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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疑问:该以总公司还是以子公司名义投标? [打印本页]

作者: 张晓凯    时间: 2007-7-24 15:38
标题: 疑问:该以总公司还是以子公司名义投标?
昨天遇到一个问题,我也搞不清楚,请大家分析分析 ,问题是这样的:
  一家供应商去参加一个国际招标项目,在国内是个子公司 ,总公司在国外,总公司是设备的制造商。如果中标,子公司将提供配套的售后服务。问题是这样
 是否可以以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假如中标,买方是和子公司签订合同,还是跟国外的总公司签订合同?
作者: c_xy    时间: 2007-7-24 19:44
可以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中标后,只需与子公司签订合同。
依据: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7-25 09:26
只要是独立法人就可以参加投标。子公司属于代理商性质。
作者: 招标新手    时间: 2007-7-25 10:47
张晓凯同学只说是子公司  没说是独立法人啊   如果不是独立法人就不可以了么?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07-7-25 10:56
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具有.
子公司当然可以以子公司的名义投标并签定合同.
但是如果采购人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制造和安装维护资质,那就要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7-25 11:00
我以为:既然“总公司在国外,总公司是设备的制造商”,又是国际招标;将来,中标设备需要办理进口手续。

所以,以国外的总公司名义投标比较合适。
作者: 月儿    时间: 2007-7-25 14:51
07国际招标新版文件中对合格的投标人有以下规定
  1、只要满足第五章合格国家的规定,任何国家的投标人及组成投标人的全部成员均可投标。如果投标人是某国的公民,或者在某国构成、组成、注册登记和按照该国的法律规定运行即被认为具有该国的国籍。本标准也适用于确定本合同及相关服务的分包商或卖方的国籍。
  2、投标人不得有利益冲突。所有有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不合格。在本招标过程中,与下述一方或几方有关即被认为有利益冲突:
(a) 过去与买方为采购本招标邀请书中所述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规范和其他文件而雇佣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过任何联系;或
(b)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的替代方案之外,在本招标过程中递交了一个以上的投标。但是,不限制参与一个以上的分包。
  3  投标人在合同授予时不应被世行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条的规定而宣布为不合格。在“投标资料表”中提供的电子地址中有不合格的公司的名单。
  4、根据世行“防止和打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及赠款资助项目中欺诈与腐败的指南”被取定为不合格的公司将没有资格被授予合同。
  5  买方所在国的政府所拥有的企业只有在(i)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ii)按照商业法则运作,并(iii)不依附于买方机构才能参加投标。
  6  如果买方合理要求,投标人应该提供证据以证明其继续合格,并使买方满意。
   按你说的子公司如果只做服务,是投标主体的一部分,应该不能单独投。
   至于合同,是要和中标人签的。
作者: cookyzhang    时间: 2007-7-25 16:05
经大家一说我明白多了, 谢谢大家
作者: rona    时间: 2007-7-26 09:40
引用第6楼月儿2007-07-25 14:51发表的:
07国际招标新版文件中对合格的投标人有以下规定
  1、只要满足第五章合格国家的规定,任何国家的投标人及组成投标人的全部成员均可投标。如果投标人是某国的公民,或者在某国构成、组成、注册登记和按照该国的法律规定运行即被认为具有该国的国籍。本标准也适用于确定本合同及相关服务的分包商或卖方的国籍。
  2、投标人不得有利益冲突。所有有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不合格。在本招标过程中,与下述一方或几方有关即被认为有利益冲突:
(a) 过去与买方为采购本招标邀请书中所述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规范和其他文件而雇佣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过任何联系;或
(b)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的替代方案之外,在本招标过程中递交了一个以上的投标。但是,不限制参与一个以上的分包。
.......

想问一下楼上这个国际招标新版文件是哪儿给发的?效力如何?
作者: 张晓凯    时间: 2007-7-26 1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机电和科技产业司编

2007年
作者: 1962bigtiger    时间: 2007-7-26 18:11
07国际招标新版文件(一.说明2.2中)对合格的投标人有以下规定:
2.2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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