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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美丽的震撼    时间: 2009-8-20 18:53
标题: 请教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举个例子:如XX工程招标开标时间定在2009年9月16日,业主要求投标人须在2009年9月1日前转账投标保证金,其投标资格方为有效。
我向咨询下这个时间有没有违规。(还是直接以开标前一天投标保证金到招标人账户有效)
投标保证金上缴的时间有没有相关硬性要求。
作者: sdwf    时间: 2009-8-20 21:05
我个人理解,发公告到开标要二十天,但你们在十五天前截止有效投标人,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则。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9-8-24 09:00
引用楼主美丽的震撼于2009-08-20 18:53发表的 请教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
举个例子:如XX工程招标开标时间定在2009年9月16日,业主要求投标人须在2009年9月1日前转账投标保证金,其投标资格方为有效。
我向咨询下这个时间有没有违规。(还是直接以开标前一天投标保证金到招标人账户有效)
投标保证金上缴的时间有没有相关硬性要求。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递交的截止时间应该和投标文件一致。
作者: david    时间: 2009-8-28 14:22
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来办,没有其他办法。
作者: 冬天    时间: 2009-8-28 14:25
引用第2楼bidboy于2009-08-24 09:00发表的  :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递交的截止时间应该和投标文件一致。


这是法规上说的。但招标文件令有约定肯定要从其约定,前提是招标文件的约定应当合理。
作者: youngman    时间: 2009-8-29 15:55
是啊,如果招标文件都已经有违反相关法规,直接说明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不在同一时间的,算不算违法呢,这样的招标文件是否有效呢?
不过现在生意难做啊,遇到非法定招标的项目,很多单位来投标也就忍了,其实是给自己后期来了一些隐患啊.
作者: 一根烟的命    时间: 2009-9-3 11:13
按照法律法规,保证金做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应该是和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或者投标单位自己提前交上,但是现实中,为了防止流标,不够三家,总是要求投标单位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例如我们单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三天内提交投标保证金,知道这是错的,但还是做了。都是些没办法的事情。而且,在开标前收保证金,增加了代理机构的工作量 ,专门有一个财务在收保证金,有时候容易出些问题
作者: x232561423x    时间: 2009-9-3 15:28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作者: wyxyyejq    时间: 2009-9-4 10:10
现在的文件规定都是在开标前啊……没有硬性说要提前啊?
作者: lowes    时间: 2009-9-11 22:29
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时候是报名时提交保证金,有时是提交投标书是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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