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0楼gzztitc于2007-12-28 12:02发表的:
行间距造成53家无效标
【转载者注:看来,这是一次“暗标”;但是,为了防止个别评标委员的特别照顾,所设定的行间距特殊要求(还加了*),使得58家投标商,竟有56家因此被废标?!无论原始动机如何,结果确实令人深思的。看来,我们不仅仅需要对废标条款进一步思考;还需要对如何实施暗标问题,更多的深思。总标题说的是53家被废标;文章里说的是56家被废标。Gzztitc】
.......
引用第17楼汉瓦于2008-12-26 08:49发表的 :
如此暗标确实麻烦,汉瓦到有一个别的主意:
1、所有投标文件均提交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监督下,重新排版,把重新排版的电子文档打印出来或直接把电子文档交由评委评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项目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抽取(如天津的项目,到河北抽专家,北京的项目到天津抽专家。。。)
只要不怕麻烦、不计成本,办法总比困难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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