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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进一步弱化采购代理机构 [打印本页]

作者: xhs1124    时间: 2017-8-21 20:20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进一步弱化采购代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0月1日即将实行,该办法被一片叫好声覆盖,确实有很多亮点和特点,但在现今的社会环境下,靠进一步弱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进一步加强采购人的权限,不是太妥。按照87号令执行,现实中,采购代理机构的章离采购人的大门越来越近,越来越多的项目更容易披上合法的外衣,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化无从谈起。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7-8-22 12:00
深度的沉思,确实很有现实意义。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7-8-23 12:16
强化采购人的同时要加强对采购人的培训,需要采购人有专职的采购负责人或经办人员。
代理机构在自签订采购代理合同中要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作者: jiayw    时间: 2017-8-24 09:07
确实不太合适,有些工作确实应由代理机构来做比较好,比如资格审核。

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化或者有序健康发展,估计要等政府采购法修订以后才能走上快车道吧
作者: 770404    时间: 2017-9-1 10:20
感觉政府采购的立法有点瞎扯。资格审查由采购人负责了,采购又是低价中标,那还要评标委员会来干什么?来顶责任吗?不如采购人自己定了就完了,找些事来扯。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7-9-1 10:23
770404 发表于 2017-9-1 10:20
感觉政府采购的立法有点瞎扯。资格审查由采购人负责了,采购又是低价中标,那还要评标委员会来干什么?来顶 ...

中国瞎扯的事儿还少吗,我一致认为政府采购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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