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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评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中止后要想继续要履行什么手续? [打印本页]

作者: yqzgb    时间: 2007-9-5 18:29
标题: 评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中止后要想继续要履行什么手续?
  <font size="4">刚刚有这么一个项目在评标时出现政策把握不准等特殊情况,需要暂停评标。出现这种情况可以中止评标还是终止评标活动?现在这个项目的评标活动被中止。现在经过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政策的统一,要想继续这个项目的评标活动需要履行什么手续?评标专家是原来的几名专家还是重新抽取专家?请各位专家和行家帮忙解决!</font>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7-9-6 08:47
由原评标人员继续评。
作者: yqzgb    时间: 2007-9-20 11:35
<p>
引用第1楼Laochan2007-09-06 08:47发表的: 由原评标人员继续评。
</p><p> 原评标人员已经没有了保密了,这样的由原评标人员评标是不妥的。最好另请评标专家复评,这个项目只评了技术标,其中的商务标还没有评,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另请评标专家是比较合适的,只要复核一下技术标的情况,再对商务标进行评审,而后编写评标报告即可。</p>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9-20 15:41
引用第2楼yqzgb2007-09-20 11:35发表的:
原评标人员已经没有了保密了,这样的由原评标人员评标是不妥的。最好另请评标专家复评,这个项目只评了技术标,其中的商务标还没有评,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另请评标专家是比较合适的,只要复核一下技术标的情况,再对商务标进行评审,而后编写评标报告即可。

你这样理解不正确。
重新抽取专家的条件是原评标委员会组成或成员有问题。
这个项目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并没有公布,评标人员还是处于保密状态。可以继续评标。
作者: yqzgb    时间: 2007-9-25 16:26
<p>
引用第3楼bidboy2007-09-20 15:41发表的: 你这样理解不正确。重新抽取专家的条件是原评标委员会组成或成员有问题。这个项目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并没有公布,评标人员还是处于保密状态。可以继续评标。
</p><p>其实,现在的这种形式下的保密工作是自欺欺人的,根本没保密可言。现在不是其他人不保密,恰恰是专家自己的不保密,当通知有项目需要专家来评标时,一些专家就告诉当地的同学或同事或朋友或其他有利害关系和无利害关系的人。这种情况不足为怪,所以,现在的保密根本无密可保。</p><p>这个项目已经在重新抽取评标专家,对其中已评的技术标做复核一下,关键对其中的商务标进行评审。现该项目已评标结束。不知。。。。。</p>
作者: 划拉    时间: 2007-9-25 16:30
项目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可能每个公司的处理方法都不同,但是只要行得通的办法都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07-10-15 21:49
引用第4楼yqzgb2007-09-25 16:26发表的:
其实,现在的这种形式下的保密工作是自欺欺人的,根本没保密可言。现在不是其他人不保密,恰恰是专家自己的不保密,当通知有项目需要专家来评标时,一些专家就告诉当地的同学或同事或朋友或其他有利害关系和无利害关系的人。这种情况不足为怪,所以,现在的保密根本无密可保。这个项目已经在重新抽取评标专家,对其中已评的技术标做复核一下,关键对其中的商务标进行评审。现该项目已评标结束。不知。。。。。

1、这个项目出现了什么情况而中止评标了?
2、你们有证据证明“一些专家就告诉当地的同学或同事或朋友或其他有利害关系和无利害关系人”吗?
3、既然技术标已经评了,商务标还没评,那就通知商务标专家来评不就可以了吗?
4、重新抽取专家,是谁的意见?
作者: hgw211    时间: 2007-10-16 10:14
我想知道国家有没有关于中止评标的相关法律,而且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评标,需要履行什么样的手续,因为我还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所以想了解以下,以备不时之需。
作者: killy    时间: 2007-10-18 12:38
这个问题很好,到底什么才是标准答案呢?
作者: 招标经办人    时间: 2007-10-19 11:00
这方面好象是法规盲区,
个人认为只要处理好了,别让人挑出毛病就OK
作者: yqzgb    时间: 2007-10-19 14:38
<p>
引用第6楼goldseason2007-10-15 21:49发表的: 1、这个项目出现了什么情况而中止评标了? 2、你们有证据证明“一些专家就告诉当地的同学或同事或朋友或其他有利害关系和无利害关系人”吗? 3、既然技术标已经评了,商务标还没评,那就通知商务标专家来评不就可以了吗? &#46;&#46;&#46;&#46;&#46;&#46;&#46;
</p><p>1、这个项目出现了标底超过了总投资而中止评标。 </p><p>2、有证据证明一些接到评标同时后,专家就告诉当地的同学或同事或朋友或其他有利害关系和无利害关系人。其实这种现象“地球人都知道 ”。</p><p>3、一般评标委员会中的商务标专家只有1-2名,是让其中的 1-2名专家评标吗?</p><p>4、重抽专家是招标人的意见,监督部门同意。</p>
作者: top123    时间: 2007-10-19 17:11
引用第10楼yqzgb2007-10-19 14:38发表的:
1、这个项目出现了标底超过了总投资而中止评标。 2、有证据证明一些接到评标同时后,专家就告诉当地的同学或同事或朋友或其他有利害关系和无利害关系人。其实这种现象“地球人都知道 ”。3、一般评标委员会中的商务标专家只有1-2名,是让其中的 1-2名专家评标吗?4、重抽专家是招标人的意见,监督部门同意。
第1条怎么理解?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第2条应该拿出证据并依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处理涉及专家。
第3条如技术评标没有问题,就应该让商务专家评标,与人数无关。
第4条招标人和监督部门做法有些不妥。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07-10-22 13:35
个人认为:
政府大爷们说咋整就咋整!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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