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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原市长许宗衡一审被判死缓 [打印本页]

作者: 九天乐    时间: 2011-5-9 13:04
标题: 深圳原市长许宗衡一审被判死缓
       新华社郑州5月9日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担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许宗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许宗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许宗衡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tzyaty    时间: 2011-5-9 14:16
标题: 回 楼主(九天乐) 的帖子
罪有应得。 [s:90]
作者: lingfeng0624    时间: 2011-5-9 14:22
充分证明了恶人难死,好人难活。和谐的社会,神奇的国度。
作者: lanchong    时间: 2011-5-9 17:01
实在不理解:身居高官,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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