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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过投标有效期,是否可以顺延中标人 [打印本页]

作者: geime    时间: 2017-4-5 16:41
标题: 已过投标有效期,是否可以顺延中标人
建设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招标人与第一名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退出施工。投标有效期已过,招标人能否与第二名签订合同?

作者: thehero    时间: 2017-4-5 16:50
个人认为,如愿第二名同意书面延续投标文件有效期,可与其签订。
作者: geime    时间: 2017-4-5 17:14
thehero 发表于 2017-4-5 16:50
个人认为,如愿第二名同意书面延续投标文件有效期,可与其签订。

有明确的法条规定吗?我没有找到依据啊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7-4-5 22:13
其实只要签订了合同,招标的使命就完成了,不能让第二名顺位中标,必须重新招标。
作者: 智招标    时间: 2017-4-6 09:08
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4-6 10:10
不能顺延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7-4-6 10:47
合同没有履行且在有效期内,还有顺延的可能
作者: llx0578    时间: 2017-4-6 14:00
投标有效期已过,本次招投标已结束,应当就剩余工程重新招标。
作者: 1200问    时间: 2017-4-6 16:39
合同已经开始履行,原有的招标内容已经改变,必须重新招标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7-4-12 15:14
招标过程本身就是合同缔约的过程。缔约已经完成。不能递补了。重新招标吧。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19 15:38
看招标文件怎么写的,如果招标文件中有可以顺延的选择,为提高采购效率,且第二名的中标价格也没有超出很多的话还是可以考虑的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24 16:13
本帖最后由 psylily 于 2017-4-24 16:15 编辑

                           
作者: geime    时间: 2017-4-24 16:18
感谢各位。我们经过请示上级主管部门,重新招标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7-4-24 16:19
既然已经履行合同了,还是重新招标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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