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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于加强对特种设备购销安装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flicsxu    时间: 2003-12-19 10:41
标题: 于加强对特种设备购销安装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质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规定》和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领导小姐《关于加强我市特种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通知》等有关法规、规定,现将加强我市特种设备购销安装等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梯、超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备、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实行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改造、检验和使用全过程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凡在我市从事销售特种设备单位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二、为加强在宁从事特种设备销售单位的管理,规范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决定对在宁特种设备销售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预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在宁销售特种设备的单位需按附表内容要求,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机电设备招标办书面申请领取《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备案登记表》。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单位,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领导小姐办公室联合发给备案证明。

三、本市辖区内采购特种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江苏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发(1999)251号)要求进行招标采购。在特种设备招标投标活动中,已取得备案证明的销售单位方可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凡2000年12月前未按市政府宁政发(1999)251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的单位,必须立即到市机电设备招标办办理报备手续,并取得《特种设备招标报备证明》。自2001年起,项目单位在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开工申报手续时,应同时报送《特种设备招标报备证明》。

    特种设备采购或使用单位和销售、安装单位应认真按本通知要求办理采购、销售、安装手续,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南京市机电设备招标办      南京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403室)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处

          南京市洪武路340号4楼

联系人:吴健      薛华珍

联系电话:3371422      4521997

附: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备案材料一览表

1、《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备案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所销售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许可证;

4、代理销售特种设备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证书;

5、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资质证书。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3-12-23 16:53
就南京的?
作者: flicsxu    时间: 2003-12-23 18:21
暂时就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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