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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格力空调代理律师:有信心打赢“废标案”【转帖】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9-12-24 11:37
标题: 格力空调代理律师:有信心打赢“废标案”【转帖】
格力空调代理律师:有信心打赢“废标案”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09-12-24  腾讯科技 李松伟  

  针对闹得沸沸扬扬的格力空调告政府一案,广州格力空调代理律师谷辽海23日晚间向腾讯科技表示,广州格力空调方面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胜诉完全没问题”。


  在2008年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空调政府采购项目中,广州格力空调销售公司报价1707万元,却意外败给了报价2151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彼时采购方称,按照招标中“不符合打*号的要求,即可直接废标”的相关规定,广州格力空调的标书在打*号的项目上出现瑕疵,因此被判定为废标。


  1012,广州格力正式与广州市财政局对簿公堂,并于1123将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并告上法院,并向两被告索赔六万余元,从而成就企业状告政府机关第一案。


  1222,应广州格力空调要求,广州市财政局召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并听取双方的意见。


  23日晚间,广州格力空调代理律师谷辽海向腾讯科技披露了双方会谈的结果,广州市采购中心依然坚持在整个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所有采购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指责格力的5点投诉理由不成立。


  对此,谷辽海指出,格力5点投诉理由成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并且从1118广州格力空调向广州市财政局提交《要求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的申请书》至今已超过1个月,按照规定,广州格力空调保留诉讼广州市财政局行政不作为的权利。“我们有信心打赢(废标案)这些官司,胜诉完全没问题,法律规定就是这样的。”他说。


  不过也有律师表达了不同看法。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说,“格力本身的标书制作不规范而导致财政局无法选择它,不得不多花400万元去选择另一家的产品”,这个责任,“不在政府而在格力自己”。


保存时间:2009/12/24
原标题:资讯中心 格力空调代理律师:有信心打赢“废标案”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zxzx/zxzx_show.jsp?record_id=4295627
作者: 初生雪莲    时间: 2009-12-24 12:39
关注中。
作者: cgibin    时间: 2009-12-24 12:49
也有律师表达了不同看法,“格力本身的标书制作不规范而导致财政局无法选择它,不得不多花400万元去选择另一家的产品” [s:69]
作者: 政采    时间: 2009-12-24 14:08
继续关注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09-12-24 14:44
  如果细致、可操作的《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及配套规章的出台,可以减少类似情况的出现。
  作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我更多的感到茫然。《政府采购法》只能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个纲领,却不具体、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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