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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红锋:应将国有企业纳入采购主体范围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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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9-8-3 10:38
标题:
何红锋:应将国有企业纳入采购主体范围 【转贴】
何红锋:应将国有企业纳入采购主体范围
2009-7-29 9:03: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罗
瞻
南开大学教授
何红锋:
政府采购概念的界定,最大的争议在于是否应当将所有的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购买行为都
列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之内。他建议:
第一,制定科学的门槛值,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将凡是涉及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都纳入
到政府采购范围;将国有企业纳入采购主体的范围内。
第二,通过修改和补充法律规定,实现相关法律制度与
GPA
的接轨。如制定《购买中国产品法》、制定科学的国货标准等,实现在不违背
GPA
的情况下有效保护国内产业。
第三,在兼顾各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应当适当提高我国政府采购限额。这样既有利于
保护我国国内企业的利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
第四,按照
GPA
的规定,我国应当设立与政府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的,独立的申诉处理机构,以确保政府采购争议解决的效率性和公正性。
第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市场准入规则制定和实施的监管力度,增强透明度,力
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既得利益群体的干扰。
责任编辑:蒋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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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
:2009/7/29
原标题
:
何红锋:应将国有企业纳入采购主体范围
_
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aigou2003.com/gpnews/renwu/200907/20090729090326_290351.html
王丛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应
“
三权分立
”
2009-7-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罗
瞻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王丛虎:
谈到节支率,很多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都非常看重,认为节支率越高,说明政府采购效
果越好。马海涛认为应该理性看待。
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初期,节支率有过比较高的阶段,可是那是针对过去分散采购来说
,实行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之后,一段时间内肯定会有非常明显的改善。可是随着制度的完
善,以及随之而来的预算改革的推进,节支率也就越来越倾向于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
同时,在任何经营活动场合下,任何一个正常的企业既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能中标而赢得
业务,又想在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能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如果过分强调其采购节支率
,供应商只能从其供应项目的质量,包括材料好坏、做工的精细、服务承诺措施的兑现等方
面挤利润,尽量减少其各项支出费用,弥补其各种隐性损失。采购人不但应享受的保障措施
难以兑现到位,采购项目的质量也无法得到应有保证。
从均衡采购当事人各方利益的角度来看,采购人要节约、供应商要盈利、政府要保障各
采购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因此,合理的节支率就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平均盈利水平,并非越高
越好。
保存时间
:2009/7/29
原标题
:
王丛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应
“
三权分立
”_
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aigou2003.com/gpnews/renwu/200907/20090729090134_290350.html
作者:
tunnel
时间:
2009-8-3 16:14
地王全是国字头
作者:
zx10001
时间:
2011-2-26 18:13
国有企业使用的采购资金,是财政性资金吗?一般感觉都是企业自己的钱。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1-2-26 21:09
大型国企投资有自筹有融资钱太多,项目都是某位领导决定,风险很大啊。支持LZ观点。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2-27 19:16
如何将政府采购尽快与国际接轨是目前一个紧迫的重要研究课题。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china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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