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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无法防止腐败,却可以进行利益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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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lillian
时间:
2010-5-20 15:12
标题:
招标无法防止腐败,却可以进行利益制衡
刚才看到很多同仁大谈招标与腐败,限制招标人权力也好(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
还定标权于招标人也好(谁投资谁受益)都是有一定局限性的。
实际上本人作为招标代理从业者是不赞同把招标上升到如此高度的。
我们与其大谈“招标主义”,不如实实在在多研究些具体问题。
比如我们可以进行程序创新,
研究能否使得评标透明化,让投标人隔着透明的玻璃墙监督评标过程,
因为投标人是真正关心评标结果的直接利益相关者,给投标人在开标会场、评标会场的对等抗辩权是制衡招标人权力的创新办法。
所有开标评标都进入建委、商务部、财政部等机构的有形市场,这些部门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各个会场进行监控。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作为信息法律咨询方,招标人及投标人是利益直接相关方,作为抗辩双方。
在这个基础上制定一定的评议程序,当场宣布评审结论。如果投标人对评审结论有疑义,可以当场提出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不服,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诉。
如此一来,招标的正义性可以深入人心。这些具体问题的创新研究哪个不比空谈“招标主义”来得实在?
多研究问题,少谈些主义。
作者:
划拉
时间:
2010-5-21 14:24
想法很好
但是谁也不想把权利拱手相让。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5-21 21:18
楼主的题目很大,但是,具体的谈的还只是"线条“,是否有一点欲言又止?
能不能深入的具体的说说你的想法和建议?
有些问题和概念需要澄清:对招标人到底是“权力”还是“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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