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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线问个问题 等答复 [打印本页]

作者: 张小树    时间: 2009-4-18 12:05
标题: 在线问个问题 等答复
不是政府采购  是私企招标项目  招标完成2年左右  现在这个项目想废标  取消招标  中标人有中标通知书  但没有合同 有没有什么法律可以依据 取消这个招标项目 或者什么别的办法 废标   甲方这两年内股权变更了  谢谢各位!!!!!!在线等!!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9-4-18 21:35
都两年了再谈这个事情还有意义吗。拿到中标通知书后2年没签合同,这其中的故事你现在能将清楚吗。
作者: 张小树    时间: 2009-4-20 12:18
如果你不知道有什么可行的办法 就不用回复  回复的答案 不如没有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09-4-20 15:09
引用第2楼张小树于2009-04-20 12:18发表的  :
如果你不知道有什么可行的办法 就不用回复  回复的答案 不如没有  


        现在论坛里面基本上没有多少bidboy老师无法回答的问题。

    你帖子上说了,是私营企业的招标项目(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非强制进场招标项目),这样的项目中标两年了还没有签合同,中标单位一般也不会和招标单位搞的,双方协商解决就好了,万一中标单位不答应,他又能怎样呢,到哪儿去投诉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9-4-20 16:21
我的理解:

不管是否强制性项目,只要你是按照招标的办法去做的,发了中标通知书,而没有签订合同,就有责任问题。

大家谁也不可能帮助你取消这个责任。

可以参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的一篇文章:

宣布中标后又反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009-04-20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案例:

    某房地产公司就某国际大厦的装饰工程进行招标,某装饰公司参加投标,并最终获得房地产公司的
中标通知书。但不久,房地产公司又向装饰公司发出通知,声明中标作废,项目重新招标。装饰公司起
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损失。

  最终,大兴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赔偿装饰公司直接损失25万余元。

  案件评析: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
立书面合同。房地产公司与装饰公司没有签订合同,房地产公司不承认中标也不能承担违约责任,但中
标通知书对双方仍有约束力,房地产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承认中标,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案例来源:北京法院网)

专家点评:

招标人宣布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又出尔反尔、声明中标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
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诉讼中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应作为解决招标投标纠纷的主渠道(一) 2009-04-13

保存时间:2009/4/20
原标题:资讯中心 宣布中标后又反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zxzx/zxzx_show.jsp?record_id=366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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