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ldzaeonk于2010-11-16 09:39发表的 公开招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没有“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的问题? :
最近的一次开标过程中,在唱某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时发现文件中并没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 只找到一张”分项报价表“在其最后有一个总价,公证人此时宣布此单位没有唱标资格,取消了他唱标的机会,并在统计的”开标情况表“里注明了“此单位没有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 并要求此供应商也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供应商不肯签,这件事之后就草草了事了,想咨询一下,这样做是否合理?
引用第3楼ldzaeonk于2010-11-16 17:14发表的 回 1楼(gzztitc) 的帖子 :
谢谢斑竹的回复,这是一次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项目。公证人当时的理由是“投标书”与“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要约,不可或缺的。
以后在处理此类事情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写明,“投标书”与“开标一览表”属于开标必要文件,缺少的话将取消开标资格呢?
因为被取消开标资格,也是头一遭遇到,想请问出现哪些情况是可以取消投标单位开标资格的?
.......
引用第14楼gxyt01于2010-11-18 17:01发表的 :
非得他签字?我认为不用!!
你把开标情况记录下来,有监督人员(公正人)签字就好了;当然,不同意当场取消资格的说法,应提交评标委员会定。
引用第16楼毅青于2010-11-19 10:15发表的 :
投标文件中有总报价即可,唱标并不耽误,其他做好备注(包括不签字确认)交评委会处理。评委帮看一下没有漏项等问题,没有是可以继续参与评审的。
如果招标文件中要求单独密封唱标单的,收文件时就得问一下,您唱标单放哪里了。没有要求单独密封的也要熟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装订在哪里。一般唱标时都得找,就是有人没有按您要求的密封和装订,也是没法,只要能找到,就唱。实在找不到,唱标开始前也应让投标人自己给找出来,只要有就唱。
而且最好不要将密封条件加“星号”,那个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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