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求助:有无规定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打印本页]
作者:
bblmsl
时间:
2010-11-30 17:02
标题:
求助:有无规定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求助,在现行法规中有无规定在同一个项目(同时有多个标段招标)中同一个投标人只能投2个(或3个、或4个)标段,有无规定只能中一标段?
谢谢各位高手啦!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0-11-30 18:28
如果有,那就是我孤陋寡闻了。我的意见是没有此规定
作者:
xuxuefei
时间:
2010-12-1 08:29
没有
但不代表这样不可行,招标文件有这样的要求,好像投标人也不能有什么异议。
作者:
xhx
时间:
2010-12-1 08:31
法律没有规定,但好多招标文件中有此规定,不遵守不行。 如果连招标文件中也无此规定那你可以去投诉。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2-1 09:01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应重视这个问题。
要看招标的内容、规模、实施时间等,还要看投标人报的项目经理、投标人的资质、注册资本金、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等情况分别对待。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2-1 09:04
好像论坛曾讨论过一个类似的案例,是监理招标的,实施地点在全国的许多城市。。。。
作者:
guosz4305
时间:
2010-12-1 09:45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同一个项目的不同标段,只要你能中标,你中多少个标段都是可以的。现实中的情况也是如此,比如三峡工程,土建的主要投标单位就是葛洲坝局、武警水电部队、三联、四达等几家,但土建标段可能是成百上千个标段,总不能引入成百上千个施工企业来施工吧。还有,对一些项目的前期工程,许多单位即使赔钱都做,为什么?就是为了先进入后能在后续的标段投标中占据一点优势。事实上,根据招标师法律法规考试教材的规定(具体哪一页就不记得了,考完就把书仍了),一个投标人如果已经中标一个标段,投后续的标段不但不受限制,还可以享受降低3%的评标价,即别人投100万的标,你可以投103万,得分是一样的。所以,法律是鼓励一个投标人中多个标段的。
作者:
lwg791001
时间:
2010-12-1 09:52
从招标人的角度考虑,划分标段的其中目的之一是为了将工程合理划分,分别发包给有能力的承包单位施工。有的工程是要垫资的,这样就降低了某个单位的垫资额度,也能达到工期目的。防止有的单位过于贪大而盲目承包,最后无法有效组织施工,导致违约情形的出现。但法律法规倒是没有此规定!
作者:
guosz4305
时间:
2010-12-1 10:35
标题:
回 7楼(lwg791001) 的帖子
垫资决不能作为招标单位招标的条件,投标单位的垫资行为以及某些情况下为了中标而不得行贿一样,是施工单位在整个行业处于一种弱势地位的反应,都是违法行为,是必须坚决予以制止的,如果作为招标条件提出就太荒唐了。招投标领域有许多法律有冲突,但在这一点上各个法律法规是一致的,业主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没有垫支的义务,可以选择停工,所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负责。7楼是不是业主单位的,错误犯多了,自己都会把错误当成真理了。
作者:
lwg791001
时间:
2010-12-2 14:07
标题:
回 8楼(guosz4305) 的帖子
工程垫资条款在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中是不允许的,这一点我很清楚。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楼主在提问时,并未说明是在什么公司,哪种环境下。大家都明白的事就没必要掩耳盗铃了。何况最高法解释,并未否定垫资条款的法律效力。只是在需要法定备案的情形下无法办理罢了。
作者:
25102
时间:
2010-12-2 16:10
招标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自身能力:
工程时间紧,平行作业多,场地允许.......需要人力和设备机械集中投入。
完全可以分几个标段并由不同的施工方同时进行。
招标方案可以考虑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但业主方协调能力相对要强。
作者:
zhouthh
时间:
2010-12-2 18:12
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招标人有权利根据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本人认为,对招标人这方面的权利应规范,限制滥用。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2-2 21:24
类似的问题,社区网站论坛以前讨论过。可以参考: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55832&keyword=%D2%BB%B8%F6%B1%EA%B6%CE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44964&keyword=%D2%BB%B8%F6%B1%EA%B6%CE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11426&keyword=%D2%BB%B8%F6%B1%EA%B6%CE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12-2 21:28
此外,唐广庆老师曾经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的BBS上面回答过类似的问题,记得我转发过,不记得转到哪里了,再转发发一次:
请问一下各位老师,是否可以几个标段不能同时由一个单位中标的说法
作者:
guest
题目:请问一下各位老师,是否可以几个标段不能同时由一个单位中标的说法
MAIL
:
guest
各位老师:
业主要求一个单位可以同时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但是不能同时中两个以上标段。
例如:
ABC
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评标时,按顺序先评
A
标段,再评
B
标段,最后评
C
标段。投标申请人同时递交了两个或三个标段的投标文件情况下,如果该投标申请人经评审为
A
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那么该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
B
、
C
标段评审程序;如果该投标申请人经评审为
B
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那么该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
C
标段评审程序。
业主这样要求的原因是:如果三个标段由一个单位来做的话,这样工期将拖长,如果由三个单位来做,进度就会加快。
请问各位老师,这样合不合理呢?
2008-07-03 16:16:50
**
贴子回复:
作者:
guest
题目:关于同时投多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的看法
MAIL
:
guest
同时投多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的做法,有悖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中标人条件。比如投标人中了
A
标段,而在
B
标段也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在这种情况下
B
标段只能让其他投标人中标。只要投标人有能力同时承担
A
和
B
两个标段任务,就不能否定他中标,否定就意味着与《招标投标法》相悖。
比如河南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国际招标,同时招标有
A
、
B
和
C
(三个)土建工程标段。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标段,也可投两个标段或三个标段。只要投标人有能力,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条件下,可同时获得多个标段。该项目中标条件规定:在资格合格、响应招标文件,以及有能力和适当的资源完成合同任务的条件下,评标价最低(相当于我国称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中标。如果投标人同时投
A
、
B
(两个)标段时,由于可共用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和减少管理人员等,因此必需对
B
标段投标价格要降一个百分比(如
5
%)。投标人同时获得两个标段的条件是:从多个投标人中
A
标段最低评标价为
a,B
标段最低评标价为
b,
如果投标人同时获得两个标段的条件是,投标人两个标段投标价格之和低于
a
和
b
之和。也就是说授予合同的条件是招标人获得最为经济的标,这也是招标的宗旨。
结论:同时投多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的规定,是有悖于《招标投标法》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条件规定的。也违背招标的宗旨。如果有能力(就意味着保证工期)就应当同时获得多个标。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
2008.7.4..
2008-07-04 11:39:14
贴子回复:
作者:
guest
题目:这个说法是允许的
MAIL
:
guest
这个说法是允许的
axxa
2008-07-04 09:10:03
保存时间
:2008-7-4
下午
03:14:06
原标题
:guohai--BBS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bbs/seeRetopic.jsp?topicid=7601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chinabiddi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