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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盟提案:减少政府采购中的人为因素(转) [打印本页]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3-18 00:01
标题: 民盟提案:减少政府采购中的人为因素(转)
民盟提案:减少政府采购中的人为因素
           2010-03-04 
 民盟提案:规范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最大限度消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同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此次民盟提案中,对政府采购问题提出了建议。
  
  广州格力状告政府采购“不公”尘埃未定,有关政府采购的提案再次成为全国“两会”话题。民盟的提案认为,政府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代理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对供给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
  
  针对以上问题,民盟提案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与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重视完善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建立对自主创新的有效激励机制”。
  
  此外,民盟还建议,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例如,“部队、学校等政府部门以外的单位进行的属于公共财政支出的购买行为,也都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而对于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且符合首购和订购条件的产品,提案建议政府实行首购和订购制度。

  来源:东方早报  转自中国招投标协会网站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0-3-18 08:07
提案本身没问题,问题是如何改变?有何措施?
1、“代理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对供给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
--代理机构 都是有资质的,招标主管部门每年还考核,该用的手段都用了,怎么办?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进专家库都有严格要求的,没有相当的水平,是进不了库的,如何再提高门槛?
2、,“部队、学校等政府部门以外的单位进行的属于公共财政支出的购买行为,也都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部队就算了吧,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 [s:69]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0-3-18 08:39
问题不少,解决的办法也不少,加强管制还是增加透明度?需要深入研究。
作者: 磨古力    时间: 2010-3-18 09:44
第一:靠制度来管理基本上没有治本,只能说明这届领导做了一点事,也努力了,有没有效果领导可不管。
第二:政府采购应增加透明度。
第三:县级有没有必要设采购中心,达不到一定的量,有时供应商也是连哄带骗来的。
第四:县级专家就这几号人,人数不可能增加到哪里,当然,质量也好不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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