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招标采购方式,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5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财政部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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