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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业绩造假 成都一“中标企业”偷鸡不成反蚀米【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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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5-26 11:12
标题:
业绩造假 成都一“中标企业”偷鸡不成反蚀米【转贴】
业绩造假 成都一
“
中标企业
”
偷鸡不成反蚀米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10-05-26
为获取一工程的施工资格,成都一家公司竟然为自己编造了两项业绩,以证明其
“
实力雄厚
”
。
25
日,记者从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该公司已被取消中标资格。
今年
3
月,高坪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就该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兴汉路道路及土方工程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和有关监督部门的参与下进行了开标。
15
家经过初审合格的单位参与了这个总投资约
537
万元的工程的角逐。总部设在成都的某公司成为了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进入公示阶段。
在开标公示期间,有举报称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活动中涉嫌业绩造假,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高坪区招监办组织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及发改、建设等部门随即展开调查,并前往成都、广元等地取证。
经查,该公司派往高坪区航空港兴汉路工程的建造师李某将其《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件交高坪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投标的同时,在剑阁县一在建工程也押有一本《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件,其中一本系伪造。此外,为达到《招标公告》中
“
比选申请人有类似项目业绩
”
的要求,该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为自己杜撰了曾在剑阁县、苍溪县完成过两项交通道路工程的业绩。因为
“
无中生有
”
,该公司骗取了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高坪区发改局决定取消该公司第一中标人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
(
记者王玉贵
)
来源
:
四川新闻网
-
南充日报
保存时间
:2010/5/26
原标题
: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31107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5-27 10:29
业绩造假在工程类招标中发生的不少,但现在我们都要求带合同原件,没有合同原件的评标时不予承认。虽然给投标人带来一些麻烦,但是,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只能这样,造假太容易了,我们过去也上过当。
最近还碰到一起案例,评标结束公示期,有一家投标人对中标人提出投诉,说这一家没有生产许可证,领导一听及其恼火,一句话:“查”,没有生产许可居然中了标。其实这种产品根本就没有发过生产许可证,规范还没有出来呢。就这投标的几家生产,还是“偷”来的技术,跳槽带来,你跳这里,我跳那里的。明明知道还要挑事的人都有。很可恶的。
作者:
磨古力
时间:
2010-5-31 23:09
投标人造假业绩如何对付?现在是合同原则假的也有。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6-1 08:52
不好对付?只能求原件帮助,毕竟原件假了可以验出。
什么时候诚信制度变为大家自觉的操守就好办了。期盼中。。。。。。。。。。。。。。。。。。。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0-6-1 09:43
说说我遇到的一件事。
在我曾经经办的一个测绘的招标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业绩被定为一个加分因素。某投标人造假的业绩的验收技术顾问正好是评标专家之一,自然其造假被捸个准。然而即使该公司不有此加分因素,其也将得分最高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其因造假被依据招标文件确定为废标。我想也真是“罪有应得”!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6-1 11:07
还碰上一个许可证造假的还真蒙混过去了,惹出一堆麻烦。。。。
作者:
磨古力
时间:
2014-6-9 09:13
业主举报,业绩造假,现正在调查中,晕!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4-6-9 12:00
某招标项目业绩作为评分标准之一,
投标人将自己另外一家企业(两家企业名字近乎相同,只一字之别)的业绩也做进了投标文件,
算不算造假,谋取中标???
评审专家不认真看,还真难以看出来,看漏了,算是专家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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