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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招投标试水“五创新五规范” [打印本页]

作者: 风吹云散    时间: 2011-9-2 10:44
标题: 浙江招投标试水“五创新五规范”
  从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到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再到舟山群岛新区,经济走在全国前例的浙江省,发展基础良好,在先行先试方面,也格外受到国家重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把浙江省作为第一个国家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8月29日,在浙江杭州召开的试点启动大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就表示,要着力解决招投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在指导方针上坚持标本兼治,在工作方法上坚持点面结合,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省份进行试点,通过先行先试积累有益经验,提高政策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

  试点承载许多期待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此项试点是通过在政策、机制、体制、制度、理论五个方面的创新;在招标行为、投标行为、招标代理行为、评标行为、行政监督行为等五个方面规范,进一步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即所谓的“五创新、五规范”。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介绍说,此次试点,建立“一库两网”是第一步,通过建立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招标投标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综合网,实现信息资源、专家资源共享;建立公平、公开、公正招投标秩序。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多年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不可否认,时至今日,招投标领域依然存在着围标、串标、评标行为不公正、行政干预招投标活动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存在,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造成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失控、国有资产流失,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同时,也给工程质量带来极大隐患,并滋生了腐败现象、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

  浙江省能源集团经营业务涵盖电力、电气生产、煤炭开发经营、天然气开发应用、港口物流、能源服务业等多个领域,总资产已超1150亿元。该集团副总经理柯吉欣就对记者说,集团主要以招标人的角色活跃在招投标市场上,多年来,除了感受到招投标市场发展迅速外,也深切体会到市场中存在的困难与无奈。投标人挂靠、围标、串标等各类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处理投诉事件繁琐的过程,使招标人陷于疲于应付的境地。“招投标工作虽是我们集团基本建设很小的一环,却是承上启下,很重要的一环。”他表示,选择性价比最高的工程设备材料,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项目业主利益最大化,是企业所追求的。“现在浙江在通过五创新、五规范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同时,启动试点工作,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其中,许多内容既是重点又是难点。”柯吉欣对试点启动非常期待。

  “原来的招投标专家库里有省级专家3000多人,此次试点的专家网成立后,全省的专家达到1万多人,实现了跨行业、跨领域的资源共享。”一位来自绍兴的公民建筑专家如是评价说。他预计,今后专家库里的专家每年都要被评审,对专家的要求将更加严格和规范。

  试点方案正在细化

  记者了解到,对于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国家总的要求是立足规范、勇于创新、积极稳妥、总结经验。会上,杜鹰指出,要从六个方面抓好试点任务:一是强化防治典型违法行为的具体措施。要紧紧扭住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放,寻根溯源,查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措施。二是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要在明确监管边界、强化监管手段、移交案件线索、加强监管考核等方面积极探索,切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监管行为不规范、监管手段有限等问题,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三是积极推进电子招投标。推行电子招标,有利于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当前突出问题。要在电子招标技术研发、交易系统建设模式、信息采集与整理等方面积极探索,为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积累经验。四是创新招投标机制。要在招投标信息整合机制、失信惩戒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竞争。五是完善行政监督体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逐步建立起既有利于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又能够有效消除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管办不分等弊端的,分工明确、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行政监督体制。六是提升理论研究水平。要注意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在形成有效的制度成果的同时形成有质量的理论成果,以便更好地指导招投标实践。

  “十一五”期间,浙江全省实现招投标项目10万多个,中标总价1.38万亿元。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说,“十二五”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时期,一些国家战略、规划、试点实施过程中需要推进一系列重大项目。因此,规范和创新招投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目前还有很多问题和领域需要深化解决,因此,一定要把试点工作做好。”对于国家提出对试点的要求和期望,陈敏尔就表示,要把试点工作作为浙江省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浙江省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

  “深感责任重大”,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孙景淼在会上如是说。据他介绍,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目前正在抓紧细化方案,制定年度推进目标。特别是要努力在治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推进招投标信息技术应用,深化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招投标配套制度建设四个方面抓出新成效。

  试点经验供全国借鉴

  浙江的招投标工作起步较早,基础不错,积累了不少经验。不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蒋虹也向记者坦承,虽然浙江省招投标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形势十分复杂,情况不断发生变化,不公平现象依然存在,串标、围标、抬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且,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又难于监管。常常由于投标者利益分摊不均,

  内讧、举报,监管部门才知情,并加以查处。“中标排名第二的举报第一名,因为投标而产生的纷争实在是太多了”,她说。

  “从招投标程序来看,杭州和温州相对规范。其实在招投标过程中,每一个层面都按规定推进,即使没有中标的人来投诉,我们也可以用规范去和他解释。”从事多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台州市椒江区招投标中心主任陈丽萍总结出了这样的心得。不过她同时也向记者讲述了工作中的困惑。作为政府采购人员,通过一系列评分制度,多数情况下,陈丽萍能够为用户单位招标购得价格不是最高,但质量较好的用品。但是用户单位的决策人对于某些品牌的倾向性及行政力量,都对政府采购形成了一定干扰。

  身处招投标工作第一线的工作者们确实都有这样的感受:既对招投标领域的发展感到振奋,又急切盼望更多规范和创新来理清这个领域。温州市常务副市长彭佳学向记者说起了一些经验之谈。近年来,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温州市陆续出台了整治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文件,对监管方、业主、投标人、专家、中介机构及服务平台建设等主体在标前、标中、标后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他说,温州用推行工程保函制度来规范招投标秩序。规定凡涉及一亿元及以上造价的政府项目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含工程项目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制度保函为一体的工程保函,其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承保金额基数上高过要求,从原来几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提高到现在的合同金额的50%~100%的担保。二是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即第三方向业主保证中标方能够履约,否则第三方应承担合同执行责任及赔偿责任,这就使责任风险得到了转移和分摊,有利于防止半拉子工程和工程的质量问题,是解决挂靠工程和围标、串标的有效办法。

  针对以往专家评标不合理、不公正和打人情分的情况,彭佳学介绍说,温州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监管,每次评标过程实行电脑复评,凡专家评分偏离值20%以上的,电脑马上亮红灯,杜绝了打极端分的现象,每次评标活动结束后,对评标专家的业务能力进行测评,计入专家评测档案,对测评不合格的专家,在专家库中予以否定,暂时停止参加下次评标活动。同时,切实加强专家库的建设,加入新面孔,有效规避了熟人分的问题。

  规范和创新招投标的试点工作千头万绪,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彦年就表示,要在“试点的重要方面‘试’出可供全国借鉴的做法”,这应该是人们更期待的结果。(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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