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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工程招标评标期间评委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hids84    时间: 2017-6-7 08:34
标题: 关于工程招标评标期间评委的问题。
    各位老师,大家好。
    请教一个问题,在评标期间,评委认为招标文件部分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条款存在歧视性,应当如何处理?
(1)如果是全体评委一致认为条款有问题,怎么处理?
(2)少数评委认为有问题,怎么处理?
    谢谢!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6-7 08:50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7-6-7 08:59 编辑

如果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违法法律法规(法规指的是行政法规,不含地方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那么需要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所以重点是项目性质、评委会的观点是否正确,招标文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作者: shids84    时间: 2017-6-7 08:58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6-7 08:50
如果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违法法律法规(法规指的是行政法规,不含地方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所说的内容就是满足你说的、及其他所有条件情况下,评委应该怎么评审?
法律法规里说评委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评审办法等来进行评审,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违反了强制性规定,评委该如何操作?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6-7 09:49
shids84 发表于 2017-6-7 08:58
所说的内容就是满足你说的、及其他所有条件情况下,评委应该怎么评审?
法律法规里说评委必须按照招标文 ...

如果符合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情形,发现问题应当向招标人、代理以及监管部门说明情况,由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评委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的前提是,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如果是政府采购项目还要严格一些
作者: shids84    时间: 2017-6-7 10:01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6-7 09:49
如果符合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情形,发现问题应当向招标人、代理以及监管部门说明情况,由招标人修改 ...

嗯,我就是说在评标会上,评委应该怎么操作,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1)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招标文件违反规定,那么直接在评标报告里进行说明吗?
(2)少数人认为招标文件违反规定,那么多数人继续评审?少数人在评标报告写上不同意见?
请赐教,谢谢。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6-7 10:39
shids84 发表于 2017-6-7 10:01
嗯,我就是说在评标会上,评委应该怎么操作,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1)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招标文件违反 ...

如果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这是客观事实。评标专家也不可将显而易见的客观事实通过所谓主观认知不同而曲解,如果多数评标专家坚持认为自己理解为准,对于文件违法的客观事实不认可,那么其余的评标专家或其他知道这一情况的评标相关人员比如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即使顺利评标结束(您的第二种情况),根据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将导致招标或中标无效。
作者: 1200问    时间: 2017-6-14 16:23
大家一致认为违法,那么终止评标,流标;部分评委认为违法,可以和招标办沟通,最终,还是以多数人的意见为评标结论,少数人保留其意见。详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第二版)第五章第三节工程评标概述的评标的十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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