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不幸中招 发表
[B]有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特意注明的条款,按理应该废标。可是评标组有意忽略这个问题而继续打分评标,请问这样做允许吗? [/B]
最初由 不速之客 发表
[B]唉,如果废了,投标的家伙可能就会被开除了,所以,只要不是特别的废标原因,一般就过去了,只不过也不评他中标了。
我就替一个投标人撒过谎,明明是迟到了被据标,我们还是通知他们公司说没有中。投标人也不容易呀... [/B]
引用第5楼不速之客于2004-10-19 08:52发表的:
我用的是综合评议法,不是最低价,呵呵呵呵,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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