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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让招标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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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ly2010
时间:
2010-4-6 17:30
标题:
让招标在阳光下运行
招标,可以说是让人又爱又恨,局外人雾里看花,围城里难免有李代桃僵.一句话,中国式招标,一直在争议中前行.论坛里合肥模式让人眼前一亮,如何打造阳光招标平台,各地监管者可以说都作足了功课,评标办法左推右敲,费尽心机.但结果总是不够完美,总是有特权能够在缝隙中成功游走.
招标滋生的腐败有时也是无奈的,如果说顾客就是上帝,那业主就是招标代理机构的上帝,招标代理公司在业主面前为了挣口饭吃,有时就不是应该怎么做那么简单,而是考虑该如何做才能让业主满意,为了本次乃至以后的长期合作,因此委曲求全有时也是实属无奈,其实让招标代理机构能够真正全面的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与职责,就要让业主与招标代理机构真正的成为合同对等的主体,招标代理机构必须要有足够的话语权.
基于此,有些地方试行了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试行办法.即根据拟招标项目概况在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代理机构均可报名参与投标,无须制作投标文件,资质审查以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为准,开标定标采用摇球的随机方式产生.招标代理机构以此取得该项目招标代理权限并与业主按公告事项签订代理协议,这样消除了人为因素的干素,招标也变得公平与阳光,目前这种方式正在践行中.
作者:
月之江
时间:
2010-4-6 17:58
现在的中标人是阳光的。
作者:
lingsir
时间:
2010-4-6 18:03
恩,光明正大的走黑路。。。比如先搞个沥青路面。谁也说不出啥子来。。。合肥模式,个人认为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0-4-6 19:23
[s:72]
作者:
yukinqiao
时间:
2010-4-7 09:54
招标代理作为一个中介机构,现有情况下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
业主满意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
临耳
时间:
2010-4-8 23:58
将此帖与Laochan的《论“被招标”的中国招标》对照着看,别有一番感触。
作者:
临耳
时间:
2010-4-9 00:20
还有这个:盖棺定论“合肥模式”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 ... ge=2&page=1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0-4-9 06:55
站在越是有阳光的地方,身后的阴暗就越明显!
阳光与黑暗总是相怑!
地摊上吆喝声最响亮者,通常是质量最差的!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4-10 23:18
引用第7楼Laochan于2010-04-09 06:55发表的 :
站在越是有阳光的地方,身后的阴暗就越明显!
阳光与黑暗总是相怑!
地摊上吆喝声最响亮者,通常是质量最差的!
在暗箱操作的情况下,没有人能看出阴影,但不能认为没有猫腻——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恐怕不符合唯物论。
个人感觉把权力放在阳光下操作,本身是一种进步,不应对此有过多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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