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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评标报告代理机构莫代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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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undering11
时间:
2011-2-25 09:07
标题:
评标报告代理机构莫代劳-转
笔者在评标现场见过这样的情况:评标委员会给各投标人打完分后在打分表上签个名字就离开了。而实际上,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提交后才算评标结束。据了解,在具体操作时,部分采购活动是缺少评标报告的,有的采购活动虽然有评标报告,但报告是由代理机构代写而非评标委员会完成的。对此,部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表示,很多评审专家都不了解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代理机构不代劳怎么办?
为此,笔者想提醒这部分代理机构,代写评标报告的行为同样会引来麻烦。今年年初,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一个信息系统项目招标中就因此受到了处罚。据了解,该代理机构代写评标报告是在未中标供应商投诉评标委员会评审不公,财政部门对评标记录进行全盘审查时被发现的。虽然财政部门审理投诉时并未发现评标委员会有评审不公的现象,却发现了评标报告的编写不合法。财政部门审理投诉后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而不是由代理机构编写的报告。
遭到财政部门的处罚后,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还企图辩解:“根据规定,评标报告主要包括6项内容--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这些内容中,有一半以上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是不了解的,让他们写太强人所难。”但当地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却表示,评标委员会不了解的内容代理机构可以提供,但不能因为评标委员会不了解评标报告中的部分内容就代写评标报告,毕竟评标工作是由评标委员会完成的,而且评标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惟一依据。代理机构代写可能会削弱其权威性和可信度。因此,无论如何,代理机构都应该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能想当然地操作。(作者:清 晖)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第1143期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2-25 09:20
不代劳是不可能的。哪个评委主任会有功夫给写,无非是现场简单代理机构写个草的,读一下,让评委们签个字,其他的回去还得往里填或粘,按要求的内容一样不能少。没有评标报告就有些太离谱了。
作者:
筱霏
时间:
2011-2-25 13:18
这个真没见过有评标专家自己写的,不过我们倒没有让专家在评分表上签个字就走,而是现场直接把报告整理好打印出来,当场宣读一下,专家如有意见可再修改,如无意见就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如果报告有很多页,那就在最后一页签名,其他页签姓。同时要求监督机构的人员也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确认结果。不过后来,我们政府采购的,财政厅出了相关规定,评标时要抽取社会监督员,监督整个评标过程,并自行填写表格,签字确认。目前个人认为还是可行的。只不过这个监督员一般都是到评标的时候才到,往往会监督不到开标过程,这点尚待改进。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2-25 16:06
过去是代理机构的人员当评标委员会主任时,倒是一直由这位专家来起草。也是读一遍没意见签字。
作者:
花吹雪
时间:
2011-2-25 19:58
昨天才刚注册,呵呵 在论坛来说还算是个新人~~~希望大家多多指教。 根据法律法规和结合个人的实际工作经验,评标报告肯定是要由评委会签字确认的。 ------------但实际操作中专家不可能坐到电脑前自己打字起草这份文件。所以我们一直以来的操作都是在评标过程中将评标报告所需的所有内容都在电脑上做好,部分内容可以提前先改好(如项目名称,编号等),专家名单和评标的结果等不能提前填写的内容在评标时做,所有内容做好后打印出来给评标委员会主任或全部专家看过没问题后,请所有专家在前几页签姓,最后一页签全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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