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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刚经办糊涂案 没有作案时间的"抢劫犯"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29 16:24
标题: 李刚经办糊涂案 没有作案时间的"抢劫犯"
李刚经办糊涂案 没有作案时间的"抢劫犯"

  【转载者注:大家想必记得,在去年,“我爸叫李刚”成了最热的网络词语之一。如今,网友们热议的,是真实的李刚现身,承办了一桩离奇的糊里糊涂的案件。请看有关报道


一桩“没有作案时间”的抢劫案?  

       新华网 2011年03月28日 12:45:48  来源: 新京报   


    青年王朝因一桩保定抢劫案获刑13年,多名证人称案发当天王朝在石家庄,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5年,王朝游玩时留影。王朝因涉及2006年一桩河北保定抢劫案而获刑。该案中存在诸多疑点,省高院已撤销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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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没有作案时间”的抢劫案?1.gif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29 16:27
今年3月12日,杨惠贤到石家庄鹿泉监狱探望被关押的儿子。目前她在准备辩护词等重审时为儿子辩护。孔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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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没有作案时间”的抢劫案?2.gif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29 16:28
这是一桩疑窦丛生的抢劫案

    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警方从手机通话清单上查到,石家庄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王朝遂被逮捕,并于2007年12月10日,以抢劫罪被判刑13年。

    而王朝母亲列举出案中诸多疑点,比如手机通话清单缺乏出具人签名,多名证人证明案发当天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她怀疑,此案可能是儿子的合伙人联合有关民警,伪造而成。

    2010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还认为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

    3月27日,主管刑侦的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说,“我保证这案子不存在造假”。

   石家庄青年王朝的母亲杨惠贤曾有很长一段时间,觉得这世界上存在“两个”王朝。糊涂起来时,她甚至不知该相信哪一个是真的,哪一个是虚构的。

    事情源于2006年8月,保定市北市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经过近3个月的侦查,北市区警方锁定王朝是此案的疑犯。

    在王朝案中,主管刑侦的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参与了审讯。

    2007年12月10日,王朝一审被判抢劫罪,有期徒刑13年,由此开始了他的牢狱生活。

    王朝倒霉透顶的日子,可以回溯到2006年8月11日。

    依据石家庄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工作人员出具的报告,那天上午10点半,王朝在石家庄被鉴定自己的车损为一万三千多元。

    而按照保定北市区警方的调查,那天上午12点10分,王朝在保定市华电生活区入室抢劫。

    这两桩事件,相差1小时40分钟,相距152公里,则在同一天击中了王朝。


    保定持枪劫案

    陈小菊于2006年8月11日中午,在家中被一持枪男子抢劫,至今她还会梦见被劫场景

    “死里逃生”的陈小菊(化名)至今还记得,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保定市天气炎热。

    面对记者询问,陈小菊几乎能回忆起当天的全部细节。从303路公交车华电小区站下车,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表:12点零6分。

    在陈小菊印象中,那个中午没有任何异样,除了格外闷热。

    她家离小区大门不远,不到5分钟,她就站在了5楼的家门口。

    在陈小菊打开家门的一瞬间,从六楼冲下来一名男子,把她推进屋,并关上防盗门。

    “他‘嗖’地冲到了我家门前,我根本反应不过来。”陈小菊说。

    关于这名男子,陈小菊最先注意到的是,他脸上戴着口罩,随后是他手中的枪。

    这是陈小菊第一次看到真实的手枪,她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这把枪上。她清楚地记得,这名男子冲地上打了一枪,“啪”的一声,枪口似乎还伴有红光。

    接下来的一切,几乎是复制电视中最老套的抢劫案。

    男子用黄色胶带缠住陈小菊的嘴和脚,然后逼她说出家里放钱和首饰的地点。陈小菊嘴巴未被缠紧,支支吾吾地告诉了男子。除了首饰钱财,陈小菊的红色翻盖三星手机也被抢走。

    “抢劫时,男子十分放松,”陈小菊记得,他还用手机接了“三四个电话”,手机是“灰色、翻盖、方形的”。

    离开时,男子把陈小菊放到卧室的床上,并从厨房拿了两瓶酒,一手一瓶,在卧室门口望了望她,便关门走了。

    很久,陈小菊都一动不动躺在床上,她不确定,抢劫是否结束。

    很长一段时间后,陈小菊从床上起来,她一眼看到卧室门口放着一瓶酒,“应该是男子手里的一瓶没有拿走”。

    由于手脚被缠,陈小菊只能跳着前行,费力打开门,她先跳到四楼,敲门没人应答,又跳到三楼,使劲地敲门。

    陈小菊觉得时间过得如此之慢,“从案发到我站在三楼门口,足有40分钟。”

    门开了,一个小男孩探出头来,片刻惊讶后,回屋拿出一把剪刀。陈小菊的手脚才解除束缚。

    直到现在,陈小菊仍然噩梦不断,她清楚地梦到那个劫匪:“身高1米7多,中长发,两只眼睛不大。”

    石家庄的交通事故处理

    在陈小菊被抢劫那天,多名证人证言青年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一起交通事故

    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石家庄天气晴朗。

    早上8点刚过,王朝就来到石家庄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修理厂。4天前,他和石家庄税务局的公务员邢世平,因撞车而争执不下。

    邢世平觉得与他撞车的这个年轻人态度不好,“很横”。

    这一年,王朝29岁,已经拥有两家公司,资产数百万。因为一天到晚忙工程,面对邢世平的指责,他颇有些不耐烦。最后两人约定,8月11日去修理厂,验损王朝的车。

    修车厂老板钱程此前给王朝修过车,在验损时有扩大车损的倾向。

    “我记得他们的验损单有些项目是后来添加的,不属于此次事故范围。保险公司代表为此发了火。”邢世平说。

    核对结束后,钱程陪王朝、邢世平,到交警大队事故科。

    两人在事故科开始办手续的具体时间,邢世平已回忆不起来,但他认为“9点之前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修车厂耽搁了一段时间。

    邢世平和王朝要在各种材料上共同签字,其中签订了一份《石家庄市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结论书》,鉴定人是郭永军。

    郭永军是当地物价局的公务员,被派驻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定损价格鉴定。

    在警方的问讯笔录中,郭永军承认,他是在2006年8月11日,为王朝和邢世平做了价格鉴定。而出具一份鉴定书的时间,一般在一个半小时左右,最长两个小时。郭永军他们是早晨8∶30上班。

    这意味着,如果一切都顺利的话,应该是在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之间,王朝能够处理完鉴定事宜。

    鉴定完,王朝需要交700元鉴定费,但他没带那么多现金。

    孔令冲记得那天上午11点之前,王朝打电话找他借钱,孔从朋友处借了1000元,交给王。

    等王朝交鉴定费时,邢世平已缴完钱离开。但两人的收据编号是依次挨着的。邢世平的收据编号是9392127,王朝的则是9392128。

    交完钱,领到鉴定书,王朝去找好友赵杰吃午饭。

    赵杰回忆,席间,王朝心情大好,还笑着把鉴定书向赵扬了扬。吃饭时,王朝母亲杨惠贤还给王朝打了几个电话,叫他不要喝酒。

    下午两点半,邢世平和王朝接受石家庄市桥西区事故科干警贾建立的调解,现场还有邢的女儿和同事。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29 16:29
手机清单锁定疑犯

    警方从通话清单中查到,手机“139××××1190”曾在案发现场,而这是王朝的手机号码

    遭遇抢劫后,陈小菊挣扎着走到小区门口,请求门卫拨打了110。

    接警单显示,接警时间为8月11日中午的12点30分。10分钟后,北市区公安分局技术人员石俊鹏抵达案发现场,开始勘验。

    石俊鹏在楼道口发现了曾捆绑陈小菊的胶带纸,并将其提取;随后在陈小菊家里对卧室门口的红酒酒瓶进行了拍照和提取。在仔细搜索后,石俊鹏并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于是手写了现场勘验笔录一份,制图一张,照相22张。

    13点50分,勘验结束。

    回到公安局后,石俊鹏在实验室,对酒瓶经过502熏显后,发现了一枚指纹,并对该指纹进行了拍照固定。随后“在被害人要求下”,石将酒瓶还给了陈小菊。

    凭一枚指纹如何能找到真凶?2011年3月22日,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介绍说,他们从报案人问讯笔录中,找到线索。

    陈小菊在问讯笔录中称,那名男子大致在那天12∶10—12∶50之间,接听了三四个电话。

    警方开始寻找,那段时间内,通话三到四次的手机号码。排查结束后,警方未发现可疑号码。

    “后来才意识到,我们忽略了非本市但案发时在保定漫游的号码。”李刚说。

    重新排查后,警方锁定了一个“139××××190”的石家庄号码。

    在警方出具的通话详单上显示,这个号码在那天的12∶10—12∶50之间,接听了三个电话,而且手机所使用的基站均为华电小区的基站。陈小菊就住在华电小区。

    警方根据话单上的基站地点,勾勒出号码“139××××1190”,在2006年8月11日那天的行踪图。早晨8点前后从石家庄出发,于上午10点前抵达保定市区,12∶10—12∶50,有3次通话记录,下午两点半回到了石家庄。

    李刚说,为了防止抓错人,我们还与这一号码前后通话的十多个人,进行了核实,证实此号码确实一直为犯罪嫌疑人使用。

    杨惠贤说,她从没接到过警方的相关问询,因为“139××××1190”正是她儿子王朝用的手机号码。而杨惠贤称曾于8月11日那天中午,给王朝打过多个电话。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29 16:30
石家庄青年因抢劫被拘

    直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发到手里时,王朝说他才知道,自己是因为抢劫罪被提起公诉

    处理完交通事故后,王朝的生活基本算是波澜不惊,除了一次合伙人的登门威胁。

    2006年9月21日,王朝的合伙人李氏兄弟找到王朝家,对杨惠贤说,他们与王朝有约200万的工程款纠纷,并称如果不让王朝把工程款结清,就找人把王朝抓起来。

    “光天化日之下,说抓人就抓人啊,我还不信了。”杨惠贤后来曾对王朝这样说。

    杨惠贤的父母是老革命,她的朋友都觉得她颇有军人的勇敢和直率。

    10月31日晚上,王朝去给客户送货,并和朋友约好,当晚七点去饭店吃饭。

    但快到八点了,王朝还没有出现,且手机关机。报警后,朋友们纷纷议论王朝是不是被仇家绑架了。

    王朝失踪的当晚,杨惠贤一夜没睡,她的记忆几乎是空白,“思维停滞了,什么都想不起来。”

    就在朋友们四处寻找王朝时,王朝被蒙着头,带到石家庄市的一家小旅馆,他是当晚7点左右在二环路上被警车逼停的。

    10月31日19点前后,李刚带领民警,在石家庄逮捕了使用“139××××1190”号码的犯罪嫌疑人王朝。

    小旅馆里,王朝的头罩被拿开,他看到一位“长脸、戴眼镜”的男子走进房间。

    “这位是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的李刚副局长。”一位民警介绍说。

    在给母亲杨惠贤的信中,王朝说,接下来的一夜,是他一生中最难熬的一夜,他“遭遇了从前在历史课本中得知的种种酷刑”。

    今年3月12日,王朝在石家庄鹿泉监狱接受记者采访说“第一个动手的就是李刚,他给我的左手上了夹棍。当绳子抽紧的时候,我忍不住大叫起来:‘我的手断了!’”

    王朝说,刑讯逼供过程中,他想认罪都不知道该认什么罪。


    11月2日,王朝被送到保定市看守所,他说自己因被打得遍体鳞伤,看守所法医拍下照片,并依法拒收,又被送到保定市中心医院等医院抢救了11天,于11月13日送回看守所。

    11月12日,杨惠贤收到警方送来的拘留证,上面写着“王朝因抢劫罪予以拘留”。

    直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发到手里时,王朝才知道,自己因为抢劫罪被提起公诉。

    “我当时就高兴了:我怎么可能入室抢劫呢,一点边都不沾,这下该出去了。”王朝说。


    保存时间:2011/3/28
    原标题:一桩“没有作案时间”的抢劫案?_时政频道_新华网
    来自:http://news.xinhuanet.com/observation/2011-03/28/c_121239280.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29 16:31
疑点一:手机话单造假?

    警方提供的手机话单上没有出具人签名、盖章,并且不是移动公司出具的话单原件

    2007年6月18日,王朝案第一次开庭。开庭后,便有越来越多的疑点浮现出来。

    警方推断王朝行踪的一个依据是,“139××××1190”通话单。在庭上,王朝的辩护律师首先对该清单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手机通话单一般记录这样一些信息,机主的手机号,本机呼出呼入的号码,呼出呼入的时间,附件基站的站名,还有通讯时手机的串码。

    也正是这组串码,让辩方律师王振荣生疑。

    每个手机都有个单独编号,叫做手机串码。王朝的手机串码是,3515280150805473。.

    而在通话单上,2006年8月11日14:30,出现了另一个手机串码,3551740065086301。

    北市区警方解释称,刑侦大队通过串码技术分析,发现139××××1190电话卡曾于14:30时,在被抢手机上使用。也就是说,警方认为,那个尾号86301的手机串码,是属于陈小菊的手机。

    但辩方律师指出,陈小菊使用的三星手机为一行货手机,其包装盒显示,串码尾号是8638,且只有15位。

    而通话单上“陈小菊”的手机串码则是16位。

    在庭上,控方称,手机串码后两位是任意的,后两位号码不对,也是同一部手机。

    一位移动公司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所有行货手机,手机串码是唯一的,不可能出现两个串码,而且位数还不对。

    辩方律师还指出,通话单上,王朝的手机串码对应的,是一部直板的诺基亚手机。陈小菊在问讯笔录中称,疑犯使用的是一部翻盖手机。

    还有一点让辩方律师生疑的是,北市区公安分局提供的“139××××1190”通话单上,没有出具人的签名,也没有出具单位的公章。

    王振荣说,作为证据,必须要有出具人、出具单位的签名和盖章。

    在“13930111190”通话单上,有着这样一句说明,“该话单系我单位从石家庄市移动公司调取,与原件无异”,上面盖有保定市公安居北市区分局刑警大队的公章。

    王振荣说,那原件在哪儿呢?刑警大队有资格证明,该话单与原件无异吗?

    北市区公安分局对此曾这样解释,该电话清单系公安机关调取移动公司存储器内数据,经加工整理而成,用以确定犯罪嫌疑人。

    疑点二:只有一枚指纹?

    警方从案发现场只取到一枚指纹,王朝母亲怀疑公安机关中有人骗取了她儿子的指纹

    在庭上,公安机关指认王朝为抢劫疑犯的另一证据,也遭到质疑。

    侦查过程,公安机关调取河北冀兴高速公路公司保定管理处的监控信息,证实:一辆车牌尾数为“937”的小型车,于2006年8月11日早8点,从石家庄上高速,9点半从保定下高速。当天13点半,一辆车牌尾数为“937”号码的小型车又从保定上了高速。

    而王朝那天驾驶的车辆,车牌号刚好是“冀AW5937”。

    辩方律师王振荣说,“937”不是一个完整的汽车牌号,该车的车型、隶属哪里管辖都不得而知,怎么能证明,那车是王朝的车呢?

    公安机关还提供了一个证据,证明王朝就是那个入室抢劫犯。

    公安机关提取了王朝的指纹,与从酒瓶上获取的指纹,一同送去对比,发现两个指纹吻合。

    但王朝的辩护律师,还是从这一证据中发现了一些疑点。

    首先,民警石俊鹏在现场勘验时,在卧室门口发现的是一只红酒酒瓶,并摄有照片。为什么公安机关指纹送检报告上显示的是XO酒瓶?

    其次,警方只从酒瓶上采集到一枚中指的指纹,而且是指尖朝上。那么指尖朝上,怎么能握住酒瓶呢?还有,为什么没有在现场采集到其他脚印或指纹呢?

    王朝在狱中曾回忆了这样一个细节,2006年9月28日,一个朋友曾给他介绍认识一位保定的“歌厅老板”。王朝到场后,这位老板指着桌上的一瓶XO酒要请大家喝。王朝用手将酒推开,表示自己请客。

    王朝说,后来接受审讯时才发现,那“歌厅老板”便是北市区刑侦大队干警王小龙。

    杨惠贤怀疑,警方可能从她儿子王朝处骗取指纹。

    一位曾参与审理王朝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我做过这么多年的刑庭法官,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现场只能找到一枚嫌疑人指纹的情况基本不存在。一般现场会有许多指纹和脚印的。”

    疑点三:证人为何改证词?

    警方又出具一份新证词和原供完全相反;该证人告诉记者那是警方“诱导性”问话的结果

    王朝案第二次庭审是在在2007年6月27日。在两次庭审中,主审法官曹云廷均持王朝无罪的观点。

    2007年8月底,曹云廷打算前往石家庄,询问移动公司出具话单的情形,以及听取公务员郭永军的证言。在曹云廷动身之前,王朝案的主审法官发生变动,曹云廷不再参与此案。

    “这两个证据一旦由法院采集,或许能成为直接支持王朝无罪的证据。”一名参与审理王朝案的法官说。

    2007年9月3日,王朝案进行第三次庭审。

    审判过程中,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进入法庭,当庭呈上一份新的证言。那是一份当天凌晨三点,干警王小龙从石家庄邢世平处取得的证言。

    邢世平证明:王朝在2006年8月11日上午,不仅没有在石家庄处理车事故,还告诉邢他人在保定。

    律师李波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证据提交应在审理阶段之前,审理阶段开始后再提交,不合法。

    该案一审于2007年12月10日判决。

    法院没有认定手机通话清单作为证据的真实性,但认定了,案发现场指纹为王朝所留,且有邢世平等证人证言和高速公路监管处信息佐证,判处王朝抢劫罪成立。

    18天后,王朝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今年3月18日,记者采访邢世平,邢回忆了3年多前,干警王小龙凌晨找他取证的场景:“他先给我看了一张移动的话单,话单显示王朝的手机在8月11日确实漫游到保定,我就相信王朝一定是抢劫了。”

    邢世平承认,警方的问话“有诱导性”。他举例说,警方会先问他“王朝是否在外地跟他打电话”,而王朝确实曾打电话说他在外地,但那是在案发前几天;警方还会问,王朝是否某个早上给他打电话。

    邢世平说,在经过“巧妙的提问和组合”,最后就成了一份与他提供给王朝律师截然相反的证言。

    省高院: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

    省高院认为,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并发回北市区法院重审

    2007年12月14日,一审宣判的当天,王朝的母亲杨惠贤收到北市区公安局三名干警当面交给她的一封举报信,信中称,李刚是为帮助朋友,而将王朝投入监狱。

    在狱中的王朝也曾对母亲说,他在接受审讯时,干警曾暗示过他工程款的问题,但没有更多的暗示。

    3月27日,李刚对记者说,王朝的案子和工程款没关系。王小龙是一名普通民警,和王朝从来不认识,也没来往过。“这不是一个人在做这个案子,而是一个专案组在做的这个案子。”

    当天,李氏兄弟也在电话中否认与李刚认识。

    二审终审后,王朝又连续提起三次申诉,最后一次是2010年初,河北省高院决定提审。

    记者获悉的一份省高院的资料显示,省高院对此案提出了14个疑点,包括具体案发时间不确定、酒瓶和指纹的证据提取不符合法律程序也不符合常理、王朝没有作案时间、警方认定王朝使用过被抢手机,但话单显示的串码与被抢手机不同等。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29 16:33
综上,河北省高院认为,此案可以定案的证据存在许多疑点,其中关键的一点是,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

    从石家庄到保定,大约为150公里。一位常年跑这条线的郑姓司机说,正常情况下单程较短时间为1小时15分,这还不包括离开高速,进出市区的时间。


    根据公务员郭永军等人的证词,王朝一直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而根据警方调查认为王朝是早晨8点从石家庄出发,约10点到达保定,作案后,又迅速返回石家庄。

    “退一万步讲,即使王朝办完车损再赶赴保定抢劫,也还是来不及。11点交完鉴定费,一个小时出头就让他赶到石家庄,他又不会飞!”杨惠贤说。

    此外,高院还指出,提取指纹的酒瓶又发回被害人,难以再次鉴定,因此无法确定100%准确,并排斥一切疑点。

    2010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北市区法院重审。王朝将面临重新一轮的审判。

    “我保证,在这个案子的工作过程中,绝对不存在造假。”李刚说,如今这个案子发回北市区法院重审,将来肯定会非常有意思。
   
杨惠贤已经自己准备了辩护词,一旦法院开庭,她将自己站到辩护席上为儿子辩护。

    “不幸中的万幸,是2006年8月11日那天王朝处理车事故了,不然王朝永远也洗不清了。”杨惠贤说。(孔璞)

    保存时间:2011/3/28
    原标题:一桩“没有作案时间”的抢劫案?_时政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observ ... 8/c_121239280_2.htm
作者: lanchong    时间: 2011-3-30 08:42
“李刚副局长”——这样的人我没见过(也许见到了也没有对上号)——冤假错案就是这些人搞出来的!
保定的“李刚副局长”被发现了,其他地方还有多少”李刚”还在继续“行使职权”,没被揭露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31 11:03
【转载者注:围绕李刚,最近的热贴不少,下面,再转发几个供大家参考]

“我爸是李刚”是怎样炒起来的  

新华网 2011年03月30日 17:02:51  来源: 中国平安网  


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北大学 “2010•10•16”校园车祸案,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认定李启铭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1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

据记者了解,案发后,李启铭家属对受害者家属积极赔偿,赔偿死者陈晓凤家属46万元,伤者张晶晶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法庭鉴于李启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望都县人民法院今年1月30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3月24日,记者从法院获悉,因李启铭在法定上诉期没有上诉,此案判决已经生效。

交通肇事案的判决结果虽然尘埃落定,然而,与此相关的“李刚门”事件却依然令人难以释怀,“我爸是李刚”已然成了一个特指“仗势欺人、骄横跋扈”的符号语言,引发媒体和社会持续广泛的关注——“我爸是李刚”被媒体评为2010年10大网络流行语之首,而与之相关的“李刚有五套房产”、“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等等“内幕性消息”,更成为网络和现实中令人瞩目的焦点。

几个月后的今天,人们仍在议论,“李刚门”究竟是怎样一回事?

校园车祸被网上热炒

2010年10月18日凌晨,保定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10月16日晚9时许,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造成两名学生受伤。接警后,保定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两名伤者立即送往保定市急救中心进行救治。据查,当晚9时40分,司机李某醉酒驾驶轿车行驶至河大新校区生活区内,将学生陈某、张某(均为女性)撞伤。17日下午5时许,伤者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伤者张某无生命危险。目前,肇事司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保存时间:2011/3/30
原标题:“我爸是李刚”是怎样炒起来的_法治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3/30/c_121249695.htm

未完,待续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31 11:03
据悉,李启铭肇事50分钟后被警方采血得出的结果是,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151毫克,属醉酒驾车。10月25日,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宣布,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一案,由保定市公安局指定保定市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责任认定后,提请望都县人民检察院逮捕。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已于10月24日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记者了解,河北大学校园交通肇事案发生后,最早提及“我爸是李刚”之说的是,事发当晚11时50分百度贴吧发帖“今晚的车祸”,并在当晚23时的跟帖中称,“保安让他下车,他说‘我爸是李刚’。大家努力转载啊,搜索李刚,人神共愤,力灭其嚣张!”10月17日11时36分,保定本地网站“莲池论坛”有人发帖“河北大学两女生被撞飞,肇事司机却扬言不怕告”,该贴迅速引起网友注意。当日16时,“天涯论坛”网民发帖“惊!!!河北大学富二代校内醉驾撞飞两名河大新区女生,‘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刚’”,掀起网上点击高潮。网民对李启铭启动“人肉搜索”,并公布了搜索结果,由于李启铭之父李刚担任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这一身份,许多网民很自然地将其与“官二代”联系起来。10月18日,一家媒体的网站依据此篇贴文发表题为《河北官二代大学内撞飞2名学生后接女友(组图)》的报道,该报道标题中“官二代”的字眼及文中对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我去,我爸是李刚!”的描述十分吸引眼球,各大新闻门户网站纷纷第一时间在醒目位置予以转载。

自此,“我爸是李刚”迅速成为2010年网络最热流行语。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31 11:04
“内幕消息”传言满天飞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倏忽之间。几天后,由“我爸是李刚”生发开来的各种传言开始在贴吧、论坛广泛流传。10月22日凌晨两点,“百度贴吧”的“汕头吧”爆料:“据说,李启铭在保定有五处房产。”10月24日,网上又曝出“在保定市,李刚名下有两套房产,李刚之子李启铭有三套房产”的“内幕消息”,而且五处房产的具体位置都讲得明明白白:

“南市区地中海别墅3栋D01是一套4室2厅豪宅、南市区钻石嘉园小区1区5号楼2单元502室、阳光北大街格林漫都小区住宅、保定市高新区银杏路357号一个80平米商铺、保定中银大厦8层一套三室两厅商住楼,五套房产总价大约价值七八百万元人民币。”10月25日21时58分,“百度知道”中有人再曝出“李刚的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长”,该说法立即得到众多网友的认同。

与此同时,网络不断曝出“李启铭有两辆轿车”、“李启铭经营地下赌博城”等等“内幕消息”。

不过数日,网络上便出现了30余万条与 “我爸是李刚”相连缀的造句,更有以“我爸是李刚”内容改编的快板、流行歌曲、网络视频等相继在网上出现,有媒体进而将其称作“李刚门”事件。真相还原之一“我爸是李刚”出自什么语境?

事情发展至此,引起人们更大关注的已不仅仅是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这起交通肇事案件本身,网络报道的“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的“狂言”已将事件的焦点迅速地聚集到肇事者李启铭和他的父亲李刚身上。

那么,李启铭究竟说没说过这句话,是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境下讲出“我爸是李刚”的?

记者专程赶赴河北大学,采访了当时在事发现场的保安以及部分学生。

保安彭文富说,他接到报警后,立即关闭学校的两处大门,在大门口拦下肇事车,当时门口已经聚集了许多学生,但并未听到肇事者说过“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这句话。

保安房博当时正救助被撞学生,他称自己也没有听到有人说过这句话。

保安毕晨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收缴了肇事者的汽车钥匙。他同样没听到有人说“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这句话。

几位保安表示,他们都是从网上看到帖子说,肇事者猖狂地说“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

刘璐、白琼是车祸受害者同宿舍的同学,她们告诉记者,是很久以后才知道这句话的,而且都是间接听同学们说起的。

段宁和郭宇旗也是受害者的同班同学,他二人表示,是第二天听说的,而学生们之所以特别愤慨,就是因为这句话。


据记者了解,早在10月24日,即河北大学校园交通肇事案发生7天之后,保定市公安局就向河北省公安厅呈交了《关于河大校园交通肇事案件有关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显示,针对网络上报道的河大校园交通肇事案肇事司机在出车祸后称“我爸是李刚”的说法,保定市公安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车祸当晚处警的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百楼派出所民警刘志伟、所长赵晓兵对此给出了明确回答。

刘志伟称,接警后他和所长赵晓兵赶到河大校园值班室,“一进屋就看到一个年轻男子从学校值班室里间出来,边哭边说他错了,他叫李启铭,他爸是李刚,说话时带着酒气,而且语无伦次。”

赵晓兵说:“我打开警卫室(值班室)的门,见到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说话有酒气,我对他说明身份,问他是不是肇事司机,他说是,同时对我说他爸是李刚,是北市区公安分局的副局长。”

赵晓兵称,李启铭说话时是在警卫室屋内说的,当时在场的有几名保安,没有学生,另外李启铭说话时是边哭边说,态度很是害怕,还说出了事他愿意负责任,千万别跟他爸说,样子有点恐慌,但并无张狂的态度。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31 11:04
真相还原之二李刚有五处房产?

李刚有五处房产一说是否属实?

据记者了解,所谓的“五处房产”的说法全系谎言:

保定市南市区地中海别墅3栋D01是一套4室两厅住宅,该房位于保定市天威东路1519号3排1号,房主梁淑琴,女性,于1999年购买此房;

钻石嘉园小区不在保定市南市区,而是位于北市区境内瑞兴路397号,钻石嘉园小区1区5号楼2单元502室房主李钢,男,1963年8月5日出生,多维设计院装修公司工作,妻子李鸿宇,1975年4月5日出生。此李钢与李刚的出生时间、工作单位、家庭成员不符;

保定市阳光北大街2188号格林漫都小区物业公司“广厦物业”证实,该小区没有李刚、李启铭(又名李一帆)、刘红梅(李刚之妻---记者注)名下的房产;

所谓 “保定市高新区银杏路357号有一个80平米的商铺”,经查,该路最大编号285号,没有357号商铺;

所谓 “保定市朝阳路59号中银大厦8层有一商住楼(3房2厅)”,经查,保定市中银大厦现编号为朝阳南大街16号,保定中银大厦有限公司证实,该楼八层系中国银行保定市分行办公用房,从未向外出租、出售。

据了解,贴出“五处房产”的网民原籍广东汕头,现居住在山西运城。

调查结果证明,“李刚名下有两套房产,李刚之子李启铭有三套房产”之说纯属子虚乌有。真相还原之三李刚是副省长的亲属?

针对网上“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的传言,记者了解到,李刚今年已86岁的岳父刘振恒,系上世纪九十年代保定地市合并前原保定地区土产公司离休干部,“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一说纯属谎言。

据了解,当时爆料者将“李刚的岳父是姓张的副省长”帖子贴出后,又根据李刚之妻姓刘,改以“李刚岳父是姓刘的副省长”帖子贴出。值得一提的是,该爆料者并非河北人,实系湖南长沙人。

与此同时,“李启铭有两辆轿车”、“李启铭经营地下赌博城”等等网络曝出的“内幕消息”经有关部门调查,也被证实均属谣传。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31 11:05
李刚其人其事

因“我爸是李刚”的网络传言,肇事者李启铭的父亲李刚一夜之间成为众矢之的,各种谴责、辱骂铺天盖地而来。

今年50岁的李刚2005年由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调至北市区分局担任副局长,分管刑侦工作。

“李刚平日为人随和、低调,与大家关系融洽,办案很有一套。”这是李刚同事对他的印象。

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党委对李刚的书面评价是:“热爱公安工作,有很强的侦查意识和指挥办案能力。他到北市区公安分局任职以来,北市区公安分局打击犯罪工作始终位于全市前列,他本人也多次立功受奖。他担任副局长以来,分局党委没有接到一起有关他廉政方面的反映、举报”。

李刚接受央视采访对受害者道歉后,立即有网民发帖说李刚神通广大,连中央电视台都帮他作秀。记者调查获悉,李刚在央视道歉,其实是迫于各方压力,不得已而为之。

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局长白绍辉告诉记者,目前李刚的精神状态尚好,工作很努力。此前他迫于舆论压力,曾向组织提出辞去职务。白绍辉劝他说,你儿子交通肇事,你又没啥错,干嘛辞职?

据该局纪委副书记赵春国介绍,李刚表示,自己将保留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31 11:06
从网络传言到媒体声讨的演进过程

其实,纵观“我爸是李刚”这一事件的前前后后,明眼人不难发现,其演进过程可以概括为:语焉不详的传言→似是而非的报道→媒体声讨→新的传言→新的媒体声讨。

河大校园交通肇事案刚一发生,该案的肇事经过和现场照片便很快出现在多个网络社区,那篇“河北大学两女生被撞飞,肇事司机却扬言不怕告”的帖文,首次提出“我爸是李刚”之说。10月18日,某通讯社的网站发出的报道《河北官二代大学内撞飞2名学生后接女友(组图)》,沿用了网上帖文中“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的说法,同时将“我爸是李刚”一说与“官二代”相联系,立即成为各大网站的焦点话题,在网上迅速掀起波澜,网民情绪被迅速升温。而据保定警方证实,此篇报道的作者在采访过程中从未向警方了解核实相关内容。

记者采访的保安和学生均表示,未曾接受过这家通讯社的记者采访。18日后,不少媒体的网站相继采用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一未经核实的说法来报道河大车祸案。

其后,随着保定警方公布肇事者被刑拘的消息,网民情绪稍有疏解,但随着21日大洋网“河北大学目击者‘集体失声’”的报道,网民情绪再度升温。李刚接受央视《法治在线》采访,向受害人及家属表示诚恳道歉,被指为“逢场作秀”,网民开始对李刚进行 “人肉搜素”,“李刚有5套房”、“李刚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长”等等信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引发了网民新一轮的关注。而网民新一轮的关注,反过来又推动、“引导”着媒体和舆论对此事件的跟进——不断地谴责和声讨。10月19日,一家媒体刊发《“我爸是李刚”背后的权力骄横》的评论,肯定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一说法。10月27日,另一家媒体刊发《李刚父子的5套房如何征税?》一文,该文沿用并支持了李刚父子有五处房产的说法。

多家电视台在报道和评论中,也认可“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一说法。

在没有相关部门及时出来澄清事实的情况下,各种媒体的声讨和谴责,客观上强化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句话的真实性。

一起普通的交通刑案就这样一步步演变成沸沸扬扬的“李刚事件”。

歪曲和恐吓令人害怕

毫无疑问,在河大校园交通肇事一案中,李启铭作为一个已经走出大学校门的成年人,醉酒驾车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受到法律追究完全属于咎由自取。李启铭究竟该接受何种惩罚、应为之付出什么代价只能由法院的判决说了算,而不应由网络言论或者媒体舆论来做出裁决。

河大车祸案中受害者的同班同学段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经不再相信媒体了。他说,车祸致张晶晶受伤住院,临做手术时,一北京记者非要采访我不可,因我正帮助晶晶,对那位记者表示没空,那记者声称我态度恶劣,扬言要让大众来评说我。网上说李启铭和受害者私了了,还说李启铭的案子已经不了了之,我们都不相信。案子总得有个交代,审理也有个过程嘛,我们期待最终的结果。

与张晶晶同宿舍的刘璐说,本来是我们自愿在医院看护晶晶,可网上却说我们是学校派去监视晶晶的奸细。一名女记者来医院要采访晶晶,晶晶太累,让我们在病房外谢绝了该记者的采访。当天晚上,网上就传出“死者家属跪求见晶晶,可同宿舍的学生坚决不让见”的情节。这真让我们寒心、害怕。

河大保安毕晨光说,一些记者采访过我,可我发现我说过的话与登出来的文章有很大出入,不是掐头去尾就是故意歪曲我的原意,我们都反感记者来采访了。

有专家就“李刚事件”尖锐地指出,某个传言一旦传出,许多人是根本不问有没有权威的信源、有没有确凿的证据,就毫无保留地相信了传言,并将这些传言当作判断的依据和批评的由头。网络浮躁也就罢了,遗憾的是,一些媒体和评论人也面对传言而放弃基本的考证和辨别努力,不经调查就将其搬到了新闻版上,不加分析就将其作为批判的论据。

在李启铭河大车祸案中,一些媒体将案中人、受害者以及周边的人和事,都仅仅当成自己文中图解某种概念或宣泄某种情绪的道具,将之随意裁剪、摆布。

真相就这样被绑架、扭曲。相关部门为何未对舆论作出回应?

其实,自案件发生后,保定市公安局迅速做出了反应。

据记者了解,“李刚门”事件发生后,保定市公安局曾先后四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案件进展,但他们的声音完全被各种媒体铺天盖地的质疑和责骂所湮没。

事发当晚,保定市公安局就立即着手召开新闻发布会,48小时内新华社就发布了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的消息。此后,他们组织专门民警针对网上的传言,迅速调查真相。结果表明“李刚有五套房产”、“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等网上的爆料均系谣言,但所有的调查结果却未向媒体和社会公布。

据悉,保定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新闻发布的民警被网民指名道姓侮辱谩骂,中央电视台采访李刚后,受害者原代理律师立即质问“中央电视台访问嫌疑人及其家属是否符合司法程序”,网上各种流言再起。面对几近失控的炒作,保定市相关部门感受到巨大压力——任何一个澄清都将招致更猛烈的嘲讽和谩骂,“不回应”反倒成了暂时平息社会舆论的惟一选择。

据记者了解,保定市公安局就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如何定性,专门约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四位法学家先后五次召开研讨会,听取这些专家的意见,最终排除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杀人罪两种罪名,一致同意以交通肇事罪将李启铭案移送检察院。而这,在网上同样招致骂声一片。

记者在保定市采访时,能明显感受到当地党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所承受的无形压力,他们始终对记者的采访保持着一种距离和戒备。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31 11:06
该怎样对言论负责?

由“我爸是李刚”事件可以看出,“富二代”、“官二代”、“警察”、“局长”、“张狂”是关键词。一些网帖和媒体将未经查实或缺少证据支持的传言作为论据,而自身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慷慨激昂地批判、声讨,人们的正义感就这样被煽情、被发酵、被利用、被操纵,各种传言像病毒一样不断感染、演绎,真相则被完全掩盖。

当今,网络已经成为广大网民诉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平台,但同时,网络也是网民宣泄心中累积的某种情绪的窗口。记者注意到一个突出的现象,那就是只要涉事当事人一方的身份有“富”、“官”等“权势背景”时,网络舆论总是刻意强调另一方的弱势、无助以获取同情的力量,反过来有意无意突出“权势者”的狂傲、骄横;只要与“官”、“富”有关的新闻、只要涉及“官二代”、“富二代”的字眼,都有可能成为网上热炒的对象或者网上流行语。而事实上,网络舆论的刻意强调和有意无意的突出,就会左右人们对事实的判断,让人们离真相越来越远。

更有甚者,如潮的“民意”往往会冲破虚拟空间的局限,对司法的公正形成巨大的压力。

但人们并未看到在网络上无尽蔓延的传言制造者受到任何追究,“我爸是李刚”事件尤显突出。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跃龙认为,舆论绑架真相的事,不只是发生在网络上,也不是网络时代才有。一旦有人有意无意制造了虚假的消息,该消息顺应了人们心理或需求,如果没人及时澄清,便会在一定范围内迅速传开,形成一种众人“围观”现象。大多数人不知道甚至不想知道被围观的真相是什么,但围着的人越来越多,都认为听到的即是“事实”,热情地转述和评论这一“事实”,以至于“以讹传讹”,“越传越讹”。最后,被围观的和参与围观的群众,都是受害者,甚至常常危害很大。网络时代形成的“网络围观”,会使无以数计的网友受到蒙蔽。


●谁应该对此负责任?苏律师认为,制造和传播虚假消息的人或机构,即发帖人或网站都应负责,从目前立法上看也是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已有相关规定。当然,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情况和危害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只是目前在实践上,落实发帖人尤其是第一发帖人有难度,人数众多时一一追究责任也不现实。这成为履行信息发布和澄清义务的部门包括涉事机关或部门、政府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各网站以及正式媒体都应研究,都负有解决责任的课题。

●谁来追究责任?苏律师表示,虚假消息如果不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只是使企业或个人名誉权受到侵害,对于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责任人,受害人可以起诉至法院,根据危害程度,要求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也可以控告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虚假消息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司法机关应主动追究。

●涉事机关和媒体有哪些义务?苏律师指出,根据网络舆论绑架事实和民意的复杂情况,受害人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大多数又是民事案件或刑事自诉案件,属于“不告不理”的情况。所以,仅依靠受害人和司法机关的力量绝对不够。网络是一个公民自由表达言论的平台,无论政府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网络舆论不能“堵”,而应“导”。所以,应要求履行信息发布和澄清义务的部门包括涉事机关或部门应及时调查发布有关事件真相,怠于调查和发布的应追责。网络时代,更要求网站和新闻媒体尊重事实的严肃态度,并承担更多责任,及时调查并揭示真相,引导公众舆论,而非简单转载,“以讹传讹”甚至借机炒作。 (马竞 曹天健)

保存时间:2011/3/30
原标题:“我爸是李刚”是怎样炒起来的_法治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3/30/c_121249695_12.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31 11:19
同一文章也被腾讯网转发了,得到了网友的热烈相应,下面,摘录几段

腾讯兰州市网友 撒哈拉的绿 5小时前我反对发贴人,李刚一个副局长,一个月工资多少?光儿子的车就值多少?人命赔偿费多少,一套房子多少?受害者代理律师在北京遭围的新闻可是网上暴出的啊!真不知你吃的是什么饭

请告诉我们受害人家属的声音为什么我们从未听到.签个和解书要加上不得与媒体接触?最近为李刚开脱的腿子不少啊.

腾讯延边州网友 云飞 无风不起浪。这文章作者是怎么把那几套房子的房主,甚至房主的妻子的名字,工作单位等调查清楚的?把这事拿到网上说,难道不是发布隐私吗?强烈建议,这几套房主起诉这个记者。以前的文章大多数人认可,为什么你这文章上来,遭到这么多人的谴责和反对?因为黑白公理人心自有公道。

腾讯深圳市网友 雨*雪*梦/sun 6小时前怎么都觉得读完此文很恶心,笔者的意思貌似是在说大家冤枉李刚父子了

腾讯连云港市网友 侯志敏 5小时前我跟老婆吵架了,也想上中央电视台露面道歉!能否?

我看法官的判案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原因在于,赔偿谅解属于民事范畴,而与刑事坐牢没有关系,不能因为赔偿谅解了,就少承担刑事责任!!

腾讯通辽市网友 阳光男孩 4小时前一看就为李刚狡辩的文章,现在看连李刚在央视上的道歉都是假的,“记者调查获悉,李刚在央视道歉,其实是迫于各方压力,不得已而为之”

为什么酒后撞死人后旁若无人的逃逸,他只判啦六年而有的人却判啦六年?

腾讯衢州市网友 我心依旧 4小时前请问作者,河北一抢劫案因存多个疑点被河北省高院发回重审,这案件就是李刚主办的又怎解释???难道又是网民以讹传讹吗???

腾讯承德市网友 辇德胜 5小时前遗憾的是,一些媒体和评论人也面对传言而放弃基本的考证和辨别努力,不经调查就将其搬到了新闻版上,不加分析就将其作为批判的论据。

真相难道就这样被绑架、扭曲啦吗???!!!什么玩艺!!!

腾讯中山市网友 过客 5小时前粉饰00太平的文章,,请告诉我们受害人家属的声音为什么我们从未听到.签个和解书要加上不得与媒体接触?最近为李刚开脱的腿子不少啊.

腾讯网友 远山拾梦 6小时前李刚势力真大,比主席总理都牛比!我觉得应该叫李刚当主席,真的,他能把关系搞到奥巴马他姥姥家。
原标题:评论: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调查:李刚事件如何演进
http://comment5.news.qq.com/comm ... amp;amp;id=28190961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31 11:21
李刚是传奇

李吉诃德 博客专栏

李刚在CCTV的“单口哭唱”依旧历历在目,论单口他超过岳云鹏,论哭功他不逊小沈阳。尽管没有感动多少观众,但他感动了CCTV导演,不知今年能否入围“感动中国”。

有“专业人士”一帧帧分析了李刚的哭相,说他哭而无泪、眉毛凝固、嘴部僵硬、眼睛拉直、表情突然、抽搐均衡、摇头不断……,都是典型的撒谎的证据。我不知道这个分析的依据,但李刚的表演才能值得肯定。他哭时是一个人,不哭时是另一个人,他的哭除了不流泪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特点,就是装着流泪,这在心理学上称为“无实物表演”。

今天,我们终于有幸看到了李刚的另一张面孔。其实这张面孔早已存在,只是刚刚披露罢了——

2006年8月,河北保定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警方不知怎么就从手机通话清单上查到石家庄青年王朝有重大作案嫌疑。王朝遂被逮捕,并于2007年12月以抢劫罪判刑13年。王朝母亲当庭列举出案件的诸多疑点,比如手机通话清单缺乏出具人签名,现场物证并非原物,指纹采集不合规定等等,而最重要的是多名证人证明案发时王朝正在石家庄处理交通事故。

这是王朝的霉日,据石家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工作人员出具的报告,是日上午10点30分,王朝正在石家庄鉴定自己的车损,而按保定警方的调查,当日中午12点10分,王朝已在保定市入室抢劫。两桩事件相差1小时40分钟,保定石家庄相距152公里,除非王朝插了翅膀,或有两个王朝存在。再有就是动机,王朝有自己的两家企业,家产数百万,何故突然发作,去抢受害人的手机项链与一瓶红酒?

主管此案的正是李刚,他说:“我保证这案子不存在造假”。

王朝回忆:在李刚手下的一夜是他一生中最难熬的一夜,他“遭遇了从前在历史课本中得知的种种酷刑”,“第一个动手的就是李刚,他给我的左手上了夹棍。当绳子抽紧的时候,我忍不住大叫起来:‘我的手断了!’”

王朝后被送到保定市看守所,因遍体鳞伤,看守所法医依法拒收,王朝又被送到保定市中心医院抢救了11天,这才送回看守所。

王朝回忆:刑讯逼供的过程中,他想认罪都不知道该认何罪,直到上了法庭,他才获知是“入室抢劫”,他还为此窃喜,以为没有证据,很快就能自由。但他错了,因为有了李刚的介入,他依旧被判刑13年。

一审宣判的当天,王朝母亲收到了三名警察当面交予的一封举报信,信中称,李刚是为帮助朋友而将王朝投入监狱。

事情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既然已经披露,也就离结果不远了。我不好加入个人的情感,就斗胆将李刚向最好的方面设想一下吧——他的手上一定还有其他的冤案,只要敢查,他就敢有。

我并不觉得李刚在刑讯逼供时的表情与CCTV痛哭时的表情有什么区别,至多一个眼睛横着,一个眼睛竖着而已。王朝落在李刚手上,如同陈晓凤落在李启铭手上,王朝命大,陈晓凤命薄,他们一起成就了中国这一对儿最著名的父子。

李家父子堪称传奇,他们对中国现代史的贡献有目共睹。李启铭的周遭还有无数李一帆,李刚的上面更有无数“李柔”,所以中国的现代史就是一部传奇系列,并且不断演绎下去。我在想若干年后,后人会如何看待我们?

世人有三:人,狗人,狗都不如的人。或许我们中的大多部分只能混入末等吧。
原标题:李刚是传奇
http://www.blogchina.com/201103281112052.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4-4 20:09
再转发2个最新消息:

保定司法部门:正在加紧重新审理“王朝抢劫案”

凤凰网 2011年04月03日 12:34来源:燕赵都市网

4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司法部门发表谈话表示,媒体关注的保定“王朝抢劫案”,按照法律程序,正在加紧重新审理。

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说,2006年8月11日,保定市北市区华电生活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案件发生后,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定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并处罚金2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王朝不服,提起上诉,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朝及其母亲杨惠贤仍不服,提出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北市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今年3月22日,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向王朝送达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目前法院正严格按照刑诉法的要求,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将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判决。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介绍,鉴于此案已发回重审,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照法律程序对此案进行全面重新 审查,以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确保此案经得住历史检验。

保定市公安局负责人明确表示,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体现了对法律的高度负责和对涉案人权利的高度重视,我们将依法做好补充侦查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任何一个触犯法律的人都受到法律的制裁,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如果查实办案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我们也将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袒护。(来源:保定日报 郑伟


保存时间:2011/4/3
原标题:保定司法部门:正在加紧重新审理“王朝抢劫案”_资讯频道_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4/03/554324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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