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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主动告诉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违规吗? [打印本页]

作者: yqzgb    时间: 2007-7-20 17:32
标题: 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主动告诉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违规吗?
   <font size="4">现在有这么现象,由于项目不是很大或公告的时间和渠道或其他的原因,招标人分析可能潜在投标人不多,为了避免这个项目流标,于是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主动收集项目所在省或其他省或全国符合资质等条件潜在投标人的联系方法,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告诉潜在投标人,主动把项目的信息告诉他们,请他们有兴趣参加投标,这么做违规、违法吗?</font>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7-20 20:59
可以的,完全没有问题!
作者: yqzgb    时间: 2007-7-21 14:10
会不会让人怀疑有邀请招标的嫌疑
作者: 乌拉乌飘    时间: 2007-7-21 14:30
我从来不通知

你叫人家 是让人来中标的呢!还是不中标的呢!

中标的人家会感谢你!不中标人家肯定你是叫人来陪标的,还让人买标书,直骂你!!
作者: yqzgb    时间: 2007-7-21 15:15
<p>[quote]引用第3楼乌拉乌飘2007-07-21 14:30发表的: 我从来不通知quote] </p><p>关键是有人需要通知?通知违法吗?</p>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7-7-23 08:02
国际招标,我们公司总是公告和邀请函同时使用。
作者: 招标新手    时间: 2007-7-23 08:43
法无明文禁止皆自由
简单点说:可以
作者: 张娅丽    时间: 2007-7-23 08:52
标题: 应该没问题
我觉得应该没问题吧招标公司发邀请关键在于供应商要仔细看招标项目、采购单位等详细内容容再确认自己参不参加投标不可能每次招标都会中也不可能每次招标都是陪标吧。
作者: cpx2007    时间: 2007-7-23 09:28
引用第0楼yqzgb2007-07-20 17:32发表的:
   现在有这么现象,由于项目不是很大或公告的时间和渠道或其他的原因,招标人分析可能潜在投标人不多,为了避免这个项目流标,于是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主动收集项目所在省或其他省或全国符合资质等条件潜在投标人的联系方法,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告诉潜在投标人,主动把项目的信息告诉他们,请他们有兴趣参加投标,这么做违规、违法吗?


提供项目的信息只是跟他们说有这方面的项目,并不把项目的具体内容提供给潜在投标方,我觉得不违规、违法。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07-7-23 09:32
应该是可以,公告发出后,可采用电话等方式通知一些具备相应能力的公司,请其注意某公告.
作者: 高处不胜寒    时间: 2007-7-23 12:53
那不成邀标了?真搞不懂。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7-23 13:15
引用第10楼高处不胜寒2007-07-23 12:53发表的:
那不成邀标了?真搞不懂。

邀请招标的概念:邀请招标是只针对特定的几家投标人发出邀请函,未被邀请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而公开招标公告后的电话,传真等的通知并不具备邀请招标中邀请函的性质,不被通知潜在供应商也可以参加投标。
作者: yqzgb    时间: 2007-7-23 14:15
<font size=\"3\"><font color=\"#000000\"><strong><font face=\"Gulim\">比较赞同bidboy的观点</font></strong><br /></font></font>
作者: 月亮河    时间: 2007-7-23 15:45
当然不违法了.不管是何种方式的采购,邀请参加投标都不违法.
作者: 招标新手    时间: 2007-7-23 15:51
楼主实际参加几次招标活动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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