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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会快讯]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谈废标案:我相信会有公正的 [打印本页]

作者: 招标投标人    时间: 2010-3-8 09:45
标题: [两会快讯]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谈废标案:我相信会有公正的
  中新网3月7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3月7日作客中新网时,对备受关注的“废标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在谈到对案件最终的结果有何预测时,董明珠称:“我相信会有公正的裁定”。

  董明珠说:“有人打比方说,就像学生考大学,你平常学习成绩很好但不能保证就一定能考上。你格力质量很好,但是不能因为你平时表现好就照顾你,肯定要废除。我说那不一样,格力标上错一个字,那只能是及格。”

  本月24号,广州中院要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在谈到对审理结果的信心时,董明珠表示,“这么多数据摆在这儿,我相信会有很公正的裁定。按照现有的数据,我觉得最起码为政府讨回400万损失,不是为格力讨回损失。”

  “废标”事件缘起于2008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一次投标,广州格力以1707万元的出价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但招标结果报价为2151万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却获得此项目。此后,广州格力向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投诉两次均被驳回,于是一纸诉状,将维持番禺区财政局处理决定的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wlcun8866    时间: 2010-3-8 10:23
格力有学法的吗?一切应该办事,不能说你的质量一定是好的,因为不同的项目有一同的要求,不能满足要求,你先说好,是不行的。再说,公开招标是一次性的,你把标书写错,评委肯定要作废标处理的。还有,一定要看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定低价中标的。好好看看吧。
作者: wlcun8866    时间: 2010-3-8 10:24
应该依法办事
作者: david    时间: 2010-3-8 11:49
关键看这个“错字”是错的什么地方
如果只是无关紧要的错误,那招标方就有估计吹毛求疵的嫌疑了;
如果这个错误是不响应实质性招标要求,那就只能废标。
所以说到现在也没有哪一方站出来说说具体的错误到底是什么?
要把这个错误公布出来才对。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3-8 15:33
董明珠假公济私!
作者: shinelee22    时间: 2010-3-8 15:58
引用第5楼汉瓦于2010-03-08 15:33发表的 :
董明珠假公济私!


一针见血!
作者: fox_fei    时间: 2010-3-8 21:10
废标是一件很谨慎的事情,格力被废标,说明肯定是有问题的。从我的工作实践来看,投诉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是非常不明智和没有必要的。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3-8 22:09
标题: 汉瓦戏谈废标案:劝格力电器老总董明珠回家好好过“三八节”
       针对格力电器老总董明珠四处喊怨的做法,汉瓦认为格力是在极大的浪费国家行政资源和网络的口水资源,汉瓦在网络分组讨论时说,我向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如果投诉人是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应该由投诉人递交一定按中标金额或以不同类型的项目按宗计算的一笔“投诉处理费”,投诉处理结束后,按“谁过错谁承担”的方式结算。通过适当增加“投诉成本”的方式,来遏止“恶意投诉”的泛滥,使得有限的国家行政资源不至于浪费在“恶意投诉”之中。也从一个方面保护了“恶意投诉”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汉瓦进一步分析说,董总说相信法律会有公正的裁定。其实那是董总的虚伪的炒作之言,对“格力废标案”,不管法律怎么判,就其司法资源的大量投入,都已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浪费,更不要说网络上无数口水战消耗的社会成本了。话再说回来,就算法律最后判你格力赢利了,那又说明得了什么?迟来的公正还是公正吗?因此,汉瓦笑称,如果有机会遇到格力电器老总董明珠,会劝她还是回家好好过“三八节”算了。
作者: wbidding    时间: 2010-3-9 08:09
有错就应该承担责任,而不该让别人承担自己犯错造成的恶果。既然格力认为为国家造成了400万的损失,就应该拿出这部分钱去弥补自己所犯错误。
作者: 大米粒    时间: 2010-3-9 16:04
我支持汉瓦老师的观点,格力现在的做法除了他所谓的为政府争回400万的说法之外,从开始到现在似乎更是在利用网络和大家都关注度在为自己打广告,这样的广告可比他花几百万找几个明星在电视上亮亮相的效果要好的多,招标从开始到评标不是想怎么评就怎么评,你当时的错误不能用你的质量好等实际情况来抵消,投标是什么,董总应该好好弄清楚!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3-9 16:43
欢迎大家发表各种意见,包括对楼主转发文章的不同意见!

此案扑朔迷离。

本人历经大量精力分析,表示支持格力和董明珠一方的意见。不等于认为格力没有错误和问题.

正在写<关于格力事件的十大分歧意见>,有待时日.

请先参看新浪网对董明珠的访谈长篇报道,那里介绍了关于废标案件的一些细节.
作者: 韩城招标    时间: 2010-3-9 21:10
违反了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就没有什么好说的
作者: shinelee22    时间: 2010-3-10 09:13
标题: Re:汉瓦戏谈废标案:劝格力电器老总董明珠回家好好过“三八节”
引用第8楼汉瓦于2010-03-08 22:09发表的 汉瓦戏谈废标案:劝格力电器老总董明珠回家好好过“三八节” :
       针对格力电器老总董明珠四处喊怨的做法,汉瓦认为格力是在极大的浪费国家行政资源和网络的口水资源,汉瓦在网络分组讨论时说,我向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如果投诉人是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应该由投诉人递交一定按中标金额或以不同类型的项目按宗计算的一笔“投诉处理费”,投诉处理结束后,按“谁过错谁承担”的方式结算。通过适当增加“投诉成本”的方式,来遏止“恶意投诉”的泛滥,使得有限的国家行政资源不至于浪费在“恶意投诉”之中。也从一个方面保护了“恶意投诉”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汉瓦进一步分析说,董总说相信法律会有公正的裁定。其实那是董总的虚伪的炒作之言,对“格力废标案”,不管法律怎么判,就其司法资源的大量投入,都已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浪费,更不要说网络上无数口水战消耗的社会成本了。话再说回来,就算法律最后判你格力赢利了,那又说明得了什么?迟来的公正还是公正吗?因此,汉瓦笑称,如果有机会遇到格力电器老总董明珠,会劝她还是回家好好过“三八节”算了。


同感,个人觉得非常有必要!
当前形式下,招投标投诉的的成本太低了,以前有句玩笑话说的好“一张8分钱的邮票搞臭你!”
某些供应商(注:非特指,请勿对号入座!)往往是一页投诉书,短短几句话,给整个招标过程中的相关当事人都扣一个违法乱纪的帽子,监督部门也颇为无奈,查吧,多半投诉的情况是子虚乌有的,不差吧,又担心自己再被投诉人扣一个不作为的帽子。
套用姜昆老实2010年春晚的一句话
前有追兵,后有堵截,如何面对这无人之境?

O(∩_∩)O哈哈~
关键是
恶意投诉
的成本太低所致啊!难呐!
作者: shirlley    时间: 2010-3-10 13:29
招标详情怎么没人提?董总只强调自己的品牌*****,好像尽量淡化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这一问题,全讲空话大话去了。
建议把招标及所有投标文件全扫出来放网上,让我们全国首批招标师来集体帮他评评理,呵呵,开个玩笑。。。
作者: zbsks    时间: 2010-3-11 14:36
建议2010年考格力的案例,法院判案时参考广大同学的答案,毕竟比较专业。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10-3-11 22:02
我已经把他作为案例交上次了,但肯定不会成为2010年案例题,因为太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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