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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文件附份路线图又如何【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9-4-20 21:14
标题: 招标文件附份路线图又如何【转贴】
招标文件附份路线图又如何


         2009-4-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万玉涛


    
  核心提示 在一次办公设备的招标采购中,一家供应商因为找不到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地点而向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错了路,导致供应商投标迟到。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拒收投这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而引发冲突。最终,在监督人员的协调下,问题得以解决。
  
  对于在这样的情况下,迟到的投标文件是否接收的问题,许多业界专家都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应当拒收。但也有不少专家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应该被拒收。这比较符合国际惯例。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完全是因实体处理不当而造成延误,致使招标文件所指定的办事机构逾期收到投标书,则供应商不应受罚。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通过在招标文件中附加投标地点路线图,或许可以避免供应商不知去向。  
    
  迟交投标文件又不是我们的问题,完全是你们的工作人员造成的。所以你们不能不收我们的投标文件。近日,在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T公司的项目经理因为投标文件被拒收而据理力争。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则表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没有办法,我们也只是在依法办事。
  
  双方的分歧使得采购活动不得不延迟。那么,T公司所说的迟交投标文件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最终,代理机构又是否接受了T公司的投标文件?
  
  迟到原因与代理机构有关
  
  据了解,此次采购是关于一个办公设备项目的采购。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331日上午9,投标地点为某宾馆三楼2号会议室。331日早上7T公司在驾车前往投标地点的途中因为不认路而向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联系电话询问具体地址。代理机构接电话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向T公司项目经理详细介绍了地址。但当T 公司项目经理750分赶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所说的地址时,却不是此次采购投标的地点。
  
  当T公司的项目经理再次拨打统一电话时,代理机构接电话的是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当T公司的项目经理说明情况后,代理机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也着急了起来:你们南辕北辙了,那个宾馆在你现在所处宾馆的相反方向……你们赶快赶吧,要不然来不及了。
  
  听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介绍,T公司的项目经理也着急起来,在问清楚路线后,准备超速驾驶,前往投标。可不幸的是,8点到9点之间正是上班高峰,路上非常堵。T公司赶到投标地点时,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已经站到了主席台上,正宣布开标程序呢。也正因为如此,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拒收了T公司的投标文件。于是口角冲突发生了。
  
  监督人员出面 问题得以解决

  
  T公司的项目经理认为,如果按照正常的路径前往,自己只会提前很多时间到达投标地点,不可能会迟到。是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给他们指错了路,走错了方向才迟到的。但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认为,T公司迟到是一个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文件不能收。由于双方相持不下,于是在场的监督人员出面了。
  
  监督人员了解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上列出的联系人都在投标现场,接电话后说错地方的是刚到中心工作不久的一名工作人员后表示,这名工作人员说错地方情有可原,而T公司迟交投标文件也不完全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因此,在请示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后,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收下了T公司的投标文件。
  
  迟交的投标文件都该被拒收吗

  
  许多业界专家都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因为根据此办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时间到了后,部分投标文件的内容可能已经宣读,迟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就有可能做有利于自己的修改或调整。这样,就对已经在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公平。
  
  但也有部分专家表示,这不能一概而论,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应该给予特殊的考虑。如上述案例中代理机构还没有开启投标文件,而T公司的迟到又是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的。因此,代理机构应该无条件接受T公司的投标文件。这也符合国际惯例,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完全是因实体处理不当而造成延误,致使招标文件所指定的办事机构逾期收到投标书,则供应商不应受罚。如果是代理机构的失误造成的,只要不影响采购程序的完整性,而且又不会损害到有关各方利益的,投标文件提交迟了代理机构也应该接受。
  
  针对案例中出现的问题,一些业内人士建议,经常在外面租用投标场地、开标场地的代理机构,最好在招标文件中附一个简洁的路线图。以便外地供应商顺利到达投标地点。另外,代理机构的相关联系人应该熟悉相应的情况,否则误导在所难免。
  
    责任编辑:蒋莉蓉3


    保存时间:2009/4/20
    原标题:招标文件附份路线图又如何_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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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9-4-21 08:55
是个办法。如果太难找,代理机构最好提供。如果没有提供,还是应该早到一会儿。
作者: 月之江    时间: 2009-4-21 09:14
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有所是不同的,现在政府采购还都是交易中心的人员在操作,市场的投标大多还是建设工程。。我认为招标师对我们主要操作人员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做过政府采购的没做过建设工程招标的。
作者: felcon    时间: 2009-4-22 14:23
投标人如果不熟悉地点至少应该提前一天去踩下点。

监督人员同意就接收迟到的投标文件,真要下面其他投标人质疑起来,估计监管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方都要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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