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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招标师属于中级以上职称吗? [打印本页]

作者: caa123    时间: 2010-10-24 15:04
标题: 请问:招标师属于中级以上职称吗?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九条  申请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70%。
(三)招标从业人员中,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0%。     
(四)应设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800人以上。     
(五)开展招标代理业务8年以上。   
(六)近3年内从事过的中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60个以上,或累计中标金额在90亿元人民币以上。


请问哪位高人知道:招标师属于第(二)款的中级以上职称吗?
作者: hyzong1972    时间: 2010-10-24 15:42
目前不属于。
作者: whj20091009    时间: 2010-10-24 16:25
不属于,只是相当于中级职称。属于不同的系列哦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0-24 17:28
属于!
教育部已规划了新设置的招投标专业。人事部将招标师列为教授级高工(享受司局及待遇)。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0-24 17:34
楼上的朋友,不要诱骗良家子弟哦
作者: star119    时间: 2010-10-24 18:44
引用楼主caa123于2010-10-24 15:04发表的 请问:招标师属于中级以上职称吗? :
.......
严格说,招标师还不能属于《方法》中的“职称”的范畴。根据《招标采购专业技术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招标师只是在单位工作需要时才可以被择优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
另外,强调一下《方法》“中级及以上职称”用词不够严谨,需要修改。在《方法》中“职称”本义是指原来惯用的“专业技术职称”,目前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的标准用词是“专业技术职务”,在现行的29个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中还没有“招标师”。
作者: hyzong1972    时间: 2010-10-24 18:47
3楼在骗人,安慰大家。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0-24 21:24
回楼上的:
我估计三楼的朋友,是开个玩笑,不是刻意骗人。
从三楼以往的帖子性质来看,sth8995 女士是个非常有幽默细胞的人。

顺便提醒一下:如果是善意的玩笑,千万别太当真哦。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0-25 08:10
博大家一笑。
作者: fulgor    时间: 2010-10-25 08:15
中央的招标代理资格要求比较高,至少20个招标师。
作者: 未招    时间: 2010-10-25 11:07
招标师怎么不是中级职称?应该是的。
作者: 孤竹云裳    时间: 2010-10-25 15:51
好像记得有位同仁发表过这样的帖子,但不知能否在全国通行?

吉林招标师与经济师(职称)直接对接

吉林省人事厅文件

《2008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摘要)

(吉人字[2008]76号)

  通过国家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聘任的规定
    事业单位中取得国家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根据工作需求情况进行聘任;取得职(执)业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根据工作需求情况,按照《全国职(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对照表》(附件1)和《吉林省职(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对照表(暂行)》(附件2)进行聘任。上述人员办理聘任手续时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等级合格通知书(或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按政策免试的人员除外)。
    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附件1:

全国职(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对照表

资格类别 序号 职(执)业资格名称 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 1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工程师
2 土地登记代理人 经济师
3 管理咨询师 经济师或会计师。
4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可聘编辑、初级可聘助理编辑。
5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务。
6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可受聘承担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
7 社会工作者 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8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国际商务师可聘任国际商务师或其它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9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取得维修检测士证书,可聘任技术员或者助理工程师;取得维修工程师证书,可聘任工程师。
10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 取得初级水平证书,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水平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11 广告专业 可聘任助理经济师、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
12 招标师 聘任其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
从业资格 1 外销员 外销员可聘任助理国际商务师或其它经济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资格 1 执业药师 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2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3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4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5 注册城市规划师 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6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暂无职称对应关系。
7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暂无职称对应关系。
8 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9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10 房地产经纪人 经济师
11 物业管理师 经济师
12 一级注册计量师 工程师
13 二级注册计量师 助理工程师职务或工程技术员。
14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15 注册测绘师 工程师
16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17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暂无对应关系
18 注册设备监理师 暂无对应关系
19 注册资产评估师 暂无对应关系
20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类) 暂无对应关系
21 监理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22 一级注册建筑师 暂无对应关系
23 二级注册建筑师 暂无对应关系
24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25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26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暂无对应关系
27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暂无对应关系
28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暂无对应关系
29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暂无对应关系
30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暂无对应关系
31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暂无对应关系
32 注册化工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33 注册环保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34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35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36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37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38 一级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39 二级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41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暂无对应关系
42 拍卖师 暂无对应关系
43 矿业权评估师 暂无对应关系











































































附件2:
吉林省职(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对照表(暂行)
序号 职(执)业资格名称 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 一级建造师 高级工程师
2 二级建造师 工程师
3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工程师或经济师
4 注册设备监理师 高级工程师
5 注册资产评估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6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类) 工程师
7 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8 一级注册建筑师 高级工程师
9 二级注册建筑师 工程师
10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11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工程师
12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工程师
13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工程师
14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师
15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工程师
16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工程师
17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工程师
18 注册化工工程师 工程师
19 注册环保工程师 工程师
20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 工程师
21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工程师
22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工程师
23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 工程师
24 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25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工程师
26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27 拍卖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28 矿业权评估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作者: sywk2004    时间: 2010-10-25 16:07
标题: 回 3楼(sth8995) 的帖子
真的吗,哪个文件?
作者: gctr    时间: 2010-10-25 18:48
相当于中级职称
作者: gctr    时间: 2010-10-25 18:52
http://www.jlzkb.com/Info/InfoView.aspx?LmId=73&id=801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0-10-25 19:17
当然不算了,否则相邻的两条要求不就重复了嘛?!
作者: haosichuan    时间: 2010-10-26 15:23
职称和资格是两回事,美好的愿望大家都希望的。
作者: 战士    时间: 2010-10-27 08:06
职业不等于执业,招标师职业是登记服务,年底改为执业吗?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0-27 08:21
  《招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修改出台后,招标师的前景会美好起来。
作者: 风无痕    时间: 2010-10-27 08:35
标题: 回 3楼(sth8995) 的帖子
请提供证据!
作者: 临耳    时间: 2010-10-28 10:28
关注中......
作者: wuyanling    时间: 2010-10-28 10:39
肯定不属于。招标师仅是技术水平的凭证。但不知这证现在有何用。
作者: liangyh200    时间: 2010-10-28 12:12
怎么还没看到招标投标条例出来呀
作者: 云在天上飘    时间: 2010-10-28 20:57
是职称,北京市2010招标师用印是职称专用章,以后招标师就是职称了,不会错的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10-29 09:42
严重关注中!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0-10-29 10:20
浙江2010的证没出来     愿望是啊
作者: hyzong1972    时间: 2010-11-1 18:53
肯定不是,不用争论。
作者: 战士    时间: 2010-11-3 08:20
[s:56]
作者: jinbaobao    时间: 2010-11-5 10:07
目前好像是还不属于吧,期待哦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1-5 14:44
引用第23楼云在天上飘于2010-10-28 20:57发表的  :
是职称,北京市2010招标师用印是职称专用章,以后招标师就是职称了,不会错的
本上是否注明“享受司局级待遇”?
作者: marapeli    时间: 2010-11-6 09:49
根据目前情况,应该是用人单位可将其聘任为中级职称(经济师专业职务),详见:京人社办发〔2009〕71号  附件1:第十八条


于贯彻执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办发〔2009〕71号   颁布时间:2009.06.09  

各区县人事局、发改委,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精神,现就落实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及资格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北京市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北京地区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核定本市考生的考试费收费标准,监督检查收费情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市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符合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三、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机构申请登记。
    五、本通知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1、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2、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建立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两个级别。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高级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招标师英文译为:Tenderer
    高级招标师英文译为:Senior Tenderer
    第五条  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  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对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考试
    第七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建立考试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具体工作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承担。
    第九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实施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 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 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 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 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 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 年。
    第十一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以下简称“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  凡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第三章 义务与职业能力
    第十三条  招标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守在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事项;
    (三)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如实反映情况;
    (四)接受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  招标师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
    (一)熟悉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二)编制、审查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采购公告,组织进行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三)组织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活动;
    (四)主持招标采购合同、中标合同的谈判,参与签订招标采购相应合同;
    (五)开展询价采购工作,组织进行现场勘查、招标采购合同的结算和验收工作;
    (六)妥善解决招标活动、合同履行等工作中的争议纠纷。

第四章 登记
    第十五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
    第十六条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登记情况,建立招标师信用档案,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信息查询的服务。
    第十七条  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招标采购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取消登记,并由发证机构收回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通过考试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其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九条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人员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各级相关行政部门或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等机构,因工作失误,使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给予相应赔偿,并可向有关责任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各级相关行政部门或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监督不力,借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7 年7 月1 日起施行。

附件2: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成立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政策和考试管理工作。
    第二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具体工作分别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成立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编写考试大纲、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等工作。
    第四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 个科目。
    第五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分4 个半天进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3 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 小时;《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 小时。
    第六条  符合《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第七条  考试成绩实行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 个科目的考试。
    第八条  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九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高、中等学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人事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日期定于每年第二季度。
    第十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试题命制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参与或举办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
    第十一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二条  考试考务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 号令)处理。
作者: marapeli    时间: 2010-11-6 09:53
我昨天领的证,前面是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的章,后面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章职称专用章。应该是比较有特色的证件!!
作者: zxy7823    时间: 2010-11-6 11:56
招标师是岗位资格,不是职称!
作者: ppt200    时间: 2010-11-6 14:50
还不是.希望在眼前.
作者: tianzhuaqing    时间: 2010-11-7 11:15
单位同意评,人事部门认可即可,人事部门是可以认定的,有暂行条例的18条。前提是单位同意聘任才可以!
作者: marapeli    时间: 2010-11-9 08:31
[s:301]
作者: 天时    时间: 2010-11-11 12:33
这个是征求稿~~目前能不能实行还需要时间~~~不过 有希望也挺好~~哈哈~~
作者: 枫叶飘满楼    时间: 2013-11-1 18:32
眼下不属于是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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