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sunm0303
时间:
2009-5-26 11:00
标题:
求助
请问:政府采购中投标商购买了招标文件但未递交投标文件,是否有权利质疑?
作者:
lanchong
时间:
2009-5-26 11:40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第18号令)
第六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都对质疑有要求说明,按招标文件的说明和要求进行质疑(澄清);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说明,没有投标的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购买了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9-5-26 11:59
第十条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严格的说购买了招标文件只是潜在投标人,并没有参与投标,至少可以质疑招标文件。
作者:
sunm0303
时间:
2009-5-26 13:21
那就是说对评标,中标结果无权质疑,肯定是这样吗?
作者:
fjsxwzblz
时间:
2009-5-26 15:52
可以对招标文件质疑,没参加投标无权对评标结果质疑。
作者:
李红军
时间:
2009-5-28 13:46
按照现有规定非常明确地说“为投标的供应商无权利进行质疑”。但是从“法理”上来说是应该允许的
作者:
fishfishli
时间:
2009-5-31 11:05
按照政府采购法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是没有权利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只能对标书进行质疑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chinabiddi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