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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 [打印本页]

作者: wapptm    时间: 2011-4-8 09:56
标题: 如何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
        在政府采购招标工程中,我们通常会在招标文件中对采购产品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参数、数量以及商务部分的要求加上“★”号,只要不符合“★”条款的投标,即可认定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废标处理。
        但是,有时候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出现疏漏,对于采购产品的数量没有加上“★”,投标人正好在投标时所投产品数量比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要少,这个时候能不能认定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废标处理。
        对此,有两种看法:
        一种认为,没有加上★号就不是实质性条款,不能废标
        我认为:采购产品的数量,即使没有加上★号,也是实质性条款,只要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即属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作者: wapptm    时间: 2011-4-8 14:07
希望大家能够发标自己的看法!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4-8 14:13
一般数量和品目不用加注什么星号。招标文件会规定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如分包招标则是对一个分包内)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拆开投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作者: wapptm    时间: 2011-4-8 14:24
谢谢答复!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4-8 16:52
请参看我写的:

《讨论 如何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 》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41504


这种“实质性条款”,应该是指那些技术、商务方面特别强调的内容。

不是泛指所有不符合即被认为是不响应招标的。比如,人家招标汽车,你投标提供拖拉机;人家招标采购100台笔记本电脑,你投标提供50台台式机……
作者: songqiang003    时间: 2011-4-12 11:24
★一般为主要和关键要求或技术参数,如果偏离该条款,视为不响应实质性条款,谈判或评标小组可取消其谈判或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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