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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竞争性谈判报价 [打印本页]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0-12-31 13:43
标题: 关于竞争性谈判报价
请问竞争性谈判第一次报价是否应该公开“唱标”,等谈判结果确定后,最终报价是否也应该公开“唱标”?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0-12-31 14:25
好像没有统一规定。本人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一般是最后一轮报价密封,谈判结束前各供应商各轮报价均对其他供应商保密,至谈判结束后,一次性公布各供应商各轮报价。不足为凭,仅供参考!
作者: wsytl1976    时间: 2011-1-2 16:20

这个问题在论坛里有过多次讨论,目前来说是各地都不太一样。

山东的做法是:

一、有公开报价仪式,第一轮报价公开唱报;

二、中间轮次的报价保密、不公开;

三、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要宣布!

竞争性谈判这种方式目前各地都是根据各自出台的文件来组织,我原来的一篇帖子里面介绍过山东的做法,楼主有兴趣可以看一下!

政府采购实务讨论(一)——竞争性谈判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49930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1-2 16:52
引用楼主carvon于2010-12-31 13:43发表的 关于竞争性谈判报价 :
请问竞争性谈判第一次报价是否应该公开“唱标”,等谈判结果确定后,最终报价是否也应该公开“唱标”?

北京的做法是谈判单独背对背谈,都不公布报价,最终成交价格要在网上公示。
作者: 工作人员    时间: 2011-1-4 10:24
对,都公开。不公开竞争性不够,价格下不去。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1-1-5 12:06
标题: 回 2楼(wsytl1976) 的帖子
谢谢,学习了。
作者: wcs84    时间: 2011-1-12 16:53
个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按照公开招标程序唱标的做法不妥。原因如下:
1、竞争性谈判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不能混为一谈。
2、竞争性谈判唱标的行为严重违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要求。采购法第三十八条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最终的结果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等信息肯定要公开。
4、竞争性谈判进行首轮唱标,很容易造成供应商协商围标。
作者: 只开六十码    时间: 2011-2-11 13:47
标题: 回 6楼(wcs84) 的帖子
能干,认同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1-2-12 09:28
引用第2楼wsytl1976于2011-01-02 16:20发表的  :

这个问题在论坛里有过多次讨论,目前来说是各地都不太一样。

山东的做法是:

.......
我赞成这种方法!
作者: samsontom    时间: 2011-2-12 11:51
的确,谈判过程中是不能透露价格信息的,因此应该在谈判结束后(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谈判),公布最终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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