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月起实施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今后,工程项目有安全问题的单位将被暂停在京招投标资格。
《办法》规定“暂停招投标资格”的原因有三种,即,未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的;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