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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形式主义、形而上学、生搬硬套之典范] 有感*市招投标中心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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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lygreed
时间:
2007-11-2 12:09
标题:
[形式主义、形而上学、生搬硬套之典范] 有感*市招投标中心操作模式
申明:1、真实情况
2、只想和大家沟通,绝无告状、伸冤之意[我怕、我怕;什么时候能不怕呢?比中国国家足球队问鼎世界杯更渺茫吗?]
2007年中国招标是多头出政的一年:商务部出台395号文、某市出台摇号定标法规[还是叫条例?法律专家指导指导!]、某市出台统一国有资金项目所有招标由其主管部门成立的代理机构统一代理[不讨论资质问题,那个是官民区分的身份证]、...[不一一列举]
当然,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有原因才会导致一定结果,因此上述所有文件的出台,都是有原因的,而且也是合理的,有一部分还是人民的代表——简称人大代表,举手表决通过的。应该说符合民意的、程序合法的、给人民谋幸福[这三个字有点耳熟,可有人记得?]。
那么具体实施操作是怎么样的呢?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市规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少于7个[这个数字全国各地不一,好像大家觉得不比法律要求的更严难以体现出法规、规章、条例的优势、难以体现贯彻的中心?]。一般来说,这个数字还是比较容易达到的,因为施工承包人门槛不高。但是也有一些项目,比如招标人明显可能拖欠工程款、支付能力不足、招标人比较苛刻、投标人难以占到便宜等等原因,报名人就没有7家;还或者有一些投标人不可能通过资格预审,不能满足7家。这个时候怎么办呢?
办法总是有的。遥想当年没有枪、没有炮,我们不也是赶跑了小日本、打败了阿蒋?
办法就是——大家都这么做的,我就不便明说了[还想多活几年]
现在设备招标方面,居然也这么操作,我怎么也想不通?你说投标人投标没有费用吗〉?一万元以上就公开招,你就忍心看投标人一次一次被折腾?[外地的投标人:报名来一次、拿资格预审文件一次、参加资格预审一次、拿招标文件一次、答疑一次(有可能)、开标一次、退保证金一次,还有无数次去和招标人沟通,投标人要跑多少次呢?投标人不是人?]每个标7家!这个主意有点zan阿!本来脑袋上毛就不多,再拍下去有“葛优”的风险!!
这个社会上不缺少商机,缺少的是发现,但是出卖liang * xin 的生意好像不多?少干一点,睡好觉!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2 12:53
呵呵!一万元以上就公开招?这是那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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