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goldseason于2009-08-21 22:03发表的 《法律法规与政策》若干疑问之六—招标代理行为是否属于民法上的“代理” : 民法上的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作为第三人作为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问:招标代理的行为是否属于民法上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