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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招投标工作人员产生不良心态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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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8-20 11:44
标题:
谨防招投标工作人员产生不良心态 【转贴】
谨防招投标工作人员产生不良心态 (上)
【
转载者注:看来此文是以政府采购集采中心的招标工作人员为蓝本描述的;也适用与其他招标工作人员。特此转发,供大家参考。色彩是笔者学习时自己加描的。Gzztitc。】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07-08-17 陈寿鹏
近年来,从事各级招投标工作的人员(包括建设、交通、水利、电信行业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的招投标监督人员、卫生及政府采购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和服务工作人员及业主采购人)经历了声势浩大的反商业领域贿赂斗争,目睹了一些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的经过,自己、家人和亲友都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尤其是社会流传的“家里没有病人,牢里没有犯人”就比较幸福了的口头禅,更使身处“风口浪尖”的招投标工作人员被世人有一种异样的目光看待着,产生了种种顾虑,出现了一些不良心态,应该注意克服,对工作才能有正确认识;在社会交往中,才能准确地把握好角色。
自我封闭型。招投标工作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和保密性,加之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三性”(公开、公平、公正)都有严格规定,各级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工作人员的要求高,这一职业特点影响了招投标工作人员社会交往的深度和广度,使部分招投标工作人员在社会交往中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由此导致他们:为了维护招投标工作人员严格要求的自我形象,尽可能减少和外界交流;为了防止在社会交往中泄露秘密,尽可能少地接触外界,使得一些人员把自己禁锢在小圈子里。
呆板冷漠型。招投标活动有一整套的法定程序,每一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又有规范的操作方式,操作人员又受到招投标活动监督人员的监督,长期在这种环境中工作,招投标工作者虽然可以养成严谨细致的作风,但也会使有些人的行为方式带上职业特点,自觉不自觉地把工作中形成的习惯带到日常生活和人际交往中,使其言行举止表现出一种明显的程序感和刻板性,小心翼翼的处世原则,句句“精炼”,给人以不可近、不给靠的感觉。
唯我独尊型。招投标监督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掌握着对招投标活动的调查权和裁决权。这一特殊机构的权威性,使供应商对其有一种敬畏感。从事这些工作的同志不可避免地会被笼罩在这一权威的光环中,分享社会的尊重。供应商群体对招投标监督人员的尊重,客观上为其创造了较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但也可能使一部分同志变得骄傲自满,加之一些具有功利目的的人对招投标监督人员曲意逢迎,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一种“众星捧月”的氛围。这使得少数人自我感觉良好,对自身的价值错误估价,不能把自己放到正确的位置上,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低俗趋利型。个别招投标监督人员在充当其他社会角色时,自身要求严,忽视了监督部门的纪律约束,忘记了招投标监督人员的身份,迎合社会上一些“村夫俗子”奉行的低级趣味的东西,言行举止有损招投标工作人员的人格和尊严;还有极少数招投标监督人员怕别人说自己到了招投标监督部门以后发生了变化,变成只讲原则不讲人性的“冷血动物”。为了表明自己平易近人,哥们义气足,容易使自己逐渐放松警惕,渐渐沦为不法分子的“马前率”,受人以柄,有求必应,身不由己,随人所欲,不是出事之时的猝不及防,而是“助纣为虐”的身陷泥潭,事态发展云谲波诡,最终肯定是落云泥之别的后果。
借鸡下蛋型。这种人错误的认为“共产党喊得越厉害时越安全”。他们与“年龄不如自已大,腰包鼓得很”供应商接触,得知“天衣无缝”的做法使“一家苦钱几家用”后,不免产生“欲分一羹”的渴求,在供应商的鼓动、诱惑、腐蚀下,暗中吃点“肥草”充补一下自惭形秽的工资收入,过一过“富人生活”,渐渐变成了供应商的“内线”。于是自私、虚荣的不平衡心理和错误的人生态度,把权力当作了个人的投资资本,谋取不法利益。
对腐败的腐蚀性和危害性不是人人都能充分认识到的,有些人对“彼”“已”缺乏应有的认识,往往会过低估计了“彼”的力量,过高估计了“已”的力量,“唯我独尊”、“低俗趋利”和“借鸡下蛋”者必打败仗;但若过高估计“彼”的力量,过低估计了“已”的力量,因而“自我封闭”、“呆板冷漠”者对其社会生存环境不利,对人的身心健康也不利,故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不能苟同。把自己和别人绑在桅杆上拒绝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决心和狠心,在当今社会、当前形势下,对每一位招投标工作人员都是必要的,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何认清责任,坚持原则,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去面对“彼”方,依法开展工作,这对各行业、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检查司法机关提出了要求,对招投标工作人员更有十分的重要意义。(上)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8-20 11:45
谨防招投标工作人员产生不良心态 (下)
关照好部属。有位管理学家曾说过,如何管教使管理对象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这是对其最大的关照。作为招投标监督机构如何让工作人员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不仅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行之有效的教育,还要对工作人员的最大侵害者进行采取必要措施,降低杀伤力。如对其管理对象的供应商实行警醒制度。
一是应抓好党纪国法的学习。通过教育学习,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道“高压线”,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什么必须坚持,什么必须反对;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是应抓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应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到监狱、看守所参观,由服刑人员进行了现身说法,组织观看电视教育片,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展览,用熟悉的人、身边的事来理性教育。
三是应积极参加检察机关等部门联手开展的“预警制”教育,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
四是应经常请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典型案例有针对性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处处检点而从之,警惕“污泥温浊水”的渗透,摆脱“灯红酒绿”的困扰,避免“权色利欲的麻烦”,从而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五是应实行警醒制度。即让供应商在进入当地的政府采购市场或有关建设、交通、水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交易市场时,进行了廉政方面的承诺,承诺不向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了商业贿赂,从思想上予以警醒,此项制度可以与市场准入审查时进行,可以由现行不同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警醒通知书,也可以由纪委发放,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当地采购市场投标。
六是应多开展一些集体活动。不同时期开展不同的学法竞赛、征文竞赛活动、“走出去请进来”的交流活动,多搞一些篮球赛、乒乓球竞赛、象棋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让其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充实“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不仅能增强单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还能陶冶工作人员的情操。
确立好心态。从事招投标工作的人员都是国家公务员或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的公益性事业人员,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就必须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当人的行为方式、价值取向和人生道路偏离了道德与法律的轨道时,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从天堂的一端走向地狱的一端。做人如此,身为招投标工作人员更是如此,面对“时间不长赚大钱的曝发户”、“昨日同窗今日大款的掏金大王”,想想整天默默无闻的泡在工作上,天天笼罩在“头有法律大棒,身缠制度框框”的氛围中的自己,总有“有力无处使”、“下海大挣钱”的感觉,那自己就应该正确的认识自己,尽可能认识社会、全面的了解相关政策,综合分析果断决定。一旦决定依法退出公务员队伍,干自己想干的事,来个“全身投入”、“证明一下自己,体现一下个人的价值”,也不失为一件坏事。千万不能因市场经济中社会财富分配变化产生了冲击,缺乏正确认识,产生自私失衡心理和错误的人生态度,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蜕变,最终在金钱的诱惑下,失去应有的拒腐防变能力而沦为金钱的奴隶和人民的罪人;切不可 “人在曹营心在汉”,对工作敷衍了事;更不可背弃责任“脚踏两只船”,干些“鸡鸣狗盗”之事,走上违法乱纪之道。如能仍然从事招投标工作那就应该珍惜组织上给予的权力,应该倍加珍惜群众的信任和期待,时时处处警醒自己,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原则,坚守阵地,与社会各行各业人士不卑不亢、平等相处。世间的事总是如此,只有当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身陷囹圄,才明白自由的可贵;面临死亡,才会对生命充满留恋。不少心理学家发现,任何时候的成败关键就在于人的心态。确实,影响人生的不仅是环境,心态更是决定性的因素,因为它控制人的行动和思想,决定其视野、事业和成就。一位哲人说:“你的心态就是你真正的主人。”一位伟人说:“不是你驾驭生命,就是生命驾驭你。你的心态决定谁是坐骑,谁是骑师。”无数个腐败事实警示着世人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走好自己的路,切莫等到大错铸成再扼腕叹息、后悔不迭,为时已晚矣!
把握好准绳。当今时代,充满机遇,充满希望,同时也充满诱惑。从事工程、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人员,如何始终坚守应有操守和追求,坚持依法用权?
一应守住法律与政策的高压线。在日常工作中,应把违反程序、制度、规定的行为,就视为“嫌疑腐败”,尽管违规违纪不一定必然导致腐败,但几乎所有的腐败都是从违规违纪开始的。因此,违规违纪这就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
二应守住公与私的警戒线。真正做到经得起考验,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以大公无私、清正廉洁的形象让人依赖。
三应守住个人与家庭的平安线。在日常生活的交友中,要明辨是非,对身边的人,哪些是真正的朋友,哪些是居心叵测之人,心中要有数;要多设几条“没有义气”的原则底线,警惕“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的人”,让那些低调媚俗者远之;对家人来个“约法三章”,不听违法乱纪的“枕头风”,不睬子女非法之求,若出现来路不正的钱、物应及时退还,退还不掉的应及时上交单位;作为家人,要做“会爱另一半”的人,要为父母多想想,切不可“君子爱财取之邪道”,接受贿赂,让家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常言道:在反腐败的斗争中,谁能保护你?只有招投标工作者自己,别无他人!(陈寿鹏)
保存时间:2007-8-17 17:11:52
http://www.ccgp.gov.cn/purchief/detail.jsp?condition=97172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8-20 14:49
在中国越是规范的招标离真正的招标越远。
作者:
shouping
时间:
2007-9-13 11:07
对于招投标工作人员确实应该抵御不良心态,但是如果是微薄的待遇,怎能不让人见钱眼开呢,
另一方面还有来自客户的压力,往往是客户和投标人相互联结。招标人要保住老客户,又要抵御不良心态。看来招标工作这碗饭还真不是很好吃呀。。。。。。 [s:3] [s:3]
作者:
lxj_2705
时间:
2007-9-14 10:54
难,一个字呀,呵呵,这个饭碗不好端的
作者:
plumliu
时间:
2007-9-18 23:56
市场经济环境下,“利”字当头。
对于“利”的获取,本无可非议;但对于“不义之财”的谋取却是令人唾弃的行为。
作者:
aaronxu_cn
时间:
2007-11-14 13:38
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了,不良心态必然就少了。
大家都会算帐,一时的钱是不稳定的钱,万一出了问题这些钱都无法享受,还不如安安稳稳拿自己的合法收入。
素质越高的人,帐算的越清,不良心态就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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