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楼仰望星空于2010-11-01 12:10发表的 : 恩,这也是一种办法。 如果财政部门最后还是不肯认定中标结果无效,那采取更正中标公告,并按照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予以废标,好像是一条好方法。 各位朋友觉得呢? 谢谢bidboy的及时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