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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递交标书的投标单位授权人,与标书里面签字的投标单位授权人,是否一定要是同一个人 [打印本页]

作者: thehero    时间: 2011-3-24 16:45
标题: 递交标书的投标单位授权人,与标书里面签字的投标单位授权人,是否一定要是同一个人
递交标书的投标单位代理人,与标书里面签字的投标单位代理人,是否一定要是同一个人???


(原来写成授权人,经提醒,改为代理人)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1-3-25 08: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其中邀请是说投标人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但只要是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即可,至于“递交标书的投标单位授权人,与标书里面签字的投标单位授权人,是否一定要是同一个人”并不重要,本人认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关键是看“投标文件是否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个人见解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1-3-25 08:43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BBS 上面热辩开标时“授权委托书”问题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11936


以前的一个帖子,支持两种被授权人的观点都有,[s:113]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1-3-25 08:44
从法律的意义上说,关键在于投标人和签字人是否有有效授权。以决定其签字或投标是否有效。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1-3-25 08:52
感觉楼主没有说清楚,授权人只能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因为授权不可以转委托),是唯一的,通常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不会亲自去投标的,于是便有了授权委托人,也就是被授权人,这两个人肯定不是同一个人。我招投标这么多年,只有一次遇到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去投标,就他一个人没有带授权委托书,他不需要带,因为只有他委托别人。
作者: thehero    时间: 2011-3-26 08:58
我换个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上面所指的授权人,与标书里面所写的授权人,是否一定要是同一个人??标书里的授权人存在的原因是有些文件是授权人签名了,而另一个是到投标会现场的授权人,他的存在的原因是代表投标单位出席开标会。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1-3-26 16:49
首先说明一下,授权委托书在2007版与2010版行业标准上面是没有差异,如果说一定要找到不同,那就是文字的大小、排版、字体有调整。个人认为不要过于计较[s:124] 。

其次,按照2010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要求,授权委托书的前提是“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于一个确定的投标单位来说,偶个人倾向于法定代表人是唯一的,这种情况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情况。对于不能亲自参加的项目,才用到“授权委托书”。参考下文:下划线为“大力”标注。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引文完)
从上内容分析,对于一个确定的投标单位来说,个人意见:按照10版行业标准招标文件的授权人应该是唯一的。


但是,对于联合体投标来说,情况就有些不一样:授权委托书是联合体协议书的附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或是给与某一个自然人进行授权[s:113] 。提供的范本中只是约定的“牵头人”,是某一个具体的投标单位,客观上来讲授权人、被授权人都有可能是两人及以上的情况[s:114] ,个人的意见在使用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对于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内容还要注意这些内容,希望今后的修订中能够改进一下,[s:109] [s:119] 。
范例内容如下:


三、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大力注:这里要求的是单位 )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大力注:这个代表是动词,也就没有了唯一性, [s:96] )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资格预审、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资格预审和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通过资格预审、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引文完)
作者: thehero    时间: 2011-3-28 14:44
标题: 回 6楼(大力) 的帖子
我之所以提到2010年的标准文件,是因为2010版本有关于投标代表出席投标会的废标条款!!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从此看来,签字的人跟递交的人应该要求是同一个人。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1-3-28 16:14
标题: 回 7楼(thehero) 的帖子
对于授权人是有了这样的规定,但是对于被授权人呢?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表同一个承包单位来投标,所有您提出问题还是存在的被授权人不确定的问题[s:108]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28 17:14
先参考这篇文章:

【  投标文件非得亲自递交吗 邮寄和传真行不行

         2009-5-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万玉涛


  G公司的投标代表因为投标当天有事,临时把递交投标文件的事委托给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Q公司投标代表,但代理机构却拒绝了其投标文件。错过参与投标的机会后,G公司的投标代表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当地财政部门审理投诉后认为,代理机构拒绝G公司委托他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法律依据。业界专家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只要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无论是亲自送达,还是委托他人送达,抑或是通过邮寄的方式,代理机构都不能拒收,除非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就送达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过特别规定。

  “你一个人怎么能代表两家公司投标?”近日,Q公司的投标代表在向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时,遭到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质问。

  Q公司的投标代表冷静地解释说:“G公司的投标代表今天正好有事,让我帮他们把投标文件带过来。”

  但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你不是已经代表Q公司了吗?怎么同时又代表G公司投标。G公司的投标文件我们不能收,你还是让G公司的人自己过来吧。”

  G公司的投标文件遭到拒绝后,Q公司的投标代表立即给G公司的投标代表打去电话,让他立刻赶到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亲自投标。可是G公司的投标代表一看时间,发现距离投标截止时间只有40分钟了,自己亲自前往肯定是来不及了。于是让Q公司的投标代表请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电话,说明情况,请求其收下自己委托他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可是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还是拒绝了G公司投标代表的请求。

  拒绝“委托”无法律依据

  由于G公司的投标代表是因为私事擅自委托在Q公司工作的朋友递交投标文件而遭到代理机构拒绝的,事后,G公司的投标代表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后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G公司认为,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中,都没有要求投标人必须亲自送达投标文件,所以代理机构不应拒绝其委托他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当地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也认为,代理机构拒绝G公司委托他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专家指出,上述案例中,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操作的违法违规性是显而易见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只是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这就是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的,那么,无论其是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送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都不当拒收。

  邮寄递交可以 传真不可行

  在湖南省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看来,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单独或作为合伙人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该投标人不一定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可以委托别人代其递交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

  其实,投标文件的送达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一定要保证及时送达,并保证其密封性。因此如果委托他人送达的,必须保证对方不会拆封并及时送达;如果是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值得注意的是,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是以“邮戳为准”。另外,传真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它满足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的要求。

  如须亲自递交须事先提要求

  当然,也有业界人士表示,如果允许委托他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话,那么一名代表就可以同时被授权代表不止一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这就可能为一些企图围标串标的供应商打开方便之门。因为如果投标人都须亲自递交投标文件的话,供应商想联合多家公司参与投标并“协助”自己中标需要投入的成本就会更大。因为自己和“协助”自己中标的所有公司都得派出人力。一旦这个委托递交被认可,有意中标的公司只要派出一名代表就可以把工作完成了。

  对此,业界专家表示,要扼制供应商这种可能存在的不法行为只能用法律去规范、去制约。另外,如果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是开标当天,需要投标人参与开标以确保招标单位发现投标文件有不清楚的地方时可及时联系的,可要求投标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但这必须在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里载明。否则,拒绝委托递交就有可能遇到违规难题。

     责任编辑:蒋莉蓉7

     保存时间:2009/5/27
    原标题:投标文件非得亲自递交吗 邮寄和传真行不行_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aigou2003.com/theo/a ... 6175447_281494.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3-28 17:16
但是,我个人觉得:建设部有关范本的规定,有理由有道理,但是不合法——因为,它干涉了投标人的合法权利,而且,说到底,对于防止假投标并没有多大的决定意义。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1-3-28 17:26
处理这个问题,关键要看两点:
  1、看招标文件有没有相应的规定。
  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必须为同一人,那就是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种情况很好处理,不存在争议。
  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相应规定,要看授权代理权限。
  如果两份授权有冲突,那这个投标文件无疑是有瑕疵的:如递交标书的投标单位授权人,其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可以负责代表投标人递交标书,也可以代表投标人投标,在中标时还可以代表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这样的话,就和标书里面签字的投标单位授权人的代理权限有冲突了,个人觉得招标人可以拒绝这份投标文件,因为代理权限不清。
  如果代理权限没有冲突,如递交标书的投标单位授权人,其代理权限只是负责代表投标人递交标书,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权限了,个人觉得这种情况下,不是一人也没有关系,这样的代理应该被认可。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3-28 19:00
报名授权一个人,买招标文件授权一个人,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一个人,开标会又授权一个人,都是有可能的,就看授权的权限是否有效。
您得这样理解,投标文件做完了,法定代表人授权给甲签署了,可是开标时甲有其他事不能到了,就又授权了乙,只要乙的权限够用,就应当允许他来签署。其实投标人也不愿意换人,有时确实是有撞车情况。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11-3-28 19:18
一个单位“授权人”应是唯一的,只能是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不会出现两个授权人的。

似乎楼主想问的不是这个问题。好像你混淆了“授权人”与“被授权人”。


做招投标工作的,写东西、说话严谨是非常必要的。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1-3-28 20:49
  13楼说的有道理,严谨的术语应该是“受委托人”。即接受他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他人从事某项活动的人。
  开标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自己从事投标活动。这时候,法定代表人是委托人,接受他人委托的是受委托人。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3-28 23:2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受其委托的代理人。
委托多人的问题,我倒是觉得一个项目分阶段可以不只是授权一个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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