 2011531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伍佰玖拾万元整(¥5,9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0
  
  邮政编码:570000
  
  项目负责人:何佳亮
  
  联系电话:0898-68723992
  
  

    作者:张飞绣花2011 回复日期:2011-10-11 20:35:00  回复  

在上面的第一篇文章中,蔡东海解释说,实际上,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是属于联合体投标,他们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是联合体,因此中标的也是联合体。按照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只要其中一家公司有相关的资质、满足所有的条件就可以了。因此,即使海口星海利达公司从未获得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和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只要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有就可以了。

   但是大家看出来没有,第二篇是这个项目的招标公告,在招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就是说这个项目不允许海口星海利达和四川九阵联合投标。同时如果是联合投标的话,在招标结果公示上应该说明联合体的组成,但是第三篇也就是招标结果公示上,只说是海口星海利达中标,没有四川九阵的任何信息。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3 21:34
    作者:海南一佳 回复日期:2011-10-11 21:01:03  回复  

  沙发,坐看好戏


   作者:海南一佳 回复日期:2011-10-11 21:06:43  回复  

  楼主很犀利的戳破了谎言


   作者:吴坤强 回复日期:2011-10-11 22:51:53  回复  

  希望真相大白


作者:异言 回复日期:2011-10-11 23:56:21  回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作者:南海云鸥 回复日期:2011-10-12 01:19:23  回复  

  确实强悍!


    作者:my885 回复日期:2011-10-12 08:13:07  回复  

  招标书上明明写写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蔡东海却说是联合体投标中标的,这是在欺骗人们。
  局长竟然还说是符合程序?
  这是贪官喜欢玩弄的手法。
  一定要查到底。
  
  
作者:一气冲天 回复日期:2011-10-12 08:26:43  回复  

  他们通过注册一个空壳公司来投标。
  一个五无公司竟然还能中标,海口市财政局长居然说是符合程序的?
  连傻瓜都知道,他们是利用这个空壳公司进行一些非法交易。

作者:一气冲天 回复日期:2011-10-12 08:47:17  回复  

  海口星海利达公司的老板是海口电视台节目主持人赵小蓉。
  
   作者:猪哥hd 回复日期:2011-10-12 08:58:15  回复  

  @吴坤强 2011-10-11 22:51:53
    希望真相大白
  -----------------------------
  真相本就大白


作者:白马黑马898 回复日期:2011-10-12 11:45:41  回复  

  这下子蔡主任麻烦大了


作者:张颢濒 回复日期:2011-10-12 12:19:40  回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明明都说了;
  
  这个蔡海东绝对是一个贪官!!


   作者:猫小孩 回复日期:2011-10-12 12:48:36  回复  

  联合体投标以资质最低的为资质等级,如果星海利达无资质,那么联合体也就不具备资质。(详见招标法)。最为招标机关,这种最低级的错误也会犯?


   作者:xiao545 回复日期:2011-10-12 13:38:50  回复  

       @一气冲天 2011-10-12 08:47:17
    海口星海利达公司的老板是海口电视台节目主持人赵小蓉。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3 21:36
……   ……

作者:海南闯海人 回复日期:2011-10-12 19:16:02  回复  

  都是托,乱说话!啥叫空壳公司,就是"有名无实"的公司!为啥要弄这公司呢?就是为了进行非法(见不得光的)交易时,用的!问一下大家,哪个开公司的,真心搞实业的会搞这些空壳公司,假公司的???
    搞这些皮包公司目的就是掩人耳目,万一事情败露,好脱身!!!要查,也简单,查法人代表(姓赵的,已退休,)退休前,工作单位哪的?是否和公司的主业(软件开发管理)有关???不要一个卖水果的大妈也来搞软件公司!!那也太假了!不是的话,为啥要她来搞法人,要掩饰啥??
    这不是此地不银三百两吗????
    为啥哪个四川九阵不投标?有资质,有员工,有办公地点,有缴纳社保,有缴税!它不投标,一个五无的空壳公司来投标的????
    那个空壳公司的人有关系???而且人家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公告里的第二条中的第三小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了才说是联合投标!!??
    招标公告是忽悠人的?假的?说一套,做一套??
    这样,谁还敢投标????
    这件事,希望我们的纪委和检察院给我们大家一个真正的答复!我们拭目以待

    保存时间:2011/10/13
    原标题:从"海口财政局展开彻底调查空壳公司"看什么叫睁眼说瞎话_海南发展_天涯社区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hn/1/61709.s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3 21:37
  “程序合法擦不净海口政府采购的屁股

       20111013 00:27  来源:红网


海口一家五无企业连连中标政府采购近日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海口市财政局局长庞革新11日表示,该局已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核查,初步来看,由于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海口市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公司)中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1012 中新网)

庞革新程序合法的台词,远远擦不干净这次海口政府采购和星海公司之间玩猫腻的屁股,反而裤子上翻开更大面积的一滩

首先,庞革新解释星海公司无缴纳社保记录的原因,是该公司法人代表已经退休。那么请问:星海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这总该不是国家机密吧?该法人代表退休前是否在政府部门担任过什么职务?或者该法人代表和海口市政府部门领导有没有亲戚关系?星海公司除了法人代表还有哪些员工?这些员工为什么不缴纳社保?堂堂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总不至于没有一名软件技术人员吧?可以有把握地说,如果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只有一个已经退休的法人代表而别无他者,没有任何一名软件技术人员,那么这公司不是用于权力寻租挡箭牌和烟幕弹的皮包公司又能是什么?

其次,庞革新解释星海公司高价中标的原因,是其所得综合分最高。那么请问:该项目采用的综合评分办法能否公开?能否让社会大众了解该项目综合评分办法的妙处以便借鉴推广?该项目参与竞争投标的4家供应商最后综合分各是多少?

再者,庞革新解释星海公司为何无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是该公司已搬迁至新的地址,但还未向工商部门做变更地址和联系方式登记。这显然是弥天大谎,记者试图用该公司在工商注册的联系电话联系公司工作人员时,却被告知号码是空号1010日《京华时报》)。当今在城市生活的成年人,谁还没有手机?星海公司怎么能够因为变更地址而与外界失去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怎么会没有手机?公司的运转怎么能够以为变更办公地址而前后脱节妨碍市场业务?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庞革新说,星海公司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并以星海公司名义取得中标资格,并声称这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实际上恰恰违反了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请问星海公司既然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怎么能够违反管理办法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所以这是违法的无效中标。还有,星海公司既然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能见阳光否?

此外,更不可忽视的是,星海公司也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诸项条款: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等。其中第一项条件更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所强调的,请问星海公司有什么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政府采购是为阳光操作。真的阳光操作就不怕大众质疑。人们始终没有忘记的是,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接受采访时称屡次中标为商业机密,当记者质疑时表示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这是为什么?这是隔壁阿二无法抹去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作者:柏文学]  

保存时间:2011/10/13
原标题:“程序合法擦不净海口政府采购的屁股”_评论频道_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opinion/gundong/detail_2011_10/13/9802824_0.s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3 21:39

空壳公司中标暴露政府采购潜规则应堵制度漏洞

新闻中心-中国网 news.china.com.cn  时间: 2011-10-11  

据新华社报道,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又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咄咄怪事引发人们对当地采购工作的强烈质疑。

网民认为,一家五无的空壳公司能获590万元的政府采购大单是件荒唐的事情。政府采购涉及公共利益和政府形象,容不得半点疏漏。政府采购需要让更多的阳光照进来,让包括社会公众、媒体在内的更多监督者参与进来。

最紧要的是幕后的功夫

署名为碧翰烽的博文认为,海口这家连续中标政府采购的企业是一个五无企业,其实这种事情在许多项目领域已经不足为奇,比如工程、建设等,因为这类企业的根基不在这五无上,也就是说,他们不需要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对于他们而言,最紧要的是幕后的功夫。这幕后的硬功夫究竟是什么呢?一般来说,大抵不过两有而已。一是有关系。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不少地方、单位的制度往往是一种摆设。那么,只要掌握了这些关系,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就没有通不过的坎。二是有利益。如何才能找到关系?如何才能让关系为我所用?利益应该是第一位的选择。一种是靠开路。某些官员家属、亲人借着官员的权力,大肆进入商业领域。还有一种就是靠开路,行贿、送钱、分成、回扣等等。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很显然,这不是投标公司通过坑蒙拐骗就能蒙混过关的,无论是《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人资质的设定,还是对政府采购程序的规范,任何一个环节依法办事,都不致出现这样的漏网之鱼。空壳公司如何顺利通过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明眼人大概都能猜想到其中的猫腻。

别让潜规则侵蚀明规则

新浪网网友双鱼认为,空壳公司向权力寻租,这是一个很大胆但无法证实的猜想。权力寻租是把权力商品化,或曰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成为权力腐败的原动力。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否有权力寻租行为,海口星海公司有没有权钱交易,政府已采购的海口星海公司的产品是否物有所值,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海口星海公司的行为是否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害或危险……这些我都无从得知,也无法做出准确判断,但我很有理由确信,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海口星海公司接连中标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至少是在对招标企业的资格审查过程中严重失职,没能及时发现海口星海公司实际是个空壳公司,根本没有资格中得一个又一个标。愿有关方面切勿对此视而不见,及早着手查清这件稀奇古怪的事情,肃清内部的贪腐也是很迫切的急事。

红网网友无需马甲认为,如何遏制政府采购的乱象?一方面需要强化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行政监督;另一方面,也需要完善制度设计,给目录外采购设置增加审查程序。最终这些行政内部的监督,能否奏效,关键还是能否经受得住监督。有关方面应强力推动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譬如,每采购一项东西,在公布其价格之外,还要同时说明用途、采购理由。如此才能说明采购行为的合理性,经得住质疑和监督。

应堵制度漏洞

法律永远不可能为作恶者建立起密不透风的防范墙。对政府采购而言,我们同样能找到一些立法上的漏洞,修补这些漏洞固然是遏制腐败的重要工作,但更应该反思的是,屡屡发生的违规采购早已说明了潜规则流行之盛,而如何防止潜规则侵蚀法律明规则,最有效的方式恐怕还是让最终的买单者来监督。道理很简单:谁都最关心自己的钱如何花。署名为傅达林的博文认为。

署名为孙西学的博文认为,曾被公众誉为采购领域反腐灵丹妙药政府采购,如今却沦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为什么呢?笔者觉得主要原因在于,政府采购程序本身缺乏有效、透明的、可以操作的外部监管。因此,构建制度化的、刚性化的和全面的监督机制,堵住漏洞,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首先、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投标主体的监督。当前,需要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给市场准入资格证书。所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凭资格证书方能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视其情节轻重,限制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吊销其资格证书等。其次、建立评委库制度,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督。此外,必须使商品的采购、验收、付款三个环节相互分离,建立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实体相互制约机制。(记者 史丽 整理)

文章来源: 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 法律人


保存时间:2011/10/13
原标题:空壳公司中标暴露政府采购潜规则应堵制度漏洞_新闻中心_中国网
http://news.china.com.cn/txt/2011-10/11/content_23593716.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4 10:59
最新的进一步调查、分析,请参看:

海口政府采购事件解剖【转贴】
htpt://bbs.ebnew.com/read-htm-tid-65097.html
作者: 镇采    时间: 2011-10-14 11:13
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特定资格条件看该项目的端藐

2.1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
六百万的项目,四百万的中,万一有事也就赔四百万,还可以赚个两百万。。。。


2.2为保障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投标产品由厂家或投标人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附上厂家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这条可以告诉大家本项目皮包公司正常中标,售后由厂家管着呢。。。。


2.3具有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
现在来看放这个资质有点失误,给人抓把柄不?


2.4具备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这个有点不明白,系统集成资质是针对企业的资质,项目经理是针对个人的,不知为何用“或”?一个六百万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标企业没有系统集成资质不要紧,只要有个高级项目经理就可以了吗?如果是有一个搞土建的高级项目经理成不成呢?成不成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pra{3  
这个也是失误


个人看啊,这个项目在这个采购中心基本也就走个程序,没认真去做
作者: 镇采    时间: 2011-10-14 13:04
从该文中更正公告曾变更过“联合体投标”的事
(转贴)海口政府采购事件解剖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近日,新华社记者的一篇报道——《海口:“五无”企业缘何赢得590万政府采购大单?》政府采购又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以下简称“海口政府采购事件”)。

  作为政府采购的专业性媒体,对于此事件,我们《中国政府采购报》觉得问题的关键是招标程序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这家企业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合法投标主体,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此外,不是最低价中标要看该项目是适用什么评标办法。作为专业媒体,我们将从项目的招标公告入手层层解剖该事件,还原事件的真相。

    公告载明“联合体投标”的演变过程

  记者在网上查到了涉及这一采购项目的3个公告:4月28日的招标公告、5月12日的更正公告以及5月31日的中标公告。公告明确了海口政府采购事件涉及的关键元素。通过这几个公告也清楚地看到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到“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过程。

  2011年4月28日,海南省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海南省财政厅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口市人民医院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公告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HKGP2011-5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项目内容,第1项是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第2项是服务器,业务终端,打印机,UPS电源,服务器机柜,数据交换询一体机,数据库安全保护软件,Windows 2008 Server,SQL server 2008数据库,读卡器,存储设备,触摸查机等货物。项目预算为600万元。

  同时,该公告明确了海口政府采购事件中的一个关键元素,即投标人资格。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包括3项内容:一是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二是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包括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为保障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投标产品由厂家或投标人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附上厂家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具有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具备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三是明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该公告显示,采购文件出售时间为2011年4月28日至2011年5月11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1年5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3。

  
5月12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该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出了一则更改公告即《海口市人民医院关于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更改的公告》。更正公告包括3项内容,一是将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是将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第14项“数据交换机”8台,更改为“楼层交换机3台,核心交换机5台”。

  
    三是将采购文件出售时间延长至2011年5月19日下午17时;标书质疑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5月20日下午16∶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延长至2011年5月31日上午9∶30;缴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5月26日16∶00。

  在5月31日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海南省财政厅网站上,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该采购项目发布了中标公告,即《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显示,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1年5月3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伍佰玖拾万元整(¥5,900,000.00)。

  仅就上述采购程序而言,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更改公告、中标公告,从时间上来讲,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18号)第27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项目在5月12日发布的更改公告中的3项内容,均是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改变。因此,将开标时间顺延至2011年5月31日是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的。

  
但从公告内容来看,存在瑕疵。如更正公告中没有包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首次公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等。中标公告中没有包含合同履行日期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两项。这些均不符合《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19号)第12、13条规定。

  
    此外,为什么该项目要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呢?而联合体投标的问题,恰恰是目前该事件中争议最多的地方。10月12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在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4月28日的招标公告中明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是公告发出后,采购人也就是海口市人民医院提出,可以允许联合体投标。因此,在5月12日的更改公告中明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这一更改公告按法律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告知了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哪些条件

  在海口政府采购事件中,联合体中各个公司应当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是否满足这些资格条件是关键因素。

  10月12日,蔡东海在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该项目中,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是联合体投标,两家公司组成联合体后,名义上的投标人是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蔡东海表示,既然两家公司是联合体投标,因此,5月31日发布的中标公告中称“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也是指联合体中标。

  那么,法律对于联合体投标中各方资质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呢?在联合体投标中,联合体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是否就代表了联合体的名义公司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资质证明呢?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各自又分别应当提交哪些资质材料才算合规合法?政府采购业内专家认为,这取决于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特别规定。

  《政府采购法》第24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上述2个条款中所称的《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内容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而《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是指上述(一)至(六)条的规定。

  根据该项目4月28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要求的资质条件“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和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属于采购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特定条件。在该联合体投标中,只要联合体一方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就可以了。

  
但是业内专家强调,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不管采购人要求的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是什么,但只要是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也就是说,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
  
   
   
就在海口政府采购事件还未平息时,财政部在2011年10月11日发布的第32号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对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实景互动对抗实弹(模拟)射击系统项目投诉案作出的投诉处理是,因中标人没有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政部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责令采购人重新展开采购活动。

  
    投标人资质应由谁审?

  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是不是“五无企业”,其投标身份是否合法该由谁来审核?采购人?评标委员会?集采机构?

  让我们看看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有关“五无企业”的质疑,按内容来划分,中标前是否有缴纳社保资金记录和缴纳营业税记录两项属于《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范的内容;软件企业资质证书属于《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二款、第23条、第24条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4条规范的内容;办公地点、联系方式两项属于工商管理企业注册、登记以及《公司法》规范的内容。

  业内专家指出,这一事件中,至少涉及以下几方当事人:采购人即海口市人民医院、联合体投标人之一的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即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该项目评审专家。据了解,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隶属于海口市政府,副处级单位,目前委托该市财政局代管。

  《政府采购法》第23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由此可见,采购人即海口市人民医院可以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4条规定,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包括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从这一规定看,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质负有审查的法定义务。而招标采购单位在这一环节则负责组织评标工作。根据该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该项目中即指海口市人民医院和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而作为投标人的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比如需要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等,如果该公司未提供以上资质证明,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作为该项目组织者之一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该不该负责?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有些采购中心为防止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出现后续纠纷,在评标之后,会由专人负责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进行复核。

  那么,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在投标时是否提交了《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资质证明,比如媒体关注的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评标环节究竟是如何把关的?对于这些问题,截至记者发稿时,海口市相关方面说正在核实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并答应记者将在核实后第一时间告知情况。

  该项目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

  为何出价400万元的企业未中标,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却以590万元竞标成功?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的评审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上述联合体的出价为590万元,但并不是投标出价中的最高价。专家评审的结果是,上述联合体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因此,最终中标者是上述联合体。

  政府采购有哪些评标方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50条明确规定,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为最低价评标、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第51条规定,最低价评标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第52条也规定了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目前,在实践中采用比较多的是综合评分法。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正式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关于本事件的进展情况,本报将跟踪报道。
作者: 镇采    时间: 2011-10-14 13:25
还是政府采购的专业媒体的报道看着好些,这个项目说没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太多的采购人在干预和主导项目的走向,一味的指责政府集采机构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在工作中,我碰到的仍是绝大多数采购人只是想在政府采购中心走个集采形式,并不想按规距来。
期待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尽早出台且内容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不在含糊不清!
作者: 镇采    时间: 2011-10-14 13:53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更改的公告

时间:2011-05-12 16:09:27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更改的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受海口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我中心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1-5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现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出更改,详细情况如下: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详见文本文件);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一览表第14项“数据交换机”8台,更改为“楼层交换机3台,核心交换机5台”。

3、采购文件出售时间延长至2011年5月19日下午17时;标书质疑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5月20日下午16: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延长至2011年5月31日上午9:30;缴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5月26日16时。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4 21:09
谢谢上面”镇采“网友的补充重要情况!

我再接着转发其他媒体文章:


   海口最牛政府采购横空出世有啥猫腻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11-10-10 10:45:06) 来源:四川在线-麻辣烫评论

  评论专集:最牛政府采购横空出世有啥猫腻

  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新华网海南频道)

  海口政府采购用双簧蒙蔽谁的眼睛?催生了史上最牛政府采购。其牛角之一,他们发布的《招标公告》,称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须具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条件。然而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中标的海口星海公司,几乎找不到任何具备以上条件的证据,仅在6月为躲避检查给1位名叫何加的员工缴纳过1个月的社保费。是一家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

  他们的牛角之二,当记者就最牛采购采访海口招标办主任时,此为主任雷语、牛语接二连三,他先是以中标企业的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关于查看相关采购项目资料的要求,解释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接着竟然表示不知道,时间久,想不起来了。应对记者;继而对政府采购大放阙词,法规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不能解决政府采购行为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 

  他最厉害的牛蹄是,面对着记者的不断质疑,这位大名叫蔡东海的主任,终于原形毕露,利用自己的权利,张狂起来,要把质疑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这家名叫星海的最牛五无投标企业,就是在这位最牛招标办主任的密切配合下,终于到演出史上最牛政府采购,不仅是上述招标的中标者,而且该公司在2010年10月15日和12月3日已经连续两次中标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的电子病例系统项目和办公设备项目,总计725万元。

  政府采购不阳光是腐败的温床,这是去年以来反腐败的工作重点,海口政府采购如此牛逼,是不是因为他有个叫李刚的老爹不得而知,但是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如此冒犯法律,如此有法不依,表现了海口政府采购的失控 和这位主任的素质极端低下。同时也表明监督对政府采购不可或缺。

  海口最牛政府采购事实严重违法,有必要对执法发程序过程进行问责,看看到底是些什么神马,如此HOLD住,玩了些什么猫腻,将海口政府采购炼成最牛采购。有关部门一定要给公众交代,选择如此五无公司天价中标,是不是有人利用权力在其中大玩转移支付行腐败之实! (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

作者:肖勇   编辑:林霜

保存时间:2011/10/14
原标题:海口最牛政府采购横空出世有啥猫腻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http://comment.scol.com.cn/html/2011/10/011012_916135.s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4 21:09
   四问海口政府采购你的阳光在哪里?

   http://www.newssc.org 2011-10-10 13:52 【来源: 四川新闻网

  柏文学

  海口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屡次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接受采访时称屡次中标为商业机密,当记者质疑时表示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1010日京华时报)

  《政府采购法》明明规定,作为政府采购主要方式的公开招标,应当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唱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各环节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请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星海公司这家中标企业的状况,怎么成了你们的商业机密?你们眼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什么?这家公司是怎么以其最高中标价590万元击败标价400万元的知名公司的?你们的采购原则难道是物品越贵越好、价格越高越好?你们的招标原则难道是谁能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到最高谁就能中标?

  再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你们《招标公告》上明明写着,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须具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条件,可是星海公司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这家荒诞之极莫须有五无公司是怎么通过你们的资格预审的?更为诡异的是,为什么这家公司注册成立后4个月内连续在海口政府采购中中标?政府采购违背常识到何等程度?

  更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你们是否知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你们是否知道记者采访是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记者询问情况,你们凭什么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你们猖狂嚣张无法无天到什么程度?难道是因为远离京城天高皇帝远?乃至记者感叹要想了解政府采购背后的阳光操作,竟有相当难度!如果真的是阳光操作,还会害怕记者提问?如果真的按照《政府采购法》行事,还会出现莫须有的五无公司屡屡以最高价中标?难道不要追问这五无公司和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之间,究竟什么关系、究竟什么猫腻?

  还要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你们凭什么口出傲慢之语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为什么胆大包天敢拿人民的生命安全作赌注?这次招标的项目,是海口市人民医院的项目,对质量要求高,涉及人民生命安全,这家没有任何资质的公司操作,会为医疗项目埋下安全隐患。国家制定《政府采购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看来很显然,这在海口是政府采购中,完全不起作用。

  有人认为,海口市政府采购不规范,主因是有法不依,这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阳光采购阳光,甚至滋生腐败。在我看来,海口市政府采购为什么能够屡屡有法不依才是主因。不妨追问,海口政府采购中心归属政府哪个部门?其上级领导部门为什么不闻不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哪来这么大的底气敢于违规违法?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胡作非为,究竟是独此一家,还是露出马脚的一个代表?(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保存时间:2011/10/14
    原标题:四问海口政府采购你的阳光在哪里?-“五无公司-太阳鸟时评
http://opinion.newssc.org/system/2011/10/10/013329873.s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4 21:10
老子查儿子,买贵当然没问题

    http://www.newssc.org 2011-10-14 17:1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逸川夫

  10日,海口市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庞革新为组长的联合调查组,就五无空壳公司海口市星海利达软件开发公司以590万元的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的事件进行核查。在该局宣布全面调查10多个小时后,于11日晨公布结果,确认招标无问题。该局称,因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中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1014日《新京报》)

  海口市财政局以本局采购监督处、纪检监察处、法规监督处、采购中心和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披星戴月,连续作战,10多个小时便宣布认可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核心结论,这次买贵不买对的政府采购招标没有问题,因其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进行。两机关的意图明显,有联合体投标这块挡箭牌存在,任尔批评如潮,我自准备合卷宗走人。大家该干啥还去干啥吧,这起明显违法违规的政府买贵事件,就这么停止追溯了。

  果真如此吗?非也。首先,谁都知道,财政局与政府采购中心的天然父子关系,儿子在外胡闹,脚背没遮好,老子来过问,搞调查,能公正、客观,能动真格吗?可能有这样的大义灭亲者,但少之又少。别看连查了10多个小时的这个调查组阵容庞大,几乎让该局的所有处室的领导都参加了进来。但若无一名独立于利益与亲情之外的第三方机构的人员介入,如此强大阵容,是难逃装装样子、吼吼嗓子的命运。最后,不外乎还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

  这并非谁的境界高不高的问题,而是父与子之间,原本就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亲关系。若作为儿子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真在其中狠狠地了一口利益蛋糕,而当老子的市财政局的脸能挂得住吗?起码也有失察之责吧,若这事再闹成一个典型的全国负面标本,任人解剖,那可不是好玩的。真有高层过问下来,弄不好是要掉乌纱帽的。于此,才有人冒险继续替人说谎。记得周立波说过一句颇为精辟的话,现在虽然老百姓全不信官员,但至少政府内部是互相信任的。其实,立波兄还未挑明着说,内部之所以互信,根源还是不想让自个吃亏罢了。

  另外还得说说一个法律法规常识问题。我国《政府采购法》第24条规定,采购可以组成联合体,但所有成员应具备该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据第22条规定的六大条件,显然这家五无公司是不够格;而据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20条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显然星海公司五无性质,根本就无资质进入招标现场去参与竞标的,更不用说等级了。

  笔者一介书生,要在财政部门面前搬弄政府采购的相关法条,是有点像关公面前舞大刀——自不量力。但之所以我还在这里多嘴,还是因为相关回应人员,实在是满嘴跑火车,听得咱们为之感到脸红了。实际上,相关部门正确的做法,是尽快由独立于利益之外的第三方机构来组成公正、权威的调查组,以期查清这起买贵事件的所有暗箱操作细节。比如由纪检机构或上一级的审计机关来调查处理,方能最终让公众信服。(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保存时间:2011/10/14
    原标题:老子查儿子,买贵当然没问题--太阳鸟时评
http://opinion.newssc.org/system/2011/10/14/013335472.s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5 20:45
  海口市人民医院一位负责人说 中标企业竟然是空壳  


    帅的没法说  发表于: 2011-10-13 19:11

    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又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咄咄怪事引发人们对当地采购工作的强烈质疑。新华视点记者在追踪中发现,要想了解政府采购背后的阳光操作,竟有相当的难度……

  中标企业竟然是空壳

  今年428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个月后,一家名为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以590万元的高价竞标成功。这家公司缘何能胜出

  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上看到,公告对投标人资格非常明确,称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须具备: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条件。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这家连续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中标的海口星海公司,几乎找不到任何具备以上条件的证据,是一家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

  记者来到工商部门登记的公司地址——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B605室采访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该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楼宇经理韩丹说,605室是住宅房,没有企业办公,业主近期也未缴纳过水电费等物业管理费用。记者试图用该公司在工商注册的联系电话联系公司工作人员时,却被告知号码是空号

  背后疑有潜规则作怪

  记者在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访发现,海口星海公司不仅是这次招标的中标者,而且该公司在20101015日和123日已经连续两次中标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的电子病例系统项目和办公设备项目,总计725万元。

  记者发现,政府采购的中标公告仅百余字,仅告知由海口星海公司中标,价格为590万元,对其他内容只字未提,社会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就成了一个空架子

  曾参与了此次竞标的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这些潜规则,大家心知肚明。海口星海公司为何能顺利通过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值得深究。

  海口市人民医院一位负责人说,医院的项目大多涉及百姓民生,对质量的要求高,一家没有任何资质的小公司制作政府590万的大项目,会为医疗项目埋下安全隐患,而安全隐患的背后,有可能就是政府违规采购的潜规则在作怪。

  面对质疑官方称机密

  没有任何资质的星海公司顺利通过资质审查、专家评审等多项政府采购关口?面对种种质疑,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的表现却出人意料。他先是以中标企业的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关于查看相关采购项目资料的要求,解释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

  记者就中标企业的资质提出疑问,蔡东海竟然表示不知道,时间久,想不起来了。面对记者提出的多次疑问,蔡东海竟说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孝民认为,政府采购不规范主因是有法不依,这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阳光采购阳光,甚至滋生腐败。  

    保存时间:2011/10/15
    原标题:海口市人民医院一位负责人说 中标企业竟然是空壳|龙城茶座-化龙巷_消费、信息、生活的城市社区_常州化龙巷论坛
http://bbs.hualongxiang.com/read-htm-tid-8447814.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6 12:04
五无企业590万中标海口人民医院项目 负责人不见

   人民网 2011101408:16    来源:新华网     

  海口市一家五无软件公司以590万元的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经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曝光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海南省纪检监察部门和海口市检察院均已介入事件调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辩称,中标企业为联合体中标,招投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

  令人不解的是,一家具有资质的企业缘何偏偏要与一家根本不具备任何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招投标?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10多个小时的调查确认中标程序合法是否可信?

  1010日,海口市财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采购监督处、纪检监察处、法规监督处、采购中心和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五无企业赢得政府采购的事件进行全面核查,并表示要正确对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做好总结和反思。

  然而,仅在海口市财政局宣布全面调查10多个小时后,海口市财政局于11日早晨向某媒体公布结果,确认招标无问题。该局称,初步来看,由于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中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

  海口市财政局局长庞革新介绍,相关检查没有第三方的介入,主要由财政局有关人士组成的调查组将投标过程的资料调集出来,审阅相关资料,以及专家打分、评分的相关记录文案。

  庞革新说:目前来看,海口市采购中心的采购过程是合法的。如果此次政府采购行为出现问题,最有可能是采购人和专家评分这两方面。

  联合体中标的形式是否变味?

  联合体中标到底以谁的资质为准?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要求联合体中标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虽然星海公司从未获软件企业资质,但由于合作者四川九阵科技公司拥有资质证书,因此,采购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没有任何问题

  然而,依照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这表明,上述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应按照海口星海公司的资质为准,而这家公司恰恰是一家五无的空壳企业。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称,《办法》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解释为:中标联合体中,九阵科技有限公司具备企业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等资质,因此招投标程序没有问题。

  然而,记者注意到,此《办法》同时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知名法律专家、北京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谷辽海说,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中明确联合体招投标形式,目的是为了使企业能够强强联合,或者互相弥补各自企业的不足,以便更好履行供应商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家有资质的企业连带一家毫无资质的企业去招投标,与立法初衷是背道而驰的。试想,连办公地点、联系方式都没有的五无企业,怎么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何来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能力?

  五无企业负责人仍不见踪影

  作为新闻事件中的主角”——海口星海公司为何无缴纳社保记录的原因,庞革新解释称其法人代表已经退休,至于为何无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是因为已经搬迁至新地点。事实真相如何呢?

  12日中午,新华视点记者辗转找到提供信息的星海公司的新办公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银隆宾馆405407房。但当记者找到这家仅三层楼的宾馆时发现,公司房间内甚至没有一台台式电脑,屋内仅有两张床、一个茶几……

  银隆宾馆负责人说,这几间房间都是月租房,407室是上个月租出去的,405406是前不久租出去的。宾馆前台一王姓服务员说:没听说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在这里办公,更没见有人来这里上班。

  按照海口市财政局上报给有关部门的一份文件中显示的星海公司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记者拨打发现该号码属地是四川内江,姓朱的机主说:自己不是星海企业的负责人。

  这个企业根本就是在利用关系包揽招标业务。海南省工信厅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位知情人士指出,非公开的专家评审机制和不完善的企业申诉程序,使得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极易走过场。一家具有资质的企业与根本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合作,其本质就是赤裸裸的权钱合作。(记者 傅勇涛)


    保存时间:2011/10/14
    原标题:五无企业590万中标海口人民医院项目 负责人不见--健康卫生频道--人民网
http://health.people.com.cn/GB/15892557.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7 10:10
我另外发表了自己的分析文章:

政府采购绝不是腐败的“遮羞布”— 对海口空壳企业中标事件的质疑和思考
http://bbs.ebnew.com/read-htm-tid-65189.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7 10:48
再补充几篇其他网友的分析文章:


天涯社区『海南发展』 [热岛热评]

  关于空壳公司中标政府采购,对海口市财政局的质疑

作者:李大水  发表日期:2011-10-11 23:48:00   


海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依据投诉人投诉事项,本局依法进行调查,具体事实认定如下:

(一)关于星星海利达是为了投标获取加分而注册的一个空壳,根本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问题。

星星海利达是在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够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二)关于星星海利达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10年任一个月企业社保缴纳书,没有资格参与投标的问题。

1.星星海利达法人代表2010年度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无需提供缴纳社保费用证明。

2.星星海利达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阵)20109月份签订《共同经营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海南共同经营期间,所需的所有工作人员均由四川九阵从本部派驻,相关费用由星星海利达支付。星星海利达已提供四川九阵为派驻人员统一在四川内江市依法办理社保登记证、2010年度缴纳社保费用证明。

本局认为,星星海利达按照《共同经营合作协议》约定,已将派驻人员相关费用支付给四川九阵,已依法履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有几个问题要问一下:

1、投标单位是海南星海利达,虽然他们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有合作,但投标人毕竟不是九阵公司。如果是按市财政局的解释,是不是任何一个空壳公司不管有没有实力,都可以通过和大的公司联营来投标?是不是皮包公司也可以充当投标人?

2、所谓所有工作人员均由四川九阵从本部派驻,星海利达已提供四川九阵为派驻人员统一在四川内江市依法办理社保登记证、2010年度缴纳社保费用证明。太可笑了,投标人是星海利达,应该提供星海利达本身的员工的社保证明,你星海利达有钱替联合国交社保也没有关系,但你自己的员工必须要自己交社保。难道星海利达只有法人代表一位员工?

3、星海得达是注册了,但到底是不是空壳公司?这家公司是如何通过资格预审的?

4、一般来说,象医院社区区域信息系统这样的软件,国内肯定已经有了成熟的、已经应用的同类产品。我们在九阵的网站上看到,九阵已拥有《九阵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九阵电子病历系统》、《九阵体检系统》、《九阵实验室系统》和《九阵社区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因为我们没有见到各投标方的投标书,所以只能判断,九阵的软件中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为什么九阵公司不自已投标,而要通过一家空壳公司联营来投标?是不是招标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款,导致九阵无法投标?或者是九阵委托星海利达开发海南市场?如果是九阵委托星海利达开发海南市场,那就更奇怪了,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为什么要委托一家对技术狗屁不通空壳公司来开发市场?是不是看中星海利达的关系网?按媒体的报道,星海利达多次中标政府大单,这是一个怎么的关系网?有必要追查。

5、星海利达究竟纳过税没有?纳税一般也是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为何不设定这个条件?一个不纳税或漏税的企业如何有资格中标?

6、软件招标对售后服务要求非常高,一个连网站都没有的企业,一个没有技术人员的企业,一个连地址都造假的企业,一个电话打不通的企业,如何能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道海利达中标,要九阵公司来负责售后服务?

作者:李大水 回复日期:2011-10-12 00:05:00   

政府采购的功能之一是预防腐败,但如果缺乏监督,原来的分分散腐败就会变成集中腐败。可能那些采购人,无权参与评标,不能参与腐败。

不过还有验收程序,千万别乱签字验收。

作者:异言 回复日期:2011-10-12 00:21:23    

关系才是真实力!!

保存时间:2011/10/16
原标题:[热岛热评]关于空壳公司中标政府采购,对海口市财政局的质疑_海南发展_天涯社区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hn/1/61718.s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7 10:51
   是联合体投标还是倒标卖标

    20111013 09:18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马涤明  

  海口一家五无企业连连中标政府采购近日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海口市财政局局长11日表示,海口市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中标过程合法。(1012日中国新闻网)

  所以说合法,是说星海公司与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投标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政府采购法》规定,联合体中标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所以星海公司虽从未获软件企业资质,但由于合作者九阵公司拥有资质证书,故符合相关规定。

  我认为,财政局长对投标联合体概念存在片面解释。管理办法确实规定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投标联合体方式投标,但同时还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而星海公司有多项条件都不符合规定:一是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二是法人资格存疑——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包括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等条件,而星海公司注册登记的营业场所却是查无此人。财政局长解释说,经调查该公司已搬迁至新的地址,但还未向工商部门做变更地址和联系方式登记;然而如果这样的解释就能过关,空壳公司皮包公司可就太好混了;况且,新的地址在哪里?既然经调查了,财政局长怎么不介绍一下?

  三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星海公司的疑点就更大,因为这个公司只有一个人——法人代表。这个问题财政局长已在不经意中透露给我们——经调查,星海公司法人代表已经退休,因此没有缴纳社保资金记录。这分明是说,法人代表不交社保实际就等于全公司不交,所以没有此项记录。财政局长似乎是赶紧又补充道:星海公司是不是只有一个人,有待于进一步调查。别的问题都查得清清楚楚了,唯独这个涉及到空壳公司定性的问题却有待调查,是失误性遗漏,还是有意给法人代表补造人员名册留出时间?再者,星海公司参加竞标既然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产生,为何没有对这些问题的严格审查呢?

  一个人的公司和其他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究竟是共同投标,还是一方向另一方倒标卖标,就不好说了。但有一个问题很清楚:有人宁愿和空壳公司合作,而不愿自己投标、独享经营利益,恐怕只有一种可能:只有和空壳公司合作,才能中标。

  论者说,不怕空壳公司,就怕空壳监管;然而,负有监管责任的财政局长挺身而出,为空壳公司辩护,你能说监管空壳的吗?

    保存时间:2011/10/13
    原标题:是联合体投标还是倒标卖标-空壳 联合体 投标 不好说 中标 法人 局长 星海 标卖 海口市-东方评论-东方网
    http://pinglun.eastday.com/p/20111013/u1a6149601.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7 10:52
肖勇:五无中标企业程序合法令人疑惑

2011-10-13 08:38:36     作者: 肖勇    来源: 荆楚网

关键词: 九阵,中标,投标人

   [提要] 中新网海口1011日电,海口一家五无企业连连中标政府采购近日成为舆论关注焦点。海口财政局的理由是,五无企业星海公司是和一家名曰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并以星海公司名义取得中标资格。

  中新网海口1011日电,海口一家五无企业连连中标政府采购近日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海口市财政局局长庞革新11日表示,该局已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核查,初步来看,由于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海口市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公司)中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

  海口财政局的理由是,五无企业星海公司是和一家名曰四川九阵科技有限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并以星海公司名义取得中标资格。因此无论星海公司如何,他的行为都是合法的,这里姑且不讨论九阵公司是不是合法,看看海口财政局是如何和监督玩起了法律文字游戏。

  按照这位局长的说法,他是找到了尚方宝剑,那就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投标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这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允许联合投标体参与游戏,作为星海公司参与其中应该没有问题,问题的关键是,法律规定的这一行为是联合投标体是以投标人的身份参与其中,这个法律界定的身份人,必定有其法律规定的特殊要求,而不是这位局长大人的私法解释!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那么海口这场采购中是否有特定条件不得而知,这位局长也没有告知公众,如果没有,投标人的合法身份只能是政府采购法何规定的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至此,五无企业是否符合该条件一目了然!

  首先我们应该感谢这位局长大人,让我们普及学习了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可见法律不是面团,是不可以在在权力或者既得利益者面前被揉来揉去的玩物。如果在这些条款下,五无企业中标的合法性得到认可,那只能表明上述法律和管理办法存在漏洞,这个漏洞的存在会不会导致腐败的产生,需不需要打补丁?起码是我信了,至于你信不信,有待有关方面的调查结果。

  海口有关部门面对五无企业中标的丑闻,采取的态度更让人生疑,这里面究竟有何猫腻,我们拭目以待,期待海南省纪委、海口市检察院全面展开对此事件的调查的结果。

  稿源:荆楚网

    保存时间:2011/10/13
    原标题:肖勇:五无中标企业程序合法令人疑惑 - 大众网
http://www.dzwww.com/rollnews/news/201110/t20111013_7312951.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27 21:02
中国财经报 记者 周黎洁 接连发表了三篇深入分析的文章,本网都已经转发,它们是“


1)联合体投标:拒绝“被利用”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5304

2)谁应对供应商验明“真身”?【海口政府采购事件延伸探讨
(二)—资质审查】(高注:含有zzj0102在内的多名专家一起分析)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5715

3)别的记者写的



【海口政府采购事件延伸探讨(三)—信息公开】
规范公告是信息公开的关键一步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5723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28 16:12
【海口政府采购事件延伸探讨(四)—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评什么,怎么评
本报记者 田冬梅 赵家旺 实习记者 戎素梅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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