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瓦坊于2009-07-10 12:14发表的 :
只要是招标(重新招标也是招标),从标书发出到截止投标都不得少于20天,这是法定时限,不得缩减。
引用楼主fishfishli于2009-07-10 11:19发表的 公开招标废标后在组织招标的公示时间 :
某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废标后,想再组织招标,公示时间是多少天?政府采购法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重新组织?那么是不是要不少于20天?我们这里的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是说公开招标废标后择日重新组织开标或者改变采购方式,那就是怎样啊?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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