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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084号和第858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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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dboy
时间:
2021-8-24 11:40
标题:
财政部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084号和第8584号建议的答复
财政部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084号和第8584号建议的答复
2021年08月13日 08: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近日,财政部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部分人大代表有关政府采购领域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对吕世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请财政部将“今声优盒”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为听障群体平等获取有声信息提供帮助的建议》(第5084号)答复如下: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加强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更优惠政策。
诚如您所言,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高度重视,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提升了城乡建设水平,促进了残疾人、老年人及全社会成员融合共享社会生活,但也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给予重视。财政部长期以来注重配合支持相关部门,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
您提出的将“今声优盒”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建议,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相关单位考虑到听障人群的购买力普遍不高,需要采购听力智能辅具产品为听障群体平等获取有声信息提供帮助,在采购方面并无政策障碍,预算有保障的情况下,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组织采购即可。需要说明的是,政府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不设置针对具体产品的采购目录和标准,不得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和品牌,即不得在采购中直接指定采购“今声优盒”,避免限制其他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
对关礼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监管的建议》(第8584号)答复如下:
关于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概念问题。《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此已作了明确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包括公益性医院在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都应当按照《预算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公益性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均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公益性医院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无论资金来源,都应当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一些地方公益性医院在执行中未将使用“自有资金”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是对政策口径理解不准确不到位,属于法律法规执行层面的问题。各地应加强对公益性医院的政策宣传和指导,督促公益性医院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应编尽编”,从源头上加以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问题。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依法公开采购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以及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2019年修订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的部门规章,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2020年,印发了《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发布各项政府采购信息,解决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不够、公开程度不一等问题。同时,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分步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目前,中央和省级预算单位已全面实施,2022年1月1日起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将开始实施,实现政府采购意向在全国范围的全面公开。下一步,财政部将结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修订,增加采购意向公开等透明度规定,督促各地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促进“阳光采购”。
关于加强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问题。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监管。一是制定加强采购管理工作方案,通过采取政府采购管理、经济管理、预算管理等综合举措,明确具体任务措施,推动建立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二是202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三年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从严格依法采购、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十方面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持续督促各地公益性医院所有涉及采购的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各地各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四是突出重点,开展大型医院巡查。针对行风问题高发、机制建设薄弱的重点区域,2019年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要求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格财务管理。下一步,财政部将督促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加强对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也将继续利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大型医院巡查等多种手段,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21-8-26 07:33
公益性医院资金这个问题,其实早在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71号令和68号令中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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