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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案例:受贿21万帮人中标 北京环保监测中心副站长被判8年 [打印本页]

作者: 紫丁香    时间: 2007-7-31 16:34
标题: 案例:受贿21万帮人中标 北京环保监测中心副站长被判8年
中国国际招标网 时间:2007.07.31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杨昌平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副站长白俊松,因在政府采购中受贿21万元,而于今天上午被市一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这名“不愿在监狱里浪费青春”的官员,终于要开始监狱生涯了。

  2006年6月,白俊松利用其主管应急监测的职务便利,在其负责并担任评委的环境应急设备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接受北京诚志华嘉科技有限公司的请托,帮助其中标。事后,白俊松非法收受北京诚志华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铮给予的现金10万元。此外,白俊松还帮助北京市绿茵园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事后非法收受北京绿茵园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姜博给予的现金11万元。

  受审时,白俊松辩解说,虽然他为两公司打了高分,但并不是最高分,因为评委共有7人,他只是其中1个,并不能左右投标结果。在最后陈述阶段,白俊松还说:“吃苦受罪不算什么,只是不甘心把年轻的岁月浪费在监狱里……我虽然犯了罪,但我不是坏人,希望法官能对我区别对待。”

  但是,根据招标评委名单及评标打分表,证实白俊松对北京诚志华嘉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绿茵园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打分高于其他竞标公司。此外,白俊松供述说,姜博在得知这次应急监测仪器采购后,到他办公室推荐产品,并提供了相关技术资料。而白俊松在招标中负责编制标书中的技术指标部分,他在编制标书时参考了姜博公司的技术指标。



白俊松站在法庭上,恳求法官轻判


http://www.chinabidding.com/zxzx ... l&docId=1524385
作者: qiuqiu    时间: 2007-8-1 10:36
错误犯了就是犯了,不管它是大事小事,实质是一样的,白俊松根本就没认识到错误的根本,只为一己私利,损害别人的权益,把自己年轻的生命断送在监狱的牢笼里,但愿这样的事情少点发生吧。
作者: 招标新手    时间: 2007-8-1 11:31
判的轻   应该判他20年  直接枪毙才好呢
作者: 张晓凯    时间: 2007-8-1 12:51
哈哈哈 他如果够的上枪毙, 恐怕中国就不用计划生育了。
作者: dzcdzc    时间: 2007-8-1 12:59
呵呵,楼上评论的痛快,愿我们的招投标越来越透明。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07-8-1 15:19
判,狠狠的判!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8-2 09:33
感觉这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如果只从评标打分上看是不能确定的,估计还有隐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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