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青海沃德公招(货物)2023-023
二、项目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三)包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宁博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9号1号楼1单元1093室
被投诉人:青海沃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沪宁路8号21层
当事人: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19号
相关供应商:兰州鸿安泽成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鸿安泽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30层301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鸿安泽成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及中小企业相关要求,且代理机构答复质疑存在缺失。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成立。
责令代理机构就质疑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