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楼hnzzp于2008-10-22 08:36发表的:
这个问题这样处理可能更好:
一、
二、在技术规格中以国家法定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为评标的技术符合依据,如所投产品纸张的克数等;
三、
引用第6楼面霸180于2008-10-22 10:46发表的:
操作时候比较难界定什么产品才算是名牌产品,招标过程中确实很难控制杂牌子进来低价抢标的,技术规范又都合乎要求,价格又低。比较麻烦的一事儿!
引用第7楼bidboy于2008-10-23 10:02发表的:
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引用第10楼pongpong2006于2008-10-23 14:23发表的:
问题是合不合法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如果合法,那嫌疑就嫌疑了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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