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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注册招标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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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月之江
时间:
2009-4-23 09:25
标题:
关于注册招标师
建立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制度
为了加强对招标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规范招标活动行为,保证招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标市场秩序,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建议人事司牵头并协调人事部建立和实施全国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制度,促进招标行业为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更好服务。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一、全国招标行业的基本情况
招标作为一种具备“三公”原则的科学采购方式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直重视招标采购制度的建设和招标手段在项目管理中的运用。我国招标是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经历了较长的成长和发展历程。 1980年,国务院在《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提出,“对一些适应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拉开了我国招标工作的序幕 。
20年来,全国招标行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服务、效率的宗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并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积极为国民经济运行、投资项目建设、优化采购和技术进步服务。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招标内容不断丰富,开展了建设项目设备和土建工程招标、项目国内国际招标、技术改造招标、政府采购招标等工作。全行业完成项目数以万计,节资率都在15%左右。20年来, 招标工作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为投资项目和采购活动节约了大量资金,降低了成本,促进了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 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有利于监督制约机制发挥作用,促进了廉政建设。
2000年《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招标行业进入了有法可依、蓬勃发展的时期。目前全国招标行业有各类招标机构5000余家,从业人员20余万人。招标的项目涉及能源、交通、通讯、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科教文卫等诸多领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但是近年以来,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和项目领域的延伸,招标工作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中招标行为的规范和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最为突出。由于招标工作是一种中介服务行为,整个招标活动的规范和专业主要取决于组织招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所以,规范和培养一大批具备必要知识和能力的招标专业技术人员,成为招标行业一项迫切的任务。
二、在招标行业建立和实施执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
1995年,人事部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发布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并规定了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的划分原则。其中执业资格是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领域实行准入控制,建立执业资格。
《办法》发布近十年来,国家在十余个行业中推行和实施了执业资格的准入制度。从实践情况来看,极大地规范和提高了这些行业的人员素质,建设了一支专业、敬业的优秀技术人员队伍,保证了的工作的质量,对行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招标行业在目前的发展中必须借鉴这些经验,积极实施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制度,才能有效解决面临的问题,为经济建设更好服务。
(一)招标工作社会公认、国际可比。 招标工作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探索和确定的一种先进科学的项目运作和采购方式,在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中被广泛应用,国际上已经形成了通行的惯例和做法,招标师与拍卖师一样在项目建设和采购的中介活动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招标进入我国后经过 20余年的发展,已经被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所广泛认可,具备有关实施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招标工作责任较大、关系公共利益。 《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对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和全部和部分使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等项目实行强制招标。目前招标工作绝大部分都是事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这些项目的质量,已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组织招标工作的技术人员责任较大,技术能力要求较高,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入要求和大力培养。
(三)建立招标执业资格制度是实施有效监管的必要手段。 招标工作本身承担的社会责任要远远重于其他行业,一方面,招标机构为业主服务,对业主承担经济责任;另一方面,招标机构对使用政府预算资金、国债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承担着社会责任。因此招标专业人员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道德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投资效率和投资项目的效果。建立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将责任落实到人,分清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一旦出现违规招标可以立即针对个人进行处罚,机构承担连带责任,监管力度得到加强,监管措施和手段得到完善。
(四)建立招标执业资格制度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环节。 经过近 20年的发展,招标工作已经延伸到诸多领域。但是,目前招标市场中存在不正当竞争、竞相压价等问题。招标机构的不正当竞争往往和腐败、暗箱操作等紧密联系,直接影响着投资的效果。因此,根据招标业务类型,区分机构服务水平完善程度,引导招标专业人员根据执业水平在不同层次上进行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重新根据个人服务水平、能力、经验、业绩、所在机构资质等条件,建立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服务收费体系,将有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营造符合“三公”原则的市场环境。
(五)建立招标执业资格制度是招标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建立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制度也有利于招标行业各机构根据各自情况加快市场化进程,加大改革力度,更新观念,建立新的分配机制,以股份制改造等形式自我完善。执业资格制度还便于各机构按专业化、社会化的原则确定自己单位的发展战略,扩大服务领域, “以质论价”,人才合理流动,形成最佳的市场配置状况, 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来确定自己在市场中的位置。
三、招标中心的行业工作情况
招标中心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事业单位。 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招标中心成立,当时隶属于原国家经委,主要职能是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全国招标工作。1989年划归原国家计委,为直属事业单位,1993年原国家经贸委成立后,招标中心为原经贸委的直属事业单位。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招标中心整建制划归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
招标中心成立以来,组建了全国 33个专职招标机构。2002年,招标中心与原设备成套管理局合并,加挂了中国机电设备成套服务中心的牌子。招标中心系统目前行业联系机构58家,人员规模6000人,业务覆盖全国。 2003年系统完成招标项目12433个,总委托金额1156亿元人民币,节约资金163亿元,节资率达到14.14%。这58家机构是全国招标行业的中坚和主力。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全国招标工作的职能定位和有关要求,近年来招标中心完成了大量招标行业的协调管理工作。参与了有关招标法律法规的制定;接受委托,进行了技术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进行了招标中心系统 58家机构的联络协调;筹划成套工程协会更名,开展了招标行业自律的有关工作;通过《中国招标》杂志,为行业提供了交流、研究、服务的阵地。 招标中心的工作起到了承上启下、联络政府和招标机构的桥梁作用,得到招标机构的支持、认可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肯定。
在 2004年全国招标中心系统工作会议上,欧新黔副主任在代表党组的讲话中要求我们 “ 要积极配合委有关司局继续做好《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招标机构资格的管理工作和招标中心系统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 (发改厅 [2004]641号文)。根据这一职能定位,招标中心将继续做好包括注册招标师管理在内的各项行业管理工作。
四、建立和实施注册招标师的初步建议
(一)请求人事司牵头,带领有关司局和招标中心,积极协调人事部,尽快出台《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暂行规定》。
(二)请求成立由人事司任负责人,其他部委相关司局、委有关司局和招标中心组成的全国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
(三)明确将全国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标中心,以发挥招标中心机构齐全、人员专业、资料完整和经验丰富的优势。我们将努力发挥专业特长,完善工作中的不足,有信心配合人事司做好全国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为委总体工作服务,为招标行业服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级别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两个级别。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高级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建立考试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具体工作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承担。
人事部负责 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确 定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实施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报考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考试
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日期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日期定于每年第二季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首次考试争取于2008年举行。
考点 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高中等学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人事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培训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试题命制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参与或举办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
考试科目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2.5小时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2.5小时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2.5小时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3小时
证书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凡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招标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守在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事项;
(三)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如实反映情况;
(四)接受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招标师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
(一)熟悉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二)编制、审查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采购公告,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三)组织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活动;
(四)主持招标采购、中标合同谈判,参与签订招标采购合同;
(五)开展询价采购,组织现场勘查、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
(六)妥善解决招标活动、合同履行等工作中的争议纠纷。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9-4-23 09:50
想法不错,可是各部委为什么只是实行招标师职业水平认证呢?可能涉及行可许可的问题?
作者:
月之江
时间:
2009-4-23 09:58
认证的问题我认为应该是 和造价师一样注册出来。应该这个招标师和造价师是同一级别的。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9-4-23 11:02
编的很全面的。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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