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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议标 [打印本页]

作者: myjing8686    时间: 2010-7-19 16:46
标题: 关于议标
在国际上有议标这种形式,但是在我国好像议标这种形式并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我是想问虽然我国好像还不允许议标这种形式,是不是这种招标方式依然有在实际中被运用啊?如果有的话,那算不算违法操作啊?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0-7-19 18:22
在《标法》中规定:只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并没有议标之说。投资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个别也可采用直接指定(如涉及国家秘密或以工代赈的等)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7-19 21:41
在我曾转发的介绍余杭(中国招标第一人)的长篇文章中,余杭教授谈到了取消“议标”的问题和经过。

请楼主看: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4796&keyword=%D3%E0%BA%BC

大概在文章的中部位置。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7-20 09:13
“议标”根据程序来看也叫“竞争性谈判”。它是一种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的项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时可以使用。
其实“议标”是一种很不错的采购方式,它有很多优点,对技术性复杂、含设计的项目尤其适合。但是目前不符合我国的国情,而且它不是招标方式,所以就不会出现在《招标投标法》中,也不在招标方式中,是“采购”方式。所以还是应该两法合一,出一部《公共采购法》。别说政出多门了,光采购用的“法”还有两个呢,还得再加上一个国际招标的13号令,几乎可以说婆婆是很多的。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0-7-20 09:47
  如楼上所说,在现行法律中,招标的形式只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但如果是非招标项目,议标或与之类似的采购方式(如类似于政府采购法中所说的竞争性谈判)应该是被允许的。[s:90]
作者: myjing8686    时间: 2010-7-20 13:48
谢谢各位前辈的解答,前几天我们参加了一个议标,标书是提前四天交上去的,开标那天又把标书还给我们,我们发现标书有被拆封过的痕迹。等开标时又把标书交了上去。后来经过二次报价后,被另一家中标了。但是郁闷的是他们的报价就比我们低了一万。太假了!我觉得议标太不正规了,这种形式不可取。
作者: 大标哥    时间: 2010-7-20 14:07
认真学习,仔细研究之[s:56][s:65]
作者: myjing8686    时间: 2010-7-20 14:12
[quote]引用第2楼gzztitc于2010-07-19 21:41发表的  :
在我曾转发的介绍余杭(中国招标第一人)的长篇文章中,余杭教授谈到了取消“议标”的问题和经过。

请楼主看: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4796&keyword=%D3%E0%BA%BC
.......
余杭老师的文章我看了,按照当时他编写《招投标法》的情形来看,我国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议标的,那怎么还有议标的形式出现啊?真搞不懂···
作者: jinhaixia    时间: 2010-7-20 15:22
引用第4楼hetan719于2010-07-20 09:47发表的 :
  如楼上所说,在现行法律中,招标的形式只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但如果是非招标项目,议标或与之类似的采购方式(如类似于政府采购法中所说的竞争性谈判)应该是被允许的。[s:90]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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