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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书和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打印本页]

作者: ncpiro    时间: 2011-5-28 17:48
标题: 招标书和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遇到非常霸王的。。。(比如:发生变更一律不允许增加费用这类的)

问题:

1. 从招标方来看,怎么隐藏。。。显得不突兀,不会被质疑,最终顺利的被写进合同里。

2. 从投标方来看,怎么破解。。。怎么去发现,让投标方做出妥协,最后放弃此类条款。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1-5-29 08:19
看第二个问题有的糊涂,算招标人还是投标人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1-5-29 08:26
楼主占位比较高,矛和盾都想要,只是不知道放到一起究竟矛和盾哪个更强大?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1-5-29 09:30
招标文件含有:合同主要条款,投标人看到霸王条款可以质疑。质疑的答复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核后送达所有投标人。
通过公开招标的工程不会存在霸王条款。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5-29 09:36
出现霸王条款,其实对谁都不利。
1、投标人没看见:没人会赔本做买卖,早晚找补回来,不行就耍赖。合同真的实施起来,业主玩不过中标人。
2、投标人看见:有理智的投标人会将风险费提高,招标人不会获得经济标;没有理智的抢标人,抢了,看似报价不高,但结算价一定是会让业主傻眼滴。
所以,还是讲点招标投标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对待市场各主体比较好。即一定要讲规矩,诚实信用。
作者: lanchong    时间: 2011-5-29 19:04
引用第4楼毅青于2011-05-29 09:36发表的  :
出现霸王条款,其实对谁都不利。
1、投标人没看见:没人会赔本做买卖,早晚找补回来,不行就耍赖。合同真的实施起来,业主玩不过中标人。
2、投标人看见:有理智的投标人会将风险费提高,招标人不会获得经济标;没有理智的抢标人,抢了,看似报价不高,但结算价一定是会让业主傻眼滴。
所以,还是讲点招标投标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对待市场各主体比较好。即一定要讲规矩,诚实信用。

同意毅青的观点。
有句俗话:“从南京到北京,买的不如卖的精!”记得20年前,世行采购官员Lander Vick先生提醒我们:千万不要让中标人无利可图,否则,最后吃亏的肯定是业主!(原话记不清了!)
所以,我们做招标的,如果发现业主有“霸王条款”,我们都会做工作建议业主放弃!以保证招标结果满意,合同执行顺利,最后皆大欢喜!否则,合同执行不顺利,业主只会责怪甚至责骂招标公司——虽然不是招标公司的责任!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5-29 20:25
楼主的想法还属于原始社会。
作者: 愚路    时间: 2011-5-30 13:14
引用第6楼bidboy于2011-05-29 20:25发表的  :
楼主的想法还属于原始社会。
我喜欢这句。其实楼主想穿上文明的外衣。
作者: jofi    时间: 2011-5-30 17:12
继续学习,各位老师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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