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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暴力抢夺撕毁他人标书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0-3-1 17:23
标题: 暴力抢夺撕毁他人标书 【转贴】
     暴力抢夺撕毁他人标书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10-03-01  合肥在线  

  原来是害怕围标不成功,3名男子领刑受罚



  裴某某本来不具备工程资质,却挂靠多家公司进行围标。当其在获悉有其他公司参与竞标时,竟指使儿子等人抢夺撕毁他人的投标文件。近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裴某某、孙某、裴某相应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五万元。


  2009年上半年,有一笔贷款将用于蚌埠周边一县的城西道路及配套雨水管道工程的建设。


  当裴某某得知此项工程即将向社会公开招标后,找到时任投资公司经理董某(另案处理)等人,欲承建该项工程。为便于裴某某投标成功,董某等人根据裴某某的要求,通过与其他部门协调,调整了参与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裴某某为竞标成功,先后与其儿子裴某联系挂靠五建公司等七家公司,以围标的方式参与该项工程的投标。


  2009629,被告人裴某某得知浙江省暨阳建设集团公司亦参与城西道路工程的投标,遂与裴某、孙某商议,由孙某安排人于次日至投标地点,将暨阳建设集团公司标书撕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裴某某、裴某违反法律规定,三被告人行为既侵犯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交易和公平竞争秩序,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串通投标罪。闻晓红向贤峰(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闻晓红向贤峰)



    保存时间:2010/3/1
    原标题:资讯中心 暴力抢夺撕毁他人标书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zxzx/zxzx_show.jsp?record_id=4504693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3-1 20:09
该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后经投标人协会充分讨论,一致作出如下结论:
  1、今后凡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一律武装押送;
  2、标书封面采用防盗抢保险箱,外加指纹识别系统和电子防盗系统。一旦有陌生指纹接触标书,立即提醒主人,主人可遥控启动电子防盗系统中的电路,强大电流瞬间即可将盗徒击晕,以利于制服;
  3、为防万一,今后所有投标文件均不采用纸质文件,一律改用不锈钢材质,标书中的文字和图表在炼钢时一并浇铸完成。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3-2 08:53
工程“掮客”的又一恶行。。。这个也太猖狂了吧!!
当地监督机构就没发现吗?看来不是一次两次了。
作者: lq_qiang    时间: 2010-3-19 12:55
强抢,这也太没有技术含量了
作者: wly2010    时间: 2010-3-19 15:35
结论:投标有风险,参与需谨慎.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0-3-21 14:48
看来投标也需要镖局护送啊……
作者: sp8477    时间: 2010-3-24 11:15
有才

无标不串 无标不围
引用第1楼zzj0102于2010-03-01 20:09发表的  :
该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后经投标人协会充分讨论,一致作出如下结论:
  1、今后凡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一律武装押送;
  2、标书封面采用防盗抢保险箱,外加指纹识别系统和电子防盗系统。一旦有陌生指纹接触标书,立即提醒主人,主人可遥控启动电子防盗系统中的电路,强大电流瞬间即可将盗徒击晕,以利于制服;
  3、为防万一,今后所有投标文件均不采用纸质文件,一律改用不锈钢材质,标书中的文字和图表在炼钢时一并浇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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